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
《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 全面提 质年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3〕15号),深入开展嵩明县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对标全国一流,围绕“富裕嵩明、开放嵩明、美丽嵩明、宜居嵩明、幸福嵩明”的建设目标,擦亮“轻嵩办”服务品牌,以营商环境之变筑牢“投资沃土、幸福嵩明”建设之基。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
一、落实“一套体系”,畅通营商环境内循环
(一)强化联动以优促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以“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为统领,以“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为抓手,用好“三单一函”(即:年度工作任务清单、重点任务提示单、重要工作督办单,营商环境投诉交办函),推进各领域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狠抓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722号)、《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三届〕第75号)、《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66号),制定《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扎实推进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结合“三个听取”和“三进市场主体”行动,组织县级各部门深入企业、园区、商会和行业协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宣讲等,促进全县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建立政策落实督查机制,结合每季度开展的“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对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评估,检验改革实际成效,固化已有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三)深化制度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2〕1381号)、《关于全面推行“轻嵩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自行选树行业标杆部门,以创新应用场景打造优化重点改革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优化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努力将嵩明建设成为全市营商环境标杆县区。
(四)组建智库集思聚力。充分发挥现有营商环境监督员队伍作用,持续巩固“县委领导、政府主责、人大问询、政协参议、纪委问效、社会监督”的营商环境一体化工作格局。开展营商环境课题研究,以更大力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联合县工商联、职教园区等高校,组建由专家学者、商会企业代表、市民评议员等群体组成的“嵩明营商环境智库”,为嵩明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保障。
二、建立“两项机制”,注入营商环境新动力
(五)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通过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创新,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全面打通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壁垒,加快政务服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省内通办”和“跨省通办”。结合行业特点对企业建云、上云、用云提供相应融资支持,积极推进昆明市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涉企信息共享,提高数据质量、数据共享便利度,破解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打造智慧高效的便民利企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触手可及的便捷服务。
(六)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放权、放管衔接、联动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申办“三零”模式(申办“零成本”、申报“零跑路”、审批“零见面”)。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72家营商环境“轻嵩办”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压实责任,加强目标设计、责任分工、培训指导,主动对接认领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补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短板弱项,全方位推进各项工作。
三、开展“三个行动”,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
(七)开展“三个听取”行动。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持续深入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巩固提升“营商环境观察站”“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机制,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政策文件时需综合企业在“三个听取”行动中反映的问题,选点定位要准,提出目标要实,承诺企业实现的事项要可衡量,强化承诺的契约性法律效力,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
(八)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嵩明在行动”活动。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和重点领域,组织县级有关部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嵩明在行动”系列活动(全年举办13期),即:举办一场“营商环境会客厅”、召开一场“八大环境”推进提升会、依托各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宣贯,在县级门户网站以建设“四季如春营商环境”专区为载体,将营商环境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形式多样将政策文件传达给广大市场主体。要加强总结提炼,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坚持扬优势、锻长板、树品牌,巩固拓展工作成果,打造更多嵩明营商环境最优品牌。
(九)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不清”等问题,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发挥市场主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畅通信访渠道,提升巩固诉求“一键”直达政府工作机制,力求“有诉必应、接诉必办”。要创新监督方式,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细化监督治理重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全链条式闭环管理,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式,让“轻嵩办”十严禁落地见效,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一线监管、一线落实、一线查处”,营造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流服务环境、亲清政商关系。
四、建设“四个嵩明”,突破营商环境新瓶颈
(十)打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建设“活力嵩明”。坚持“四用四不用”选人用人导向,让“实干家”得实惠,大胆选拔使用在双招双引、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创新、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让“太平官”不太平,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对“庸懒散慢浮”、“推脱绕”等突出问题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营商环境大讲堂”,举办嵩明县2023年产业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专业化队伍能力和水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业一线服务,到审批服务部门学习调研、参观交流,积蓄优化营商环境专业化队伍的后备力量。
(十一)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建设“效率嵩明”。推进“一网通办”,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8%,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延伸服务触角,持续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便利度。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全力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断强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强化数据赋能,持续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能力,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十二)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品质,建设“美丽嵩明”。优化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有效医联体运行机制。优化“轻嵩育”教育服务,以点带面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健全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机制,对在嵩务工人员坚持“以流入地学校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解决入学需求,对各类型“四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端技术人才子女在转学、入学方面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入职即保障,确保享受与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并持续提升。优化养老服务,支持养老院连锁经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积极探索建设多元化、立体化的服务网络。引好用好人才,探索建立嵩明县人才智库,对引进的“科技领军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行“绿色通道+政策定制”服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将营商环境与各类城市品牌创建相结合,坚持用新观念、新思路谋划营商环境发展,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居住“幸福感”。
