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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3