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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0-56845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0-16 10:55
名 称: 2018年嵩明县总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2018年嵩明县总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1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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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3100011000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二十一


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

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25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嵩明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强化收入征管,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合理配置资源,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提供了坚强的财力支撑,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26万元,同比增26490万元,增长15.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7%,同比增12139万元,增长1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306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55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同比减13411万元,减少7.9%。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52万元、中央税收返还191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626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1040万元、上年结转11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万元,收入总计27779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3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02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92万元,净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68万元,支出总计27779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9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9%,同比增69802 万元,增长129%;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436万元,其中:县本级支出126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84%,同比增76235万元,增长151.6%。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9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4660万元,上年结余-8216万元,调入资金15974万元,收入总计136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4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6万元,支出总计13631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8%,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23.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12.6%。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以上统筹,县级年末滚存结余1794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县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744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118620万元,债务置换后,每年节约利息成本超过830万元;再融资债券55780万元,确保到期债券按时偿还,维护了政府公信力;根据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草案,调整使用2016新增债券7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项目。截至2018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30078万元,低于限额7692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9010万元,低于限额2599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71069万元,低于限额50931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昆明市(新区)财政局审核批复财政总决算后才能正式确认,如有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二、 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的重要一年。面对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刚性支出进一步扩大等现实状况,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持续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聚焦“稳增长、抓收支、促改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稳中有进,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全力以赴,狠抓收支预算执行

全县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全面强化收入组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增加可用财力;加快支出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向存量和结构要效益,努力为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高质量组织收入预算。完善收入管控机制,加强税收研判、收入组织,切实做到抓住存量税源、管住重点税源、掌握变量税源、挖掘增量税源,全年税收收入103587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86.2%,较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高出市级6.1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积极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加大与省、市、新区发改、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发展靠项目、项目靠资金、资金靠争取”工作理念,全力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到位资金107330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105.23%。密切跟进省、市对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重大改革调整,积极反映我县可用财力与支出不平衡的矛盾,争取上级支持。全年争取转移支付资金5626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4%。

持续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严格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按公开承诺限时拨付资金,促进财政资金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出效益。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部门内部预算统筹能力。加强存量资金统筹和清理盘活,盘活存量资金5974万元。

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应对财力困难,加强预算约束和制度管控,强化源头治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继续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深化公务用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年“三公经费”支出857.46万元,较上年减168.61万元,减少16.4%。

(二)注重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财政基本保障职 能,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全县民生支出189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支持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支持优先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全县教育支出67594万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28.73%,同比增长8.9%。推进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三名”工程深入实施,支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拨付2856万元保障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拨付资金2105万元用于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等,改善中小学教学条件;拨付1729万元保障1.48万名学生享受生活补助;拨付1946万元保障8000名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

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02万元,同比增长10.7%。加强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初步建立以社会保险费(税)为主体、以财政补助和其他多渠道为辅助的社会保障筹资体系。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3199万元,领取人数4950人。全县共17.2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2万人,缴纳保险费1706万元。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6365万元,领取人数4.09万人。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拨付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保证了各项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的及时发放。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全县卫生健康支出16540万元,同比增长96.7%。继续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实施医保提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开展健康扶贫。投入1603万元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投入7198万元支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全县共有26.4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医疗保险基金650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1746万元。

支持科技和文体事业发展。全县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039万元。支持重点文物保护、文化传承,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投入1684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文化建设,争取上级扶持资金640万元保障了文化旅游嘉年华等活动的开展。

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全县城乡社区支出10555万元。支持城市照明、排水、景观、绿化、环卫等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工程。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整合资金5852万元完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66个,整合资金1600万元督促“四位一体”及“美丽乡村”项目试点加快建设,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成功申报为全省三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之一,到位补助300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83万元惠及农户4万余户。投资934万元实施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6300亩。争取资金180万元支持3个省级重点村建设。

支持平安和谐嵩明建设。全县公共安全支出15326万元, 增长15.3%。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支持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支持“七五”普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投入2600万元,保障消防、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等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排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35万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宗教和谐,有力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克难奋进,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债务风险防范攻坚战。全面落实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前置审核制度,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守不发生债务到期风险底线。制定三年攻坚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签定责任书,坚持结果导向,落实清单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县累计化解政府债务14240万元。