(十三)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建设“法治嵩明”。积极推动人大、司法、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学院校、学会协会以及律师事务所等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统一执法标准,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和维权援助机制,以规范文明执法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及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降低企业司法诉讼成本。
五、实施“五项工程”,提速营商环境新发展
(十四)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梳理各重点产业链的“四上”企业、上市公司、后备上市公司、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程,全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促进更多企业上规、上市、纳入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名单。
(十五)实施重点产业链强链工程。开展“建链、补链、延链、强链”行动,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围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链,突出项目招大引强、企业扶优培强,策划一批产业链上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链发展项目化,组建产业联盟,形成产业发展的合力。紧扣项目谋划、推介、引进、审批、开工、推进、达产等关键环节,推动嵩明“4+N”个产业链,全年工业战区新引进高端装备及汽车制造产业链项目15项以上、投资100亿元或用地1000亩左右项目1个;嵩阳街道、小街镇分别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城市服务战区新引进商贸文旅及职业教育产业链项目8项以上,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能源战区新引进新材料及绿色能源产业链项目10项以上。农业战区新引进国际花卉及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10项以上、用地500亩以上、现代设施农业项目1个、投资10亿元以上加工贸易型项目1个。机动战区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实行项目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狠抓重点产业链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用地、环评、用能、营商环境、水电气、交通等要素供给,实现重点产业链项目全要素协调保障、全流程跟踪服务。
(十六)实施市场主体准入降成本工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清理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提升重点产业货物及关键物料通关便捷度,进一步优化查验、检验检疫模式。
(十七)实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机结合。深化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提升专利创造质量。
(十八)实施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构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鼓励建立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土地综合开发等多种手段解决资金问题。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盘活释放保证金。深入实施“退、减、降、缓”举措,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各单位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将《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过一体化电子公文应用平台报送至县政务服务局账户(县营商环境办)。
附件: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
1.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 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促进工业投资三年倍增,重塑工业经济新优势,全产业链培育优势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全面提升汽车及先进制造、食品加工两大主导产业,大力支持北汽扩产提能,积极推进东风云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昆机机床、模具产业园二期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发挥效益,实现工业总产值增长11%;坚持引进与推进并举,全面落实“五个一批”,加快诚恒新材料、华润电力等101个项目开工建设,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 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2.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 抢抓新能源电池、光伏制造产业布局嵩明的重大机遇,“一业一策”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布局储能、氢能和电池、光伏组件制造、全力培育两个100亿元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形成嵩明发展新优势。依托粤商产业园,争取中国电子产业云(云南)中心落地,主动对接东数西算产业布局,着力集聚发展电子信息制造、智能终端制造和信息服务等数字产业。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户、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0户。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20户,高新技术企业10户以上,强化科技赋能强链补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
3.加快建设数字经济 | 落实《云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赋能强链补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确保全县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20%。 | 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
4.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 | 坚持把园区经济作为第一经济,坚定杨林经开区500亿元发展目标,高水平完成总体规划修编,高标准制定和实施经开区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支持建设国家级绿色园区、云南省低碳(零碳)园区、绿美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基地,坚守“国家级”金字招牌。花卉园区锚定“百亿主营业务”发展目标,突出花卉、蔬菜品牌,按照“一园四基地”,高质量完成4万亩设施农业规划布局。职教新城立足内涵、争一流,确保理工大学嵩明校区、昆明城市学院四期、昆明文旅学院二期开工建设,支持职教新城建成云南职教标杆。 | 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部门、各园区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 5.推进嵩明县产业链建设 | 推动嵩明“4+N”个产业链,全年工业战区新引进高端装备及汽车制造产业链项目15项以上、投资100亿元或用地1000亩左右项目1个;嵩阳街道、小街镇分别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城市服务战区新引进商贸文旅及职业教育产业链项目8项以上,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能源战区新引进新材料及绿色能源产业链项目10项以上。农业战区新引进国际花卉及绿色食品产业链项目10项以上、用地500亩以上、现代设施农业项目1个、投资10亿元以上加工贸易型项目1个。机动战区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全年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新引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不少于1家。 | 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投促局等县级部门、各镇(街道)、园区 |
二、着力打造促进项目落地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6.优化规划用地审批 | 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健全低效用地退出机制,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国土资源集约利用和产业要素优化配置。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做好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等县级部门 |
7.优化项目建设审批 | 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继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时间。 |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部门 | |
8.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 加大征地拆迁和土地收储供应,对重点项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对纳入省级、市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直接配置用地计划指标。缩小用地预审范围,“探采合一”、水利水电项目淹没区等5种情形免予办理用地预审。 | 县自然资源局 | |
9.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质效 | 深入推进“多测合一”。推行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的竣工验收,支持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二、着力打造促进项目落地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10.深化全流程改革 | 推进综合审批改革和涉及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精简整合审批环节,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区域评估+标准化+承诺制+政府配套服务”审批有效衔接,强化全流程监管服务。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11.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 | 对应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二维码信息化管理,以“一项一码”赋予工程建设项目唯一身份标识。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码上查”“码上跟踪”“码上服务”。全面推广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推进施工许可证电子化应用。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信局 | |
12.完善工程建设许可告知服务 | 外线施工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审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有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推行一般外线开挖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对工程量较小、不涉及涉路施工许可,城市道路及绿化带开挖面不大、恢复较为方便的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结合实际制定告知承诺制审批具体范围。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关键指标数据。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局、嵩明县供电局 | |
