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与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林长制工作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嵩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2.嵩明县长松园林场;
3.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4.嵩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森林植被恢复面积1500.00亩;
2.森林管护:完成2026年天保工程管护工作,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5.19万亩,其中:国有林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96万亩,集体林管护面积28.02万亩;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森林病害、虫害的调查、研究、勘测和防治等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监测点建设,监测范围4.00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面积、蓄积的勘查、调查、统计,林地的管理;
5.森林防火:全县森林防火的宣传、监测及火灾的扑救;
6.开展2026年林长制宣传工作;
7.完成2026年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作;
8.完成林长制考核“互联网+义务植树”暨2026年义务植树启动仪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37885.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35963.27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01922.54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3034128.36元,下降19.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076634.73元,下降8.27%;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1980341.00元,下降95.19%;其他收入增加22847.37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202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035963.27元,其中:本年收入12035963.2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35963.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56975.73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202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37885.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035963.27元,其中:基本支出8058715.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082.50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2025年补助两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费,2026年减少抚恤费预算。
项目支出3977247.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2893.23元,下降42.28%,主要原因是202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201)支出1254265.00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支出40177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1)支出315349.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津贴补助支出;
4.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2)支出317019.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津贴补助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743651.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死亡抚恤(功能科目:2080801)支出60246.00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的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089999)支出26438.0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支出78159.92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支出266265.87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功能科目:2101103)支出328345.23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伤保险支出;
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支出467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伤保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功能科目:2110401)支出796100.00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13.森林保护修复支出(功能科目:2110501)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14.森林资源培育支出(功能科目:2130205)支出197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与林木种苗培育、造林等支出;
1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2437126.40元,主要用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含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经费支出1860000.00元,用于2026年嵩明县林地地类认定技术服务支出81000.00元,用于其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96126.40元;
1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功能科目:2130234)支出316575.37元,主要用于2026年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664754.4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8.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功能科目:2120816)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森林植被恢复生态建设项目造林
工程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250.00元,下降17.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2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控接待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下降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比上年增加1辆,增加原因是长松园林场资产盘盈。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893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46.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也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777247.7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2552.23元,下降19.63%,主要原因是202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538940.3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10121.48元,固定资产5628818.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543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1370.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