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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3-10685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06 10:05
名 称: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市场,监督管理,预算,元,支出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06 10:05
字号:[ ]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负责经营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落实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有关无证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商品条码。承担工业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发展规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划、政策和制度。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科、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促进科。另设立7个派出机构,包括: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桥市场监管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嵩明职教基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嵩明县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

3.嵩明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职能整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2.加大竞争政策实施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3.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着力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4.强化质量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的质量发展路径,加快实施质量强县和品牌发展战略。

5.加大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6.推进价格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良好的价费环境。

7.优化广告市场秩序,推动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

9.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有效促进消费升级。

10.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1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和授权量,抓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568,24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55,196.0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13,046.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4,652.23元,增长0.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增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11,546.23元;二是压缩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2026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836,894.00元;故部门财务收入较上年增加74,652.2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55,196.09元,其中:本年收入22,355,196.0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55,196.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8,393.77元,下降0.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增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11,546.23元;二是压缩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2026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49,940.00元;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38,393.77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568,242.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355,196.09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0,136.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11,546.23元,增长4.66%,主要原因分析是因调增基本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项目支出1,885,0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9,940.00元,下降35.77%,主要原因分析是压缩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38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725,330.00元;

2.“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支出50,000.00元;

3.“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94,000.00元;

4.“20138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081,400.00元;

5.“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1,620,000.00元;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1,289,786.00元;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245,914.00元;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9,065.00元;

9.“2080801死亡抚恤”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抚恤金21,060.00元;

10.“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18,336.02元;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719,627.91元;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136,017.46元;

1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823,539.22元;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112,470.00元;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558,650.48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200.00元,较上年减少3,250.00元,下降1.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6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250.00元,下降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250.00元,下降1.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3,250.00元,下降1.03%,减少原因是因2026年财政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辆公务用车每年运行维护费由上年的24,250.00元减至24,000.00元,故13辆车共减少3,25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重点项目1个,即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涉及金额1,150,000.00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产出指标:全年市场监管执法案件120件,市场监管覆盖率和违法案件处置率达到100.00%,案件办理及时率达到95.00%,后勤保障率100.00%。效益指标: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化,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0.00%。

项目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预期实现的效益是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测算依据是依据上年度项目收支情况及下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上级工作安排、上年度后勤保障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44,31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06.00元,增长0.3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基本工资调增,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经费按应发工资总额的1.5%编制,故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增加;退休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退休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000.00元,增长84.2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上年调整预算的上级专项资金中的委托业务费未支付于本年纳入预算支付。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4,447,305.09元,其中,流动资产531,860.48元,固定资产13,915,444.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8,673.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2,933.19元,流动资产减少25,740.8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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