13.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形成“一张蓝图” | 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坐标体系,完成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协调共享系统的搭建,融合叠加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活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到生态、医疗、教育等多个部门)多个规划,形成“一张蓝图”。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县级部门 | |
14.分类细化调整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企业投资成本 | 出台减免小型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企业类型项目城市基础配套费纳入土地出让成本的政策文件,分类细化调整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企业投资成本。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 15.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精简优化审批服务 | 持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更新调整市级部门264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形成一张清单、一个规范、一套标准,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 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16.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 | 提升“好办”“快办”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提升嵩明县数据共享应用效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办事材料共享免提交,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减跑动。 | 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
17.在全县所有园区设置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 | 以“园区办事不出园”为目标,在全县所有园区设置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为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达产、履约监管等设施动态管理和全生命周期“妈妈式”全程帮办服务。 | 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
18.加快“一件事一次办”的推广应用 | 制定《嵩明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抓好省级2022年版16个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的推广应用,梳理和推广应用市级2023年版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不少于20个。 | 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
19.深入推进县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 | 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推进嵩明县气瓶电子监管系统、嵩明县燃气行业和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系统智慧审批服务平台、嵩明县智慧就业平台等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深度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 | 县政务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自建审批业务系统的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 20.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体系 | 加快镇(街道)、村(社区)通政务外网,推进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外网全覆盖。年内实现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县5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向其他具备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延伸。 | 各镇(街道)、县政务服务局 |
21.深化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 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完成省、市下达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任务。深化拓展“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事项范围和合作范围。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e办通”“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岭先锋平台”,更好发挥“e办通”“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岭先锋”等政务平台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功能。 | 县政务服务局,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 |
22.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 | 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2023年,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率达99.8%,全程网办率达93%。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 | 县政务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 |
23.持续精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 | 持续扩大“e办通”上线事项服务范围,推动不少于24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推动部署点位不少于150个;持续加强与银行合作,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银行网点STM智慧柜员机办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24小时自助服务区、嵩明公安综合服务站等服务功能,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实现更大范围“自助办”“就近办”。 | 县政务服务局,县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 | |
24.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 创新嵩明县政务大厅管理模式,实行“1+7”(“标准化+事项进驻清单、事项进驻负面清单、大厅建设规范、服务规范、工作纪律、人员管理、审批服务回访”)清单管理(含各级对外服务专业大厅)。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含各级对外服务专业大厅)的统一管理,建立和落实检查考核挂牌等制度。 | 县政务服务局 | |
25.全面提升全县政务服务差评、投诉整改 | 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差评问题,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办、整改和反馈,确保全县政务服务差评、投诉整改完成率和按时整改率均达100%,推进政务服务以评促改、以评优服。 | 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
| 26.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 | 持续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推动水电气过户与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进一步提升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实现水、电、气、网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过户。指导权利人做好权籍调查并缴清相关税费,及时登簿缮证,做到“交房即交证”,有条件的项目,可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前提前介入。探索创新非税电子票据管理模式,探索推行登记费电子票据,实现当事人缴清不动产登记费后,可自行查看、下载和核验登记费电子票据。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嵩明供电局、嵩明自来水厂、各燃气企业 |
27.推行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 | 实现水、电、气、信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过户,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间。保障水、电、气报装服务事项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建立水、电、气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水、电、气报装服务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站办结。全县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5个至6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电、水、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 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嵩明供电局、嵩明自来水厂、各燃气企业等县级部门 | |
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28.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赋能,到2023年市场主体达3.8万户以上,净增“四上”企业27户、净增市场主体2490户以上、净增外资企业4户。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及等县级部门 |
29.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 | 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建设,形成2023年度嵩明县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报告。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投促局等县级部门 | |
