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预算公开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是嵩明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政府职能工作部门,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近期“三定方案”的规定,嵩明县防震减灾局依法履行下列工作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对地震监测台(站)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地震预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基础研究;协助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地震宏观联络员队伍。
(三)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四)参与建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地震、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科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参与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震情速报;负责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参与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六)管理、监督防震减灾建设项目及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指导防震减灾设施设备使用。
(八)负责指导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指导镇(街道)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测预报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县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1.持续强化地震监测预警能力。一是优化台网运行维护。严格执行地震监测台站日常巡检、维护和管理制度,确保全县9个地震监测台站、11个宏观观测点正常运行,地震监测数据连续、可靠、及时传输。二是严格执行震情灾情首报、直报、现场报送和终报制度。加强地震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和宏观测报网的动态管理,强化宏观异常报送与核实工作,编制《震情简讯》12期,实现信息报告“零差错、零失误”目标,核实宏观异常2次。三是健全群测群防网络。4月28日召开地震宏观信息联络员及台站看护人员业务培训会,各镇(街道)、园区、水务局、11个地震宏观点和地震监测台站看护人员共20余人参与培训。
2.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一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国际减灾日”等为契机,通过设立咨询台、布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21余场次,受众5000余人。二是创新宣传方式载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地震科普知识、应急避险技能等信息30余条。三是强化校园科普教育。以“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为契机,推动19所中小学及防震减灾局工作人员共24名地震传播师的培训学习,实现科学传播师在嵩明县中小学全覆盖。组织杨桥中学3名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市中学生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并获优秀奖。在“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活动中,地震科普作品《我命由我不由天》,被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评为优秀作品,并成为全国30件优秀作品之一,省地震局发文全省推广示范。
3.全面提升地震应急准备水平。一是规范避难场所建设。编印《嵩明县2025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逐年推进避难场所建设,建成1个Ⅰ类(嵩阳一中),5个Ⅳ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嵩明县实现Ι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零的突破”,实现“一镇(街道)一标准场所”目标。二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构建“预案+演练+保障”三位一体机制,完成《嵩明县地震应急预案》的修编、征求意见、论证,于4月24日正式印发。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细化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三是加强应急演练与保障。指导地震应急疏散演练6次,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的联动,做好随时应对突发地震事件的各项准备。
4.纵深推进震害防御具体工作。一是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引导杨林经开区完成9000余“标准地”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评价结果获得省地震局发文认可,为各类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便利。二是完成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评估。争取市防震减灾局投资14.8万元为嵩明县开展地震灾害损失精细化评估报告的编制,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基础数据收集、文稿论证后于12月15日通过专家咨询和成果验收。三是收集抗震基础信息。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13条,并及时在省级平台更新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基础信息。四是加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组织专技人员对嵩阳卫生院、东方时尚驾校等8个项目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检查,有效提升建设工程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9,659.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9,659.6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1,456,371.26元对比减少286,711.57元,降幅19.69%,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9,659.69元,其中:本年收入1,169,659.6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9,659.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456,371.26元对比减少286,711.57元,降幅19.69%,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9,659.6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9,65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559.69元,与上年1,306,371.26元对比减少239,811.57元,降幅18.36%,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项目支出103,100.00元,与上年150,000.00对比减少46,900.00元,31.26%,主要原因是机构职能划转,单位地震应急相关职能划转至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该部分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15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99,96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金;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9,372.5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2240505地震预测预报”支出19,1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预报;
5.“2240550地震事业机构”支出797,081.00元,主要用于地震事业机构,包含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保险费、办公费、汽车运维费、防震减灾宣传费、地震台站运维费等;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373.4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564.9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286.9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6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单位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防震减灾局资产总额1,710,024.08元,其中,流动资产43,758.41元,固定资产1,666,265.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004.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580.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防震减灾局2026年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