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101000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保密、信息、档案、督办、信访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具体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2. 文化科。宣传贯彻国家文化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3. 旅游科。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承担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产业培育及“旅游+”产业融合;负责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培训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和协调旅游宣传推广工作,做好旅游产业项目的推介、宣传、招商引资等服务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指导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
4. 文博科。制定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协调、指导、督查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涉及文物保护等事项的审批;指导、协调、监管县域内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和抢救性发掘;指导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
5. 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文化、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的法制审查;承担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的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权责清单管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行业监管相关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文博科、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完成文化站评估定级相关工作,全县5个文化站中4个获评一级文化站、1个获评三级文化站。
2. 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截止目前累计开展线上文化活动560余场次、线下文化活动250余场次,惠及群众68.8万余人次。
3. 完成娱乐场所审批3家,正在审批公示2家,办理企业延续13家,完成信息变更2家,联合县教育体育局等8个部门,完成全县30余所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
4. 持续推进阅读推广品牌建设。2024年累计开展“兰茂讲堂”公益讲座8期,参与人员1000余人次,录制发布线上“七彩童话”绘本故事会32期,组织首届线下“七彩童话”绘本故事比赛,线上线下参与人员3500余人次。
5. 强化全县旅游市场监管。组织召开嵩明县2024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4年“一部手机管旅游”共接涉旅投诉(退货)8件。多次联合开展文化市场特别是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执法检查,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辆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200余家次。
6. 行政执法推进情况。完成2024年嵩明县文化和旅游执法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五张清单)编制及公示;年内查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件,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件1件,现已办结。
7. 高标准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处置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完成“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件,完成依申请公开1件。
8.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力。全县建有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各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5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0个,形成覆盖全县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县图书馆累计接待线下读者6.23万余人次,借出实体图书4万余册;兰茂纪念馆、红军长征纪念塔、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累计接待参观人员5.3万余人次,接待各类团体70余个,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
9. 谋划储备、跟踪洽谈文旅项目。配合职教新城洽谈中国昆明·旅游康养医养国际中心项目。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镇(街道)、园区开展实地调研,包装策划小街镇五条沟村农文旅直播基地综合开发项目等,推出普渡·小山海续建项目、山脚·云溪记忆等23个文旅招商项目。制作、完善文旅招商项目册,创新性推出电子招商手册。邀请云南若谷文旅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淘好房地产经纪公司等12家到嵩考察洽谈。
10. 强化旅游宣传推广。通过线上平台开展全县旅游资源推介。通过人民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多篇嵩明文化旅游宣介文章,多角度宣传嵩明。举办嵩明县2024年“72行大练兵·360行出状元”暨第一届“文旅推荐官”技能竞赛活动,聘请知名演员担任嵩明文化旅游宣传大使。为进一步扩大嵩明旅游影响力和吸引力,推出线上旅游智慧导览图,开发上线嵩明旅游智慧导览系统,2024年共推出40条旅游路线。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下级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四)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下级单位,《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故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580252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2524.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2481.13元,增长8.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2481.13元,增长8.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资金项目未支付,2024年度已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6129905.17元。其中:基本支出4544975.28元,占总支出的74.14%;项目支出1584929.89元,占总支出的25.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89861.52元,增长14.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716.63元,增长2.17%;项目支出增加693144.89元,增长77.7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资金项目未支付,2024年度已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44975.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7231.0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744.26元,占基本支出的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4929.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 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经费20365.00元,主要用于用于旅游发展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旅游活动策划与组织,旅游人才培养,旅游资源保护、旅游宣传推广等旅游方面的活动。
2. 文旅固投、宣传、企业诚信评价、创文工作项目经费11328.00元,主要用于用于招商引资活动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推介会、组织考察团赴外地考察学习、对重点文旅招商项目进行前期策划和包装、为投资者提供项目咨询和服务、对投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
3.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1200457.50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共文化服务馆、站、室等举办文化活动;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保障项目经费25399.00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保障机制,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人员稳定,充实执法力量。
5. 单位自有资金经费及文物四普项目经费327380.39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包含旅游工作经费;基层公共文化运行保障经费;文化市场管理经费;返还退休党费;党建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252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上年相比增加462481.13元,增长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服务中心,人员加入5人,以前年度上级资金项目未支付,2024年度已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6798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服务中心,人员加入5人,以前年度上级资金项目未支付,2024年度已支付。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338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服务中心,人员加入5人,工资增长,社保基数增加。
9. 卫生健康(类)支出30822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服务中心,人员加入5人,工资增长,保险基数增加。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829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个服务中心,人员加入5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决算为72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5.41元,增长50.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7241.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5.41元,增长5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72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8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5.41元,增长50.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7241.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厉行节约,另外公车购买的年限较长,车辆老旧,使用的频率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45.41元,增长5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购买的年限较长,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744.26元,比上年减少52090.87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办公区域水电费、办公设备维修、办公用品采购等相关费用因资金紧缺未成功支付。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网费、电话费、杂志报刊征订费、培训费、工作软件服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756227.63元,其中,流动资产681267.85元,固定资产74958.7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235.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337.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0.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0.0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101111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017100629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