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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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23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强预算源头管理,提高统筹保障能力,强化动态运行监测,加强风险因素研判,精打细算过“紧日子”,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现将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全县财政收支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8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42%,同比增74306万元,增长183.2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7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8%,非税收入完成57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93%。收入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8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1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800万元+上年结余23241万元+调入资金2754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00万元,总计44117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3.82%。同比增18565万元,增长8.15%。支出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241万元+上解支出359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18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3万元+调出资金1958万元,总计393638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按现行体制结算,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1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638万元,年终结余47534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均为上级补助)。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96%,同比增22529万元,增加87.55%。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1.82%。收入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82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98万元+上年结余29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22855万元+调入资金1958万元,总计180562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85%,同比减6880万元,减少18.9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9.50%。支出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29359万元+上解支出53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28765万元+调出资金13658,总计17711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117万元,年终结余3445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均为上级补助)。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5%,同比增103万元,增长31%;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收入方:本级收入439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万元,收入方总计478万元。
2.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3.69%,同比减195万元,减少66.55%。支出方:本级支出98万元+调出资金346万元,总计444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8万元,支出444万元,年终结余34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均为上级补助)。
(四)社会保险基金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35%,增长1.5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7%,增长3.6%,当期收支结余-188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84万元。
(五)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执行情况
2023年上级财政对我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76129万元,剔除上解支出35916万元,净补助140213万元,上级补助资金均按规定用途使用。其中:返还性收入1726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6749万元(含共同事权转移支付488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21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均衡补充基本财力,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按照应承当事权支出责任用于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农林水支出172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98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180万元等。
(六)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县审计局对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主要是: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财政暂付款项占用预算国库款、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代编预算执行率较低及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未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县财政局严格按审计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其中:1.结转2年以上财政专户118.915289万元资金已缴入国库;2.财政暂付款项13867.68万元,县财政局已制定暂付款清理化解方案,按方案加大清理化解力度;3.非税收入4487795.36元已缴入国库,今后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及时上缴。4.代编预算执行率低及未按规定时间下达,在以后年度将严控代编规模,在执行过程中加快下达分配代编预算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县财政将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今后工作中强化资金调度,及时拨付上级专项资金。
(七)其他报告事项
1.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昆财债〔2024〕12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5.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1.07亿元,专项债务33.97亿元。2023年末,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3.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9.8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3.42亿元,控制在上级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5.04亿元以内。
2.“三保”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2023年“三保”执行数与年初向人大报告数一致,无变化。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34.06万元,同比减少4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9万元,公务接待费13.07万元。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度没有动用预备费,预备费全部统筹用于当年预算平衡。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3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3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8万元。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有差异,其主要原因为上级转移支付比快报数增加814万元,上解支出因其他上解增加比快报数增加252万元,在决算期据实调整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等属正常变动。
二、2023年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着力优化收支结构,保障财政平稳运行。2023年围绕强化“四个统筹”、守住“两条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为推动嵩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统筹做大收入盘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4858万元,增速全年排名位居全市前列。统筹盘活资源资产。通过资源资产盘活,实现非税收入4.3亿元,为全年支出奠定基础。统筹盘活存量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658万元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库款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全年调度资金12.64亿元,保持支出强度,支出增幅全市排名前列,有力有序保障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守住“三保”底线。全年“三保”支出 15.04 亿元,执行率位居全市前列。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制定落实“1+6”一揽子化债方案,全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及兑付费17.37亿元,其中:自筹资金 4.86亿元,获得再融资债券资金12.51亿元。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二)着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金统筹。2023年投入民生资金19.18亿元,实现“四项增长”、加大“两个投入”、保障“一个全面”。统筹拨付教育经费7.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4.07亿元、卫生健康经费2.09亿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全面保障。统筹拨付资金2.58亿元保障农林水事业发展,拨付“一卡通”惠民惠农资金1.05亿元,惠及33.54万人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 2.27亿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落实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拨付产业扶持资金1.08亿元,受惠企业74户,奖补项目20个。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活市。
(三)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持续提升财政效能。2023年继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实现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全县纳入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303个,金额26.48亿元。采用云南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同平台、同标准、一体化。加强预算源头管理,健全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继续推行“当年预算、三年中期规划”预算管理体制和零基预算管理,对财政资金实施“统筹使用、加强审核、硬化约束”的原则。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支出管理,增强大事要事财力保障,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监督,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促进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力贯彻执行。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相关事项,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大预算、债务、绩效、采购等财政事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也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将迎困难,找问题,补短板,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精打细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打破“基数”管理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二是突出重点保障,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增强落实“三保”和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三是强化资源统筹,逐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预算统筹衔接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强化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管理力度。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力度。强化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四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突出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保障主体责任,强化财政对预算部门的指导及督促;突出财政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督问责过程管理。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推动形成财政部门依责监督、有关部门主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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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3年政府决算公开表格20241010044132757
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