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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3-97044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7 10:57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监督,卫生,健康,执法,预算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7 10:57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400000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大局、应对变局,以更强的工作举措谋求发展、开创新局,在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中进一步凝聚嵩明卫生监督高质量发展新力量。紧盯目标任务,全面抓好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以案促管,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卫生健康违法违规行为,为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长办公室、协管办公室、职业卫生监督科、医政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局办公室、小会议室、财会室、文印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嵩明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指导帮带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效能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持续加强,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1.树牢一盘棋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任务

将创卫复审工作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科室、镇(街道)协管站积极主动学习《国家卫生县复审重点公共场所现场评估标准》《云南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评审细则(试行)》,根据《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嵩明县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检查指标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共场所巡查力度,对我单位牵头监管的美容美发场所以及公共浴室场所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定《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卫生县城复审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常态化监督检查2525户次。组织召开3次创卫复审工作推进会,召开2024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卫复审暨公共场所防艾宣传培训会,对我县的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公共浴室场所、网吧、KTV、游泳馆、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了一次系统培训。辖区内共918经营户参加本次培训。为巩固提升嵩明县公共场所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复审专项整治成果,联合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拍摄公共场所红黑榜3期。

2.聚焦关键重点发力,全身心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进一步落实“轻嵩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若干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助力推动营商环境再改善再提升。推行“企业安静期”,营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年度联合检查计划3项,已开展执行联合检查12次,同比下降25.00%,提出整改措施51条,帮助企业解决58个问题。实现医疗卫生监督与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等检查事项联办,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较去年同期减少30余次。“周三线上线下答疑日”秉着送服务的原则,共答疑138家次,真正做到了尊商、亲商、爱商、护商、扶商的良好风貌。

3.全方位带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延伸

一是各科室根据每月学习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10次法律法规轮讲。二是参加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组织的2024年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每月组织的线上月培训及各专业业务培训、县司法局组织的培训等共计25次。三是开展以“坚持预防为主 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册375余份,宣传购物袋125个。召开2024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卫复审暨公共场所防艾宣传培训会,对我县的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公共浴室场所、网吧、KTV、游泳馆、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了一次系统培训,辖区内共918经营户参加培训。选派卫生监督员对医疗机构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一期。

4.为人民健康执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聚焦执法主业,坚持以案促管,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重点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监管对象1896户,监督2525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00%;案件查处数共81件,结案75件。其中简易程序18件,一般程序63件,罚款115.41万元,罚没2981.00元。  

1)加强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执法力度

开展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打击非法代孕行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妇幼健康机构、视光视力机构监督检查403户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4次,专项行动2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监督检查1次,依法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4家,收缴各种药品和器械7箱(袋),立案查处8件,移交公安部门3件,检察院移反向衔接查办案件1件,罚款合计19.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1万元。要求各医疗机构建立“一公示,两承诺”“1+N”“违法双公示”制度。共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175份,医师依法执业承诺书284份,辖区内214家医疗机构均做到“一公示,两承诺”,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2)狠抓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

开展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消毒产品卫生监督检查271户次。共对辖区内214家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做出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5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0.20万元。发现的问题经后续监督回访均已整改完毕。

3)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全县共有各类公共场所1086家(其中住宿业340家,洗浴场所135家,美容美发场所526家,影院3家,网吧21家,KTV14家,商场31家,游泳馆3家,候诊室10家,候车室1家,图书馆2家),截至目前,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1443户次,监督覆盖率100.00%。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2份责令限期改正。立案查处30件,结案30户,罚款7.31万元。今年上报1家生活美容场所为A级单位,6月市局已进行评审。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100.00%。开展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督检查175户次,立案查处2件,结案2件,罚款0.20万元。对供水单位进行量化分级,评出B级单位2家,C级单位90家。完成嵩明高考保障任务,以及春节、五一节、国庆前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公共场所374户次,下达38份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

4)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和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对全县辖区内的5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5轮集中监督检查27家次,下达意见书20份,立案查处8件,结案8件。对全县的餐具饮具按要求采样送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已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开展春、秋季学期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传染病防控工作、教育教学环境、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等为重点的卫生监督检查181所(普通高校11家、中学13家、小学53家、托幼机构99家、托育机构4家),监督覆盖率100.00%。目前,双随机学校卫生监督完成率100.00%,完结率100.00%,立案查处4件,结案4件。