30.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 基本实现企业开办“即报即办”,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简易注销改革,实施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将企业注销纳入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窗口,全面实现企业简易注销。 | 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办、县公积金中心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四、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31.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清理整治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和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32.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隐形门槛 | 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跟踪指导,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动态更新政府采购领域常见营商环境不良行为清单。 | 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33.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行为 | 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采云电子卖场互联互通,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政府采购预留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比率不低于80%,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收费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公布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 | 县政务服务局、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34.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 大力推行网上办税缴费服务,实现申报、发票、退税等企业税费事项100%“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100%“掌上办”。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最多跑一次”比例达100%。大力推进智能审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含电子发票)初次核定实现即时办结,积极探索增值税发票“全票种、全流程、全线上”智能审批。细化明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建立税费优惠精准推送机制,精简办理流程和手续,实行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市场主体纳税时间在全省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再压缩5%。 | 县税务局、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五、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 35.营造高效协同、便捷活跃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 落实《昆明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7条措施》,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主体创新主体提质增效,推动形成“小升高”“高变强”“强上市”三级梯次培育格局。发挥“项目+平台+人才”模式最大效能,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形成一批院士(专家)领衔的高水平高能级科技创新成果熟化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转移转化服务要素集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 | 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五、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 36.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体系 | 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学研合作,优化人才引进方式,广泛集聚科技创新人才,积极培育推荐省、市科技特派员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来嵩留嵩就业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构建党建联盟“校地合作”就业服务新模式,合力共促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体系。积极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申报市突、省突、省贴、国贴、云岭技能工匠、优秀技术能手、春城计划等系列人才项目。出台《关于加快人才引育促产才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认定人才分类标准和补贴标准,实施分类别、分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开发措施。 | 县委组织部、县科工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级部门 | |
37.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创造创业保驾护航。以“铁拳”“春雷”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地理标志工作帮扶和保护力度。加大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专利申请培育力度,发挥《嵩明县知识产权资助扶持实施意见》的导向作用,保障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稳中有升。积极向企业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设金融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风险质押融资、评估、证券化、基金有关工作。全县的知识产权创造量逐步提高,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 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等县级部门 | ||
38.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建立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规范减少信贷服务收费。构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昆易贷”小微企业贷款给予贴息,全县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突破20亿元。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39.大力支持创业 | 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在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赛事参赛等方面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各类重点群体更好创业。今年实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4户,发放贷款金额340万元以上。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40.加强校企合作 | 全力搭建人才引进和培育平台,深化与院校合作,实施优势学科集群建设行动。推动建立高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工信局、县教育体育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五、着力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
| 41.支持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 支持辖区内纳入“昆易贷”白名单小微企业申请获得1年期内、1000万元以下“昆易贷”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支持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首贷企业。对符合条件“昆易贷”贷款主体,按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对参与“昆易贷”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市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按担保金额的1%给予担保费补助。 |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县级部门 | |
42.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减费让利 | 继续对接省农担公司,对于辖区内涉农企业贷款执行零担保费的政策。 | 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县级部门 | ||
六、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43.强化营商环境法制保障 | 全面及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上位法相抵触的政策文件。 | 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等县级部门 | |
44.健全市场监管透明度 | 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提升监管透明度。建立健全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拓展监管覆盖面。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部门 | ||
45.着力实施公平审慎智慧监管 | 探索开展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制定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更新并对外发布。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重点完善智慧监管。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建设,擦亮“诚信”品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强化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煤炭、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内部举报人奖励和应对职业索赔制度,推行“简案快办”掌上执法。 |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科工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城市管理局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六、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46.审判执行质效 | 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推动案件的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在线上完成,实现商事合同案件快审、快判、快执,当事人“一趟都不用跑”。深化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将诉讼服务功能延伸到法院以外,引导企业群众更多选择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深入破解“送达难”,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商事审判时间。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在调解、保全、送达、调查等环节开展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协作,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全县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原则上不超过180天,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高。 |
