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预算公开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加挂审批科牌子)、法规科、人事财务科、农办秘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嵩明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3.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4.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5.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6.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
7.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守四条底线。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坚持稳面积、提单产两手发力,全年完成粮油种植面积18.3万亩、总产量5.2万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落实“三管三必须”耕地保护责任制,继续推动涉农耕地保护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涉农耕地保护问题,妥善处理存量涉农耕地保护问题,强化耕地质量提升,高质量完成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提升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守好安全生产底线,围绕农机、农药、生猪屠宰、农村沼气、饲料兽药、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做强特色产业。聚焦产业提质与乡村宜居双目标,打造乡村发展新支撑。做优特色品牌矩阵,整合现有“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打造“嵩明菜”“嵩明鲜蔬”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营销,讲好高原“嵩菜”“嵩花”故事,实现从“量大价廉”到“优质优价”的转变。延伸农业产业链条,重点发展花卉种植、精深加工及冷链物流,形成协同发展格局;加大永生花产业扶持力度,扩大种植与加工规模,培育高附加值产品,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推广,健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机制,深化政企、校地合作,以科技创新赋能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升级农村基础设施,继续实施“10+25”乡村振兴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两污”治理和“厕所革命”成效。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新业态,重点打造乡村旅居示范点,培育省级乡村旅居重点村,融入昆明都市圈休闲市场,打造旅居产业“嵩明样板”。
3.促进农民增收。聚焦增收赋能与民生保障双提升,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农民。强化防止返贫常态化帮扶,落实三个责任、七项政策、八项工作、三个要求,推动防止返贫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健全动态监测与精准帮扶机制,稳定消除返贫风险,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收入稳步增长。完善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学习借鉴孟连“344”、蒙自“622”等先进经验,大力培育庭院经济、种养循环、农村电商等富民业态,推动企业、合作社与农户共建产业链、利益链,通过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4.深化农村改革。聚焦机制创新与要素激活双驱动,着力破除发展瓶颈。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坚持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发展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绿色高效的农业经营主体,提高集约化水平,建立梯次培育提升体系,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稳妥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管理负面清单,探索闲置住房出租、入股等盘活路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集体“三资”专项整治为抓手,完善“明白账”公示制度,搭建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农村集体“沉睡”资产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0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超编0辆,原因是2010年与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等部门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308766.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139438.22元,政府性基金6751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53912.3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64115.92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1891060.76元,下降24.00%,主要原因是缩减财政预算,减少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890738.22元,其中:本年收入68890738.2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39438.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751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2309088.98元,下降24.46%,主要原因是缩减财政预算,减少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308766.4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890738.22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2044.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2922.70元,下降2.58%,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42678693.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616166.28元,下降33.62%,主要原因为缩减财政预算,减少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40000.00元是2025年省级食品安全资金;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044288.00元,其中包括行政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67026.00元,其中包括事业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9382.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64488.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95.8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的缴纳;
7、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0882.3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06790.9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82443.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
11、2110302水体支出336000.00元是2023年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资金。
1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60000.00元是嵩明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费。
13、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支出5046302.32元是2024年第三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
14、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521300.00元,其中包括: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801300.00元,嵩明县2026年地方病种疫苗采购经费100000.00元,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经费及嵩明县养殖业保险县级资金1100000.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资金100000.00元,2023年度全省“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资金50000.00元,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20000.00元,“两区”划定整改工作经费5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00000.00元;
15、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30000.00元,其中包括:2025年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经费200000.00元,财务管理及农经统计、固定观察点、清产核资统计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10000.00元;
16、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4977964.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378856.00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99126.00元;
17、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1493516.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759222.00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34312.00元;
18、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250000.00元,其中包括:2021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结余资金660000.00元,嵩明县2022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及间套种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310000.00元,2024年省级(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80000元;
19、2130108病虫害控制998824.00元,其中包括: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26200.00元,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10000.00元,兽医实验室改造设备购置经费152600.00元,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资金30000.00元,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90000.00元,2025年中央第二批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资金490000.00元,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病虫害)资金24.00元;
20、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258727.00元,其中包括: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6笔)第一批专项资金50000.00元,2022至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208727.00元;
21、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9350.00元,其中包括:2024年省级农业发展(第一批)三普专项资金24500.00元,2024年省级(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资金14850.00元;
22、2130119防灾救灾180000.00元是2025年市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助资金;
23、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6110987.54元,其中包括: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6笔)第一批专项资金218800.00元,2025年省级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39100.00元,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第二批)资金480000.00元,2022年度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65000.00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706800.00元,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230000.00元,2024年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380000.00元,嵩明云尚种植专业合作社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设施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3897.54元,2025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资金1483400.00元,2025年昆明市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618080.00元,2023年农机化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5910.00元,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资金240000.00元,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140000.00元,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托管服务)资金160000.00元;
24、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0000.00元是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6笔)第一批专项资金;
25、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174678.68元,其中包括:2023年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112000.00元,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6笔)第一批专项资金50000.00元,2022、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资金12678.68元;
26、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1260000.00元,其中包括:2025年中央(提前下达)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690000.00元,2025年中央第二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570000.00元;
27、2130148渔业发展643740.00元,其中包括:畜牧渔业资金243740.00元,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400000.00元;
28、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1738800.00元,其中包括:2021年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8800.00元,2025年中央(市本级部分)第二批耕地建设与利用(三普与生产障碍耕地治理)资金478400.00元,2022年农田建设资金7100000.00元,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44400.00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417200.00元;
29、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24992.00元,其中包括: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00.00元,2024年度省市级财政衔接资金3192.00元;
30、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422303.74元,其中包括:2024年度市级第一批农业保险补贴资金242803.74元,2024年(2025年下达)中央和省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5503500.00元,2023、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676000.00元;
31、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41856.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五、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下降0.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减低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0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减低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减少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预算绩效项目支出43096721.50元,共73项,纳入重点项目预算2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2024年第三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5046302.32元。主要通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减肥减药工程;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工程;监测系统建设等工程,进一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
2.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100000.00元。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3600亩。
3.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44400.00元。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023.4亩。
4.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4172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5800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952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887.00元,增加17.03%,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录人员4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16554292.50元,其中,流动资产8029192.38元,固定资产793983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5269.49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017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513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6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