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100011000
嵩明县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嵩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3年9月27日)
一、基本情况
(一)2022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7%,完成年初预算数148000万元的27.4%,同比减100595万元,减少7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非税收入完成2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20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9800万元+上年结余9391万元+调入资金63000万元,收入方总计344841万元。
(2)支出决算: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6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222386万元的102.38%。同比减54475万元,减少19.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676万元+上解支出357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3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12万元,支出方总计32160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按现行体制结算,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8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6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241万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结转下年支出。
2.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30000万元的19.79%,同比减111315万元,减少81.22%。完成调整预算数30135万元85.40%。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257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56万元+上年结余502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200万元+调入资金9400万元,收入方总计73410万元。
(2)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8990万元的30.46%,同比减88913万元,减少71.04%,完成调整预算数32436万元的111.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36239万元+上解支出29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1200万元,支出方总计7042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4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90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20的105%,同比减141万元,减少29.56%;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6万元+上年结余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收入方总计4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万元(本级218万元、上级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8万元140.87%,同比减22万元,减少6.9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3万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元,支出方合计411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结转项目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上级补助)。
4.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5121万元,增长7.4%;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4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比上年增5317万元,增长7.7%。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以上统筹,县级年末滚存结余9471.52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执行情况
2022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92098万元,剔除上解支出35712万元,净补助156386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其中:返还性收入172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3272万元(含共同事权转移支付3774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及其他退税4097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15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均衡补充基本财力,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按照应承当事权支出责任用于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农林水支出884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3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13万元、教育支出12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37万元。
6.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主要是:财政专户结转超过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未及时缴国库统筹使用、财政对外借款长期挂帐、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未建立偿债准备金准备制度先行开设偿债务准备金专户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县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其中:1.结转2年以上财政专户4,881,028元资金已缴入国库;2.财政对外借款,正积极全面清理;3.对应撤销偿债准备金专户,正梳理账务,做好销户并帐工作;4.未缴非税收入16,206,975.30元已按规定及时缴入。下一步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7.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昆财债〔2023〕13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07亿元,专项债务33.52亿元。2022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7.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69亿元,控制在上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1.59亿元以内。
(2)“三保”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2年三保执行数与年初向人大报告数一致,无变化。全县“三公”经费支出430.12万元,较上年下降3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两年无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下降37%;公务接待费下降60.78%。
(3)县本级预备费情况。年初安排预备费2219万元,使用115.1万元,其中:支援瑞丽疫情防控任务民兵慰问经费15.1万元,核酸检测经费50万元,购买应急防疫物资经费50万元,余下2103.9万元调整补充本级财力。
(4)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2年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12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05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有差异,原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增值税留抵退税金额比快报数增加10274万元,上解支出政策调整导致比快数报减少1172万元,在决算整理期按实际调整上级补助收入、动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属正常变动。
(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1.精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经济恢复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县新增退税减税降费11056万元,为290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91758万元。积极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减免房租562万元,678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益。积极争取中央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3.68亿元支持企业发展。加大中小企业帮扶力度,争取上级技术改造和创新、促进企业培育和消费增长等产业扶持资金8267万元。同时,县级安排资金430万元,用于扶持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房租减免、新能源公交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企业产业发展方面。稳步提升金融支持水平。制定2022年嵩明县信贷指导意见、嵩明县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十项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为实体经济“雪中送炭”。构建政银担合作模式,引进云南省农担公司为21家企业担保贷款2630万元、减免担保费44万元,解决了融资无担保问题。推进“昆易贷”金融工具落地见效,审核通过109家企业进入“昆易贷”白名单,对11户企业发放2290万元贷款,财政贴息23万元。
2.兜牢兜住三保底线,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全年教育支出60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5万元;拨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754万元;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0239万元,惠及28万余人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2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全年农林水支出22034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258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35万元。扶贫“832平台”交易额16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留份额的277.38%。安排粮食风险基金资金232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资金3463万元;安排5271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3.41万亩。投入4698万元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投入2425万元保障路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915万元推进平安嵩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投入3328万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投入1827万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862万元支持节能环保,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财政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13094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3.加快现代财政建设,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完善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对结转结余资金、实有账户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01亿元,用于民生实事、债务化解和重点项目建设。严格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与目标审核,选择部分项目开展财政事前评估,评估金额11479.7万元,压减经费1579.7万元。全年预算部门支出绩效自评金额61.9亿元,其中:部门整体支出自评金额 40.56亿元,项目(政策)自评金额21.3亿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年选取13个项目(政策)支出和2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评价金额1.5亿元。启用一体化系统单位电子会计账册,实现对全县141家单位会计核算全程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97.78%。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政府采购交易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年政府采购实际采购金额11100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签订合同金额9353.44万元,占比83.93%。
4.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财政安全稳定运行
按照“清盘子、对明细、强沟通、增资源”的化债工作思路,认真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除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外,剩余财力优先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积极统筹财政资金安排还本付息3.5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持续降低,无新增政府性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认真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工作,举办专业化业务培训,1000余人次参训。提高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实现预算执行监控常态化动态化,保障国库正常调度。规范出售、报废、报损、调拨、捐赠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处置23家单位资产原值3394万元。
2022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将找问题,补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落实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奋力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二是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聚焦上级财政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增强落实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三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精准测算县级可用财力,全力保障我县财政平稳运行。做好财政运行监测预警,将债务高风险、库款保障程度较低作为重点,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四是增强民生福祉保障能力。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民生领域财政支出政策,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五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推动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六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各项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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