5)落实职业卫生监督职责

以冶金、建材、矿山、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对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06户次,监督覆盖率100.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监督1户,实际监督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00%。共立案查处5件,结案5件,罚款61.30万元。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对非医疗机构的放射案卫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应监督7家,现完成5家,其余2家均未营业。截至目前,开展职业卫生培训3家,培训人员多为厂区一线工人500余人。开展“周三线上答疑”活动,共答疑138家次。探索开展与企业设立“红旗班组”创新形式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新的导向监督,利用“红旗班组”打造企业党组织示范点,同时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职业卫生自我监督工作,真正实现监督下沉,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6)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任务

2024年嵩明县“双随机”任务抽查211家,其中公共场所157家、生活饮用水9家、职业卫生1家、放射卫生5家、学校卫生17家、医疗卫生8家、消毒产品2家、传染病防治5家、妇幼健康7家。截至目前,监督完成211家,任务完成202家,任务关闭9家,监督完成率100.00%,案件数10件,罚款金额4.51万元,完结率100.00%

5.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1)着力提升卫生健康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在全县开展执业自查培训,强化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行为,2024年前三季度任务完成率均为100.00%。组织开展稽查工作,卫生监督员利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并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所有案件合议制度,坚持所有案件全过程记录。完成市执法局、县司法局组织的案件评查工作,19件案件参加评查,均为合格以上。截至目前,受理投诉举报39件,办结39件,办结率100.00%

2)强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水平

一是完成辖区内的6个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和16位卫生监督协管员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督导考核。考核工作根据《嵩明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协管员绩效考核暂行规定》《嵩明县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为标准,督导考核发现各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都开展了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年终有总结,年初有计划;建立了辖区内的分户档案;及时实施了日常的卫生监督巡查;在巡查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下发了卫生协管监督意见书;及时完成各项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了4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各镇(街道)卫生院分管领导、协管站负责人及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提出工作要求,压实了责任,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培训。三是截至目前,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共开展各类卫生监督巡查3840户次,上报线索信息19条,立案1件。

3)持续做好新闻宣传和培训工作

报送新闻信息被昆明市卫生健康监督专栏采用38篇。报送短视频3条,组织开展公共场所专题业务培训1期,培训卫生健康监督员及各类机构负责人1170余人次;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3家,500余人一线工人参加。积极组织参加卫生健康微课、征文评选、案件评查等活动,不断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向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报送微课1件,征文2篇。

4)不断探索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新思路

一是在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中紧紧围绕“五个嵩明”建设目标,同企业支部搭建“共建共商共学共管共享”的工作模式,为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力量,通过支部共建活动,利用“红旗班组”打造企业党组织示范点,同时以点带面,让企业参与职业卫生建设,深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是为巩固提升嵩明县公共场所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复审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行为,配合县融媒体中心拍摄公共场所红黑榜3期。红榜、黑榜商家是根据近期督导结果进行评选,也会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与县公安、市场监管、医保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建立且不断完善,联合对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检查30家次、打击非法行医3次、与医保局监督检查3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5单位财务总收入2627096.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5999.70,政府性基金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293726.49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其他收入177370.11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34185.0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在职人员3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155999.70,其中本年收入2155999.70,上年结转收入0.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5999.7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1388.8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在职人员3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单位预算总支出2627096.3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55999.70,其中基本支出1955999.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1388.82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在职人员3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37653.00元,其中包含人员经费131653.00元,公用经费6000.00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16697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合计1337666.00元,其中包含人员经费1145330.00元,公用经费192336.00,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和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000.00元,其中项目经费200000.00,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学校、职业卫生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06612.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178.7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6720.48元,主要用于公岗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合计148196.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无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4250.00,较上年750.00下降4.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5因公出国费预算为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团组0个,因公出国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50.00,较上年750.00下降4.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较上年增加0.00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0.00,较上年750.00下降4.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原因是车辆供养定额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双随机: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33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392.00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在职人员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3560560.46元,其中,流动资产470391.07元,固定资产 2755261.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 334907.9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400111

2025年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预算公开表2025031301380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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