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争取,精准投入,聚焦脱贫核心指标,加快资金拨付,严控结余结转。筹措脱贫攻坚资金8492万元,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财政专项扶贫、产业扶贫、农村饮用水安全等项目的顺利推进。筹措资金2715.3万元,确保全县1293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到位。加强乡级报账制管理指导及上级相关政策业务培训,加强脱贫攻坚资金监管,全年扶贫资金结余结转为零,顺利通过省级脱贫攻坚验收。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取和统筹污染治理、垃圾处理、节能环保相关项目支出1421万元,并积极推广PPP模式等方式,多元投入,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已通过省财政厅审核。拨付资金1257.66万元确保2018年淘汰黄标车1484辆,完成率100%。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河道治理。同时,加强生态保护,推进“森林嵩明”建设,支持净土保卫战等其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立足县情,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激发企业生产活力。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营改增”、取消和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社保缴费费率等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降低企业成本和减税降费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0136万元,其中: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所得税8206万元,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助推企业发展壮大。认真贯彻落实稳增长联系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大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为全县企业争取上级财政产业扶持、技术改造等补助资金19637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落实金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争取涉农贷款奖励资金,激发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规模、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的积极性。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272笔2657万元,拨付贴息资金368.45万元。

(五)深化改革,激发财政体制机制活力

以改革理念提升财政管理,以改革创新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在创新举措中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预算编制质量持续提高。以预算编制服务预算执行,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着力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基础信息管理,严把预算编制审核关,完善部门预算审核工作机制,助力预算编制质量达到新高度,加快推动建立现代部门预算管理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全面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6个重点项目支出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评价,评价金额23352万元,较上年增长255.82%。对52个预算单位(部门)进行绩效跟踪监控,监控资金99139万元。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价4个项目2906万元,核减1705万元,核减比例58.68%。审核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1个,涉及39个预算单位,审核金额21249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加强。开展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国资监管决策体制,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资本效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促进我县国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国库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三个全覆盖,规范完整高效透明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初步形成。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全过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库款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更加精细科学。全年国库集中支付247317万元。

财政运行透明度显著提升。预算执行全过程使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可读性。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明确时限,统一格式,细化内容,规范渠道,集中会审,按时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整性、格式规范性、及时性均较上年显著提高。

(六)强化监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加强财政日常监管。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资金、收入真实性、会计监督检查等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0余次,重点对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和全县重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及管理进行严格检查,督促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规范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出应有效益。统筹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财政监督检查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依法采购的工作氛围和规范管理的工作局面。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增加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效果明显。全年政府采购960.0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673.41万元、工程采购4.1万元、服务采购262.5万元,比采购预算1037.53万元节约77.52万元,节约率7.47%。

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扎实开展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基层会计管理基础全面强化。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全面清查资产负债,确保账实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试点,督促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正式运行,为人大依法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提供有力抓手。全年受理并办结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和政协提案3件。办理过程中,县财政部门始终坚持责任到位、质量到位、沟通到位,实现答复率、面商率、满意率3个“100%”, 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契机,扎实改进财政管理和服务。

各位代表!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2018年财政工作取 得的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指导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艰辛付出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不容忽视:当前我县产业实力不强,结构不优,税源结构单一,同时,受大幅度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刚性需求较大,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困难,补产业发展短板需求紧迫;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仍需压实,一些部门预算编报不实,年初预算到位率不高,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仍需强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把脉,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在今后的工作中逐项加以改进解决。

三、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更是嵩明乘势而上、争先进位的突破之年。今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嵩明的实施,按照“五个坚持”“六个稳”要求,深化改革强动能,聚力创新促转型,加快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基本、防风险、保重点、补短板,更好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为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新铺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预算编制原则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和盘活力度,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部门预算编制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外,重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债务化解、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城市管理、片区发展、机构改革,统筹整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分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2019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比2018年120152万元增长8%为129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949万元、支出安排27275万元。

(二)可用财力测算及支出安排

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8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50657万元、盘活存量2200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4837万元后,可用财力为172820万元。根据必保支出需要,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282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52920万元增19900万元,增长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扣除上解支出512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54876万元。

按照“人员支出按实际、公用支出按标准、项目支出按需要与可能”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构成是:

1. 人员及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133310万元(含预留增人增资和目标绩效考核奖10500万元),占总支出的77.1%,比上年年初预算124620万元增8690万元,增长7%。

2. 项目支出39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9%,比上年年初预算28300万元增11210万元,增长39.6%。

(三)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绩效导向,涵养培育财源,依法组织收入,加大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人员工资发放、机构运转、民生承诺事项,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社保、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基本民生支出11627万元。突出稳就业,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创业,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继续推进全面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优先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继续推进教育质量跨越提升计划,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动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提高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8414万元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较上年增加4928万元。安排450万元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及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巩固脱贫成效,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积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机制,继续实施水污染治理,实施天然林管护项目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安排415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推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助推城乡功能品质提升。安排城乡社区建设项目支出11176万元,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提升街道、公园、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发展公共交通,支持绿色出行,构建天蓝地绿水清的人居环境。安排农林水项目支出4879万元,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乡面貌持续改善。

