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公示(嵩明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公示
一、公示事项
申报单位:嵩明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嵩明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性质:医院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2日
公示地点: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公示网址:嵩明县人民政府网
二、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嵩明县嵩阳街道奎作龙村(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医院原住院部),总用地面积6045.53㎡(约9.07亩)。项目于2021年06月0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 202100008号),目前主楼已完工,下一步施工设备附属用房。现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原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附图变更:一是西北侧水泵房和变配电室分别向东南方向移动,保证水泵房与西北侧的现状居民楼间距12.50米,变配电室与西北侧的居民楼间距7.40米,确保安全性施工的要求,不影响周边的现有建筑基础安全性。二是东北侧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向西南侧移动,贴临内部道路,保证与东北侧建筑间距12.30米,确保安全性施工的要求。
本次变更不涉及建筑面积调整,仅涉及附图变更。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经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申报指标
变更前:净用地面积6045.53㎡,地上建筑面积1585.21㎡,地下建筑面积187.79㎡,容积率0.71,建筑密度25.87%,绿地率35%,建筑高度最高12.6m,绿地面积2118.97㎡,配建机动车车位16个。
变更后:净用地面积6045.53㎡,地上建筑面积1585.21㎡,地下建筑面积187.79㎡,容积率0.70,建筑密度25.87%,绿地率35%,建筑高度最高12.6m,绿地面积2118.97㎡,配建机动车车位16个。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1-6791922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