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标准。
2.负责拟订嵩明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嵩明县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省、市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4.依法行使跨领域跨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
6.负责县城建成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容貌秩序管理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治理;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负责户外广告以及门店牌匾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外立面保洁管理工作。
7.负责县城建成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8.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考核;负责由政府指定的环卫实施项目的报批、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配套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
9.负责对县城建成区环境卫生和公厕、垃圾处理场使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渣土、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市政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11.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辖区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化临时用地占用审批;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批和监督验收;负责辖区公园、广场及市政道路的绿化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园区绿化工作。
12.参与全县涉及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13.统一管理城市维护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维护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有关的设置审批和管理。
15.承担职能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16.负责所属执法队伍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跨区域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监督。
17.统筹县级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协同,以及县级 各领域与镇(街道)相关的执法协同。
18.承担镇(街道)之间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执法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
19.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城市管理工作。
20.负责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嵩明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统一监督指挥、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12319”呼叫业务的受理分解、下达派遣指令、责任认定、跟踪督办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110”社会联动和有关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的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政公用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2.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4.嵩明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
5.嵩明县市政绿化管护中心
6.嵩明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指标预测
预测2026年县综合执法局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
2.计划实施重点项目
一是拟计划投资500.00万元,实施嵩明县2026年绿化美化提升改造工程,内容为对县城区的部分主干道(黄龙大街、玉明路、水真路)及兰茂广场老化的灌木及灌木球进行更换提升,改造面积约4万平方米。
二是拟计划投资96.00万元,实施嵩明县黄小路、杨嵩大道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内容为对黄小路、杨嵩大道、213国道枯死乔灌木进行更换提升改造。
三是拟计划投资300.00万元,实施嵩明县2026年“百园建设”项目,内容为在县城区统筹新建、改造提升“口袋公园”、小游园、街心花园10个。
四是拟计划投资60.00万元,实施嵩明县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单位)建设项目,内容为在县城区新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20个。
五是拟计划投资100.00万元,实施嵩明县建成区2026年新建城市公厕项目,内容为计划在县城新建公厕2座。
六是拟计划投资450.00万元,实施嵩明县2026年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采购项目,内容为计划采购垃圾分类亭100座、四分类垃圾桶(240L)10000只、果皮箱1000个,果皮箱内胆500只。
七是拟计划投资450.00万元,实施嵩明县2026年县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内容为拟计划逐年对兴云路中段、药灵路中段、武侯路下段,环城西路(上大路—兰茂路)、西片区1号路、玉明路(玉泉桥-盟台路)、盟台路(大兴桥-秀嵩街街口)、黄龙大街(玉泉桥-玉带路)段路面进行提升改造,预计5年内完成。
八是拟计划投资5000.00万元,实施嵩明县城市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城市照明)项目,内容为拟计划逐年对嵩明县建成区内能耗较高的城市照明路灯及控制器进行用能设备更新,预计5年内完成。
3.重要工作
一是在城市治理上下功夫,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二是完成市级工作指标,根据市级工作要求,完成年度市级下达任务指标。三是实施重点项目,认真谋划县综合执法局2026年及“十五五”期间城市管理领域项目,狠抓项目落地。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制,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执法队伍之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形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五是做好创文固卫及第三轮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紧盯工作短板,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达标。六是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以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财务总收入27692221.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52521.89元,政府性基金157397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34751241.14元对比,减少7059019.25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建成区市政照明系统管护项目、县城区零星工程修复等项目经费预算降低,同时本年度减少嵩明县2023年县城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经费、公共车位经营权出让相关税费经费、嵩明县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692221.89元,其中:本年收入27692221.8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52521.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7397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34751241.14元对比,减少7059019.25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建成区市政照明系统管护项目、县城区零星工程修复等项目经费预算降低,同时本年度减少嵩明县2023年县城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经费、公共车位经营权出让相关税费经费、嵩明县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预算总支出27692221.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692221.89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2521.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4080.75元,主要原因分是单位新招录行政人员、事业人员7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多;项目支出157397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131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建成区市政照明系统管护项目、县城区零星工程修复等项目经费预算降低,同时本年度减少嵩明县2023年县城建成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经费、公共车位经营权出让相关税费经费、嵩明县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954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0435.00元。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23992.07元。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68226.82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72482.44元。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3787.04元。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56490.00元。
8.“2120104城管执法”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7512762.0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1128.00元。
9.“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主要反映项目支出的:行政执法专项经费482400.00元,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专项经费3600000.00元,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用经费145700.00元,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3840000.00元,杨嵩大道及黄小路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1680000.00元,嵩明县城区节日宣传专项资金250000.00元,公共车位管理项目经费30000.00元,嵩明县城区河闸维修及桥梁安全鉴定项目经费50000.00元,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照明系统(2025年至2028年)管护项目专项资金480000.00元,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2025年至2028年)零星修复工程专项资金840000.00元。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县综合执法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13678.52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000.00元,较上年101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2.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4000.00元减少2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预算标准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标准降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度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申报1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共计15739700.00元;2026年审核确定项目10个,涉及金额15739700.00元。
(一)行政执法专项经费4824000.00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2026年度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办公费、体检费、加班补贴等相关支出。
(二)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专项经费360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6年度县城路灯、红绿灯电费,以每月缴纳电费金额为准。
(三)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用经费1457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园博园及法界寺公园土地租金。
(四)嵩明县城建成区2024年至2027年绿化管养项目专项资金384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区八个标段绿化管护费支出。
(五)杨嵩大道及黄小路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168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杨嵩大道、黄小路等道路保洁与绿化管养
(六)嵩明县城区节日宣传专项资金25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本年度元旦节、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县城区的氛围营造
(七)公共车位管理项目经费3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公共车位管理费支出。
(八)嵩明县城区河闸维修及桥梁安全鉴定项目经费5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城区丹凤桥、黄龙桥、玉泉桥河闸进行维修,对丹凤桥、弥良桥、黄龙桥、大新桥进行桥梁
(九)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照明系统(2025年至2028年)管护项目专项资金48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城区路灯、高杆灯、变压器等市政照明设施的管护工作,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及亮灯率。
(十)嵩明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2025年至2028年)零星修复工程专项资金840000.00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6年度嵩明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养、维护。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952521.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4080.75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分是单位新招录行政人员、事业人员7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多。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53311222.34元,其中,流动资产1619799.42元,固定资产852591.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595334.76元,无形资产3141.00元,其他资产46240355.4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829035.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0995.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无偿划拨)车辆14辆,账面原值14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公开附表 (本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