四、 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抓牢财政收入壮实力,抓好财政支出显魅力,抓实财政改革增活力,抓紧财政管理添动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财政保障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增收节支为重点,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支持企业发展, 培育涵养财源,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收入组织调研督导,切实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奋力完成人代会确定的财税收入增长目标和总体收入预算。积极争取上级体制政策、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方面的支持,增加地方可用财力。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缩行政成本,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土地收入组织,做大土地出让收入,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来源。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提升财政综合能力。将深化财税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政府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三)以服务发展为根本,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绩效管理为引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夯实国库管理、支付体系、财政信息化建设、内控制度等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加强会计核算基础管理,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行为成本与产出效益核算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以严控风险为主线,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强化债务预算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加强债券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采取有力措施管控风险,优化存量债务结构,遏制债务增量,支持投融资公司加快转型,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五)以落实责任为支撑,持续强化法治监督。持之以恒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继续完善预算编审报告工作机制。改进和加强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的透明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使财政监督的职能由检查监督型向管理监督型转变,财政监督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改革发展面临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奋勇争先,开拓进取,为决胜全面小康、服务跨越发展、建设宜居宜业新辅城、打造滇中新区东部核心区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

8.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9.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10.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1.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当同一级政府存在少量或没有财政赤字的情况下,上级政府把从富裕地区集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贫困地区的补助。其主要目的是消除各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税收能力与其基本需求开支的横向不均衡,力求保证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一致性。

12.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13.政府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主要从政府会计主体、会计目标、核算体系、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等不同角度,明确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基本原则和方法;具体准则主要规定政府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具体规定经济业务或事项引起的会计要素变动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目前出台的具体准则有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会计调整、负债等8项。

1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主要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等信息,内容包括财务报表,政府财政经济分析和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

15.政府综合资产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资产、企业国有权益和政府经管资产(由部门、单位和机构经手管理的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资产,包括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资产、受托代理资产、政府投资基金等)进行报表编制、情况分析,建立全口径报表的制度。


嵩明县2018年政府决算报告公开说明

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撰写为同一份报告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本报告上半部分内容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下半部分内容为2019年地方预算草案。因此,在公开时,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均为同一份报告,各查阅人员请注意按需求查看报告内容。

嵩明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6日


嵩明县2018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草案)报告

嵩明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0日)


尊敬的调研组各位领导:

按照新《预算法》、《嵩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办法(试行)》和《昆明市财政局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与各地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昆财预〔2019〕41号)及调研组的相关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本级决算相关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 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决算数与今年年初向嵩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数相比,本级收支数字一致,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及上解上级支出数字发生变化。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82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1444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171万元,调入资金489万元,收入方总计4261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3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11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4492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99万元,调出资金57万元,支出方总计424500万元;年终结余1635万元,全部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结转下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县本级支出为155858万元,分别是:年初预算152920万元,加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支出9128万元、追加预算1690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1171万元、减年初预留人员经费及预备费支出361万元、减上级固定补助调列专项补助支出86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38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60万元,上年结余-821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905万元,调入资金18426万元,收入方总计168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0436万元(县本级支出1265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24万元,调出资金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300万元,支出方总计167917万元;年终结余756万元。

年终补助资金与上解资金相抵后,嵩明县财政欠上级财政资金299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5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0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以上统筹,县级年末滚存结余17947万元。

(五)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转下年支出2391万元,已按照指标文件拨付相关单位2391万元,分别是: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7万元,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7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项目资金3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6万元,新增限上商贸企业奖励资金16万元,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17万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奖代补专项经费100万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00万元,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150万元,两烟打假打私办案经费补助36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43万元,耕地质量年度更新与监测评价工作资金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8.6万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312万元。

(六)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19000万元调整为12015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52920万元调整为155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80000万元调整为123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8883万元调整为126532万元。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执行数与调整数一致。

(七)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8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448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93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744万元。当年拨付各预算单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91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335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91万元。

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1762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78万元、专项扶贫资金3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2万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补助资金250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496万元。

拨付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教育支出95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9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1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0742万元。

(八)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20万元的1%设置预备费1530万元,经县政府同意安排使用1530万元,分别是:司法救助金7.5万元;年终结算人员经费587.1万元,调增镇(街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35.4万元。

