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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703-02399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10 08:44
名 称: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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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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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是隶属于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局,属全额财政供养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5人(含新增2个事业编制),实有在册职工13人,退休人员2人。因工作需要,从人社局调剂3人到社保局工作,使用公益性岗位5人,实有社保工作人员21人,负责全县范围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核定、管理、待遇计算支付以及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

根据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的安排,以建立全口径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我局坚持厉行节约、从紧编制预算、依法理财、统筹兼顾、盘活用好财政资金,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树立从严从紧预算,合理合法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社保局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做到细化量化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标准,具体编制明细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严格以2016年11月份财政发放的每一个职工的各项工资为准,计算出各类工资总额。工伤、生育、医疗等是按财政下发的定额标准执行,精准计算出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为159万元。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保障社保经办机构的正常运转,社保局办公经费、交通费按财政供养人员定额预算支出,因社保工作的重要性,财政给予养老金邮电汇费和银海系统维护费2万元,2017年社保局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12万元。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严格按财政规定的2016年11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2%计提,2017年住房公积金为14万元。另外,根据县财政的安排,社保局现负责7人“8.13”政策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以用7名离休干部护理费、津补贴的发放,根据以上人员2016年11月份工资标准,预算出2017年所需补助经费为50万元。从2015年起,企业退休人员5%的独生子女奖励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2017年共需资金81万元,因此2017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预算为145万元。

四、 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20%的缴费按2016年11月工资总额预算是223544元,但是2016年12月份增资应列入2017年的缴费基数,待县财政2017年补充预算时再做调整。

2017年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支出预算经费共计3156275元,我局将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从严从紧,合理合规用好用活每一分财政资金,坚持励行节约,保障社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4.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预算名词解释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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