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县级部门 | |
47.做好企业破产办理 | 探索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府院联动”工作协调、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等机制,探索建立公开、规范、高效的不良资产交易处置平台。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全县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行政区域内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 |
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级部门 | ||
48.探索推进“信用+风险”税务监控 | 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强纳税人需求分析,并提供精细化服务。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
县税务局等县级部门 | ||
49.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聚焦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长效化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县级部门 | ||
50.健全诉讼服务机制 | 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民商事案件送达效率,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机制。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70%(使用电子送达的案件/受理案件数)。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涉企合同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严格控制在111天以内(包括立案、一审审理、市中院二审审理、执行阶段审理天数,不含上诉案件移送时间)。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六、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 51.保护中小投资者 | 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畅通投资者依法追偿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 县法院、县国资委等县级部门 | |
52.强化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 | 开展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落实“谁执行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保障企业胜诉权利,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 | 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县级部门 | ||
53.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协调推动5G网络规模部署,开展5G区域性试点,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泛在感知、高速连接、协同计算、智能决策、绿色安全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领域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 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
5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强化文化引导作用,提升城市文化底蕴和文化魅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一刻钟文化圈”,拓宽延伸文化阵地,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文化服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和传承利用。 | 县文化旅游局等县级部门 | ||
七、着力打造共建共享的人文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 55.强化教育保障服务 |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85%。新增省一级示范幼儿园1所,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保持在99%、97%、98%以上,积极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改善学前教育结构,力争学前公费学位占比达54%以上。深入实施“十百千”名师培育工程和“银龄讲学”计划,引进名师、名校长3名,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做到“两个只增不减”。 | 县教育体育局等县级部门 | |
56.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保障县城公共卫生安全和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服务,持续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有效的医联体运行机制。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七、着力打造共建共享的人文环境(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 57.构建公共养老服务体系 | 重点推进嵩阳街道、杨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杨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加快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 | 县民政局等县级部门 | |
58.打造绿色低碳的美丽嵩明 |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牛栏江(崔家庄)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省控、市控断面彻底消除劣V水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中向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 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林草局等等县级部门 | ||
59.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 | 加快推进小龙高速嵩明西互通至杨嵩大道连接线工程、嵩明官渡至国道320连接线工程、牛小路(小街互通至牛栏江镇连接线)、永洪公路(小街至嘉丽泽连接线)、白龙路提升改造工程、新四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等6个前期项目实施,力争将阳先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长嵩大道等五条路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嵩明三合土路实验工程、大新桥至干河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嵩昆路军长立交北侧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等5个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在今年底全面完工,进一步提升我县道路通畅率。 | 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县级部门 | ||
60.加快建设大通道、发展大物流 | 提升多式联运服务能力。统筹现代流通体系硬件、软件、渠道和平台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广冷链运输、高铁快运、网络货运等先进运输方式,推动全县物流降本增效。协调推进花卉园区、经济开发区等物流园区建设,推动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连接。引导传统运输和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道路运输、铁路货运网络货运平台等企业延伸服务链条,由单一运输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式联运转型。 |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投促局等县级部门 | ||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目标 | 责任单位 | |
八、着力 造兼容并 包的开放 环境(总牵头单位:市 务局)
| 61.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 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商品、要素、市场、服务跨国界流动。培育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等新兴贸易业态,促进普惠贸易发展。积极发展转口贸易、跨境贸易、服务贸易,力争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1亿元。 | 县商务投促局、县发展改革局 | |
62.培育引资综合竞争优势 | 将引进外资、市外资金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着力引进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全年引进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1个,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不少于1家。 | 县商务投促局、县科工信局等县级部门 | ||
63.打造国际化的服务环境 | 完善涉外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健全医疗、教育、出入境等涉外服务管理体系,营造功能完善的安居环境,增强外籍人士对嵩明的融入感归属感。探索建立涉外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外籍人士来嵩工作便捷服务体系。加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的外语信息服务,提高生活便利化程度。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局 | ||
64.推进多层次区域交流合作 | 坚持内外统筹、双向开放,全方位参与国内外区域合作,形成多双边并重、宽领域覆盖、多层次参与、全方位推进的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外出交流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 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投促局等县级部门 |
政策解读:
【问答式解读】七问七答带你了解 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
关于《嵩明县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