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嵩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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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嵩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的公告
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有关要求,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和公布工作。嵩明县上一轮基准地价于2020年12月14日公布实施,已超3年。为确保基准地价的现实性、有效性和指导性,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嵩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编制工作。《测算成果》已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通过,经嵩明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2月14日公布实施的上一轮《更新成果》终止执行。
附件:嵩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附件:嵩明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