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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10-10296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0-23 12:30
名 称: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3 12:30
字号:[ ]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接待县委、县政府的群众来访。

2.负责处理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交由办理的信访事项,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协调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4.综合研判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关意见建议。

5.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6.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网信科、接访科、处突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高质高效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确保每一件信访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344件,其中:来信98件次,来访1246批2498人次(其中集体访20批1272人次)。无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集体上访6批33人次,到市集体上访2批90人次。

县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访606批1023人次。

2、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活动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通过每季度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公开大接访活动及每日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重点约访活动,不断拓展完善了信访渠道,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今年来,党政主要领导接访群众37批61人次,解决问题37个;其他县级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97批184人次,解决问题97个;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群众167批345人次 ,解决问题161个。

3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高度重视群众初次反映问题的办理。二是下狠心、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三是坚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排查矛盾纠纷261件,化解206件,化解率79%。

4、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受理、来访接待、网上投诉受理等工作,拓宽了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了高效、快捷的诉求表达和处理机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各责任单位办理云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转办交办信访事项1344件。目前,办结信访事项1167件,正在办理177件,办结率87%,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100%、办理率100%。

5、持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实施2周年之际,嵩明县信访局及时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一是充分运用“悦读嵩明”等县级融媒体平台、各级各部门内部公众号、农村大喇叭等宣传媒介,对《条例》相关内容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宣传;二是开展“党课开讲啦—《信访工作条例》宣讲”活动;三是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推动《条例》进机关;利用赶集日积极开展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题的线下宣传活动。

6、切实维护重大活动期间的稳定工作。按照各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和县委信访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深入研判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全县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级两会、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了各级既定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7、积极担当作为,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制定了《嵩明县2024年平安建设工作大竞赛信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将控制信访增量情况、化解信访问题情况、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重点工作情况三方面的工作纳入考核评分,促进了各相关单位比担当作为、比作风转变、比效能提升。一季度,县信访局在2024年平安竞赛单元中合计得分19.19分,排名12位次;二季度,县信访局在2024年平安竞赛单元中合计得分17.70分,排名6位次;三季度,县信访局在2024年平安竞赛单元中合计得分19.60分,排名12位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7271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4149.05元,占总收入的95.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8564.80元,占总收入的5.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743.73元,增长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10.93元,增长1.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3667.20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每年职工职位调整人员费用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72713.85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034.05元,占总支出的79.24%;项目支出492679.80元,占总支出的20.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743.73元,增长1.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738.93元,增长5.48%;项目支出减少66995.20元,下降11.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每年职工职位调整人员费用增加,项目支出财政支付紧张,压缩项目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0034.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0716.36元,占基本支出的92.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317.69元,占基本支出的7.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2679.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嵩财预〔2024〕1号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项目经费86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保经费保障。

嵩财预〔2024〕1号视频接访系统维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8855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完成本年度视频接访系统运行及维护。

嵩财预〔2024〕1号信访工作结余经费项目经费10064.80元,主要用于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及处理突发信访事件。

嵩财预〔2024〕1号县级接待大厅租赁费用资金项目经费100955.00元,主要用于确保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正常运转。

嵩财预〔2024〕1号2023年政法委拨款结余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维护社会稳定及处理突发信访事件。

嵩财预〔2024〕1号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8461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度信访工作正常开展。

嵩财预〔2024〕1号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劳务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414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0%。与上年相比增加34410.93元,增长1.55%,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235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人员费用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53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09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5%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与单位人员医保缴纳时无法分开缴纳,占用医保相关指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2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相关人员费用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元,决算为5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60.42元,增长111.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561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60.42元,增长11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元,支出决算为5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60.42元,增长111.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56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60.42元,增长11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出行次数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317.69元,比上年增加3384.73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每年职工职位调整人员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信访局资产总额138562.69元,其中,流动资产96479.02元,固定资产42083.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信访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嵩明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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