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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703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12 15:56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健康,卫生,元,预算,支出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3-12 15:56
字号:[ ]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对县域内的医院管理系统等将进行全面的更新和升级,建设项目包括模块化机房、超融合服务器、数据中心等。

2.嵩明康华骨伤科医院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23亩(9487.1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3208.57平方米(包含新建9层门诊住院楼一幢;新建5层医技楼一幢;新建3层商铺一幢)。

3.圆满收官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好强学科”“强县级等十三项重点工程,加强对各项目实施单位的督促调度,强化与财政拨付省市级配套资金沟通协调,全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4.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通过迁建或并购等方式扩大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整体服务规模,解决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长期以来无住院部,保健管理用房、诊疗业务用房不足等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需求。二是全面实施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工程,继续支持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并在牛栏江片区新建1个急救站(点),配齐站点抢救型救护车,构建起覆盖全域的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三是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建立嵩明县卫健系统后备干部库,在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选派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医务人员,进行储备及培养锻炼。积极探索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县管镇用人才使用机制,打破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横向纵向人才流动壁垒,激发全系统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发挥好总医院牵头作用,更好统筹好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县人民医院与市延安医院在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技术支持等方面工作的对接力度,确保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科研项目、见习实践人才培养共建等方面着力,强化与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的校地合作。

6.全面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前两轮专项行动成果,从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幸福感和满意率上着力,抓好指标调度和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清扫保洁有效落实、中小型餐馆保持“7个达标等现场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全省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广泛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周五城市清洁日行动,强化爱国卫生常态长效管理。

7.扎实办好卫生健康领域为民实事。一是按要求做好免费接种国产HPV疫苗工作。加快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规范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服务。筑牢计生特扶家庭民生保障网二是实施银龄人才计划,根据省、市卫健委任务安排,有计划地引进留用医疗卫生高层次银龄人才。三是按照要求做好逐步取消门诊预交金工作,落实儿科、精神科卫生服务年和体重管理年相关工作。开展好中医适用技术推广、中医药服务供给工作。

8.着力维护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一是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好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医院安保人员的配备,提升医院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预警防范水平。二是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医疗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落实医疗纠纷属地管理职责和涉事医院排查化解主责,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疏通、化解,防止纠纷扩大升级,守牢不越级上访、不出事的底线。三是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医药领域集中整治专项审计调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强化举一反三,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和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接续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着力维护卫健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809126.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09126.93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的16511887.27元对比,增加10297239.66元,62.36%增加的原因是20262025年上级下达的未支出项目经费列为本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26809126.93元,与上年的15544839.78元相比,增加11264287.15元,增长72.46%增长的主要原因:20262025年上级下达的未支出项目经费列为本年预算,如2025中央补助的育儿补贴经费755.85万元,以及结转的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24.10万元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287.08万元等,项目经费列入2026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809126.93元,其中:本年收入26809126.93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809126.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的16511887.27元对比,增加10297239.66元,62.36%,主要原因:20262025年上级下达的未支出项目经费列为本年预算,如2025年中央补助的育儿补贴经费755.85万元,以及结转的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24.10万元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287.08万元等,项目经费列入2026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809126.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809126.93元,其中:基本支出7916555.93元,与上年的6157329.78元对比,增加1759226.15元,增长2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9人全部调入县卫生健康局,在职人员增加到30人;项目支出18892571.00元,与上年的9387510.00元对比,增加9505061.00元,101.25%,主要原因分析:20262025年上级下达的未支出项目经费列为本年预算,如2025年中央补助的育儿补贴经费7558500.00元,以及结转的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241000.00元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2870800.00元等,项目经费列入2026年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8420.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044.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人员,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2.74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工勤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4.“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4175787.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及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和部分津贴支出。

5.“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1291814.00元,其中主要是今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889014.00元,主要用于当年补助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岗人员经费及离岗人员补助;其次是2025年未支出的部分项目资金,如2025年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以及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费省市级补助资金。

6.“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996970.00元,主要当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455998.00元;2025年未支出的上级下达经费7540972.00元。

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12300.00元,主要有本年预算的艾滋病防治项目100000.00元,以及上年未使用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8.“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支出2300000.00元,其中有今年预算安排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202112月至2022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另外用于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500000.00

9.“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311262.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机构运转。

10.“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5580501.00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我县人口发展支持项目等。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3493.44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34.34元,用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18341.41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250.00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12367.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0元,较上年24250.00元减少250元,下降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元,较上年减少250元,下降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因县级财政困难,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去年24000.00元的基础上,减少25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度县卫生健康局申报2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8892571.00元。经审核确定22个项目,资金18892571.00元,其中民生类5个资金3371698.00元,事业发展类11个资金10755982.00元,专项业务类6个资金4764891.00元。与上年的7项相比,增加15个项目,均为2025年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结转,本年度列为预算。具体项目如下:

1.2026年嵩明县支持人口发展(生育支持项目)经费1428640.00元。

2.2026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经费1203490.00元。

3.2026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77568.00元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755998.00元。

5.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

6.嵩明县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1800000.00元。

7.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500000.00元。

8.2025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8100.00元。

9.2025年第一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乡村医生提标定额补助)资金7100.00元。

10.2025年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及优化生育市级补助资金2078291.00元。

11.2025年第三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361400.00元。

12.2025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省级结算补助资金333000.00元

13.2025年生育支持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329000.00元。

14.提前下达2025年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专项资金112412.00元。

15.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15700.00元。

16.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2400.00元。

17.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级结算补助资金5500.00元。

18.2025年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级补助资金13100.00元。

19.2025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结算补助资金499900.00元。

20.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2537300.00元。

21.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552172.00元。

22.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结算补助资金11515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0195.00元,与上年的467156.00元,增加123039.00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增加,因机构改革原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9人调入县卫生健康局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12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资产总额16801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275500.00元,固定资4013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3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08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02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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