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社保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是隶属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局,属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核定、管理、支付等服务工作。我局实有参公事业编制机构1个,编制人数15人,实有15人,含在职职工13人,退休2人。年末实有固定资产总额1408351.02元,包含:1、实有公务用车1辆人,价值210656元;2、办公用房950000元;3、电脑、办公设备等247695.02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实有参公事业编制机构1个,编制人数15人,实有15人,含在职职工13人,退休2人。年末实有固定资产总额1408351.02元,包含:1、实有公务用车1辆人,价值210656元;2、办公用房950000元;3、电脑、办公设备等247695.02元。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2185281元,中途补充预算976548元,全年调整预算收入数为3161988元,支出决算3161988元。与上年预算支出数3094639元对比,2016年支出增加67349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1、全县736名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纳入部门决算,2016年共支付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652394元; 2、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工资制度,社保局15名人员经费增加265532元。
二、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预算、决算收支平衡,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励行节约的要求,控制不必要的开支,在保障全盘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8971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10986元;2、公务接待费支出18015元,无因公出国出境支出和会议支出,以上两项开支较上年的30620元明显减少。
三、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现有在职职工13人,退休2人,2016年决算支出除本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办公支出外,还代支以下预算经费:1、代财政发16名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护理费、离休人员05生活补贴;2、代发7名“8.13”政策生活补贴;3、支付财政预算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及独生子女费400000元;全年共支出1570681元。
社保局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2016年10月公务用车改革,已上交县财政局处理。
2016年我局增加固定资产78155元,因工作需要,经政府采购审批,购卖电脑3台13800元,打印机一台4605元,档案密集架51200元,相机1个4250元,办公桌椅3000元,文件柜1300元。本年经县国资局批准核销减少已报废的固定资产103600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是1408351.02元。年末流动资产(负债)3218502.05元,包含军马场改制社会化管理费,省属企业社会化管理费,提取应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省市县三级业务配套费,应代发的各类人员经费。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本着励行节约,保民生,促发展的理念,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到资金收支平衡。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对《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情况的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部门决算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决算名词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