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公示(莱雅广场建设项目)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公示
(莱雅广场建设项目)
一、公示事项
申报单位:云南莱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莱雅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0901-商业用地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第二次附图变更)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5日(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嵩明职教新城管理委员会公示栏、项目现场
公示网址:嵩明县人民政府网
二、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明县职教新城大学城片区文苑路与文轩路东南侧,总用地面积33333.47㎡(约50亩)。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嵩明县 202400019号)。2025年2月27日取得项目规划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第1次规划附图变更),主要针对项目车位、绿化、出入口进行优化调整。 为提升项目商业品质、竞争力、运营理念,满足招商业态布局、二次装修改造和消费者需求,在不改变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或规划条件规定的前提下,申请第二次规划附图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优化调整4#、9#外立面。4#楼为了满足后期装修要求,4#楼局部取消三层外立面铝合金门窗调整为涂料墙面,调整后满足自然通风面积要求。9#楼为了便于后期商家入驻装修安装抽油烟机、吊柜等,将东、西两侧立面铝合金门窗部分取消改为涂料墙面,营造更好的商业氛围。
(二)优化调整北侧1#与2#之间连廊位置。原方案二层连廊与三层、四层(屋面层)连廊错台,影响整个主入口门头装饰立面效果(柱子太多),调整三层、四层连廊北移,使之与二层连廊立面齐平,并扩大连廊框架圆柱与2#楼商业退距,调整后二、三、四层连廊宽度一致,面积不增减,更加优化畅通商业交通组织流线。
(三)优化调整项目北侧、西北侧、东北侧、西侧商业入口设计。原设计方案主入口门头为格栅装饰造型,根据公区装饰、景观设计理念,将对原规划四个主入口门头造型进行优化升级,打造现代商业风格门头。
(四)优化调整中水处理站位置。原规划中水处理站位于1#楼北侧,该区域是硬质铺砖路面,后期不易于中水系统检修维护,现将中水处理系统调整至2#楼东侧绿化带位置。中水处理站采用暗埋式,顶部种植绿地,变更后整项目规划绿地指标不变,中水站调整位置,符合排水竖向要求。
《莱雅广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附图变更)》经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规划申报指标
变更前:总用地面积33333.47㎡,地上建筑面积54804.2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2765.88㎡,地下建筑面积9513.64㎡,绿地面积6668.51㎡,容积率1.58,建筑密度49.71%,绿地率20.01%,建筑高度最高21.50米,配建机动车车位319个,非机动车车位426个。
变更后:总用地面积33333.47㎡,地上建筑面积54804.2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2765.88㎡,地下建筑面积9513.64㎡,绿地面积6668.51㎡,容积率1.58,建筑密度49.71%,绿地率20.01%,建筑高度最高21.50米,配建机动车车位319个,非机动车车位426个。
本次仅涉及建筑单体外立面调整及中水处理站位置调整,规划变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不变。
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71-67919226。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