(九)其他相关情况

1. 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和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县预算绩效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一是抓好“理念认识关”。举行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及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报、评审培训会5次,培训260人次,强化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二是抓好“项目入库关”。紧紧抓住绩效目标这一关键环节,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预算编审的前置环节,审核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01个,审核金额2.12亿元,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占比分别为15.8%、24.8%、52.5%、6.9%,对评价为差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同时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重要民生资金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并选取城维费、森林防火扑火队经费、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与监测费及执法办案经费与后勤保障服务经费四个项目开展2019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将评审结果作为2019年预算安排的依据,4个项目申报资金2906万元,经评估,核减资金1705万元,核减比例为58.68%。三是抓好“预算执行关”。对县本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和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全部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各预算部门于6月底、9月底、12月底后10个工作日内,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报送对应时点的绩效跟踪情况。2018年度,绩效跟踪监控52个预算单位(部门),监控资金9.9亿元,其中:县本级资金5.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亿元。四是抓好“绩效评价关”。部门自评覆盖全县81个一级与二级预算单位,做到部门自评全覆盖;积极探索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将政府性基金项目纳入了重点评价范围。2018年开展重点评价涉及6个重点项目支出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其中:重点项目支出再评价金额8744万元,涉及城市、农村低保、农村危房改造、基层公共文化、扶贫、交通等民生领域;部门整体支出再评价金额14819万元,涉及卫生、水务、就业、市场监管及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重点评价金额比2017年增长255.82%。

2.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情况

2018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63.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5.9亿元、专项债务17.11亿元。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和投资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及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建立健全嵩明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制度。为确保全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多方筹措资金及核减系统内存量政府债务等多种措施化解债务23656.59万元,占上级下达化债目标任务2亿元的115.96%。积极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11.862亿元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减少债务成本并优化期限结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管。

3.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按照权责明确、监管高效、规范透明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监管,不断建立完善我县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目前已从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融资审批程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监管办法,规范了我县国有资产购置处置权限及流程,明确了出资人职责定位,细化了监管清单,优化了监管流程,不断推动了我县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经梳理统计,我县国有资产总计280.28亿元,其中我县独立核算预算单位国有资产98.15亿元、9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产1.00亿元、11家县属国有企业资产181.13亿元。

4. 部门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围绕实施综合预算、深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建立透明预算、探索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确保政府施政目标顺利实施。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坚持厉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保证各项支出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部门预算编制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外,重点用于民生支出、债务化解及扶贫项目整合;分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2018年县级162个预算单位均上报了部门预算。全县一级预算管理单位70户设置了零余额账户,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64867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率为70.06%。

5. 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关于“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05900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统筹使用”问题,财政已在审计期间积极整改,已将上述结余资金报经县政府同意,用于统筹脱贫攻坚及一事一议项目。关于“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3206071.61元,未按规定上交财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问题,已责成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将上述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余额3206071.61元上缴县财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我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连续多年高速增长,我县财政收入基数较大。2018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不利形势下,受全县实体经济经营困难、消费需求不足、工业经济增长乏力等叠加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因素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

(二)刚性支出增加,财政平衡难度大。在财力增长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占比高的特性进一步显现,财政平衡压力较往年加剧。2019年我县支出预算较上年增13%,“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保障责任持续加大,可用财力的增量难抵预计支出的增量,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平衡难度增大。

(三)政府债务偿还困难重重、压力巨大。截至2019年8月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68.04亿元。当前我县已逐步进入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财政底子薄,按期偿还政府债务形势严峻、困难重重。

(四)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仍需压实,一些部门预算编报不实,年初预算到位率不高,财政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仍需强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

三、 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财政局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收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并积极向昆明市和滇中新区反映嵩明县的实际困难,在保障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努力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尽力达到财政收支平衡。

(一)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管理。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培育优质财源税源。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化部门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规范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边界,严格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审管理,优化电子政务项目审核机制,着力简化优化编制流程,提高预算编审质量和效率。

(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坚持全县一盘棋,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地实施,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将更多的资金资源集中到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执收单位监督,提高非税资金结算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过程内控体系建设,将内控规范嵌入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全县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积极探索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四)加强债务动态监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稳妥有序化解;实施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对“稳增长、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真正做到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监督索引号53012703100011111


2018年总决算公开编制目录20191016104055586


嵩明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91016104058675


嵩明县2018年政府举借债务情况20191016104056616


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20191016104055976


2018年度嵩明县“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情况公开20191016104056273


嵩明县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191016104056491


嵩明县年云南财政决算公开任务_生成表20191016104058082


嵩明县年云南财政决算公开任务_生成表20191016104058082


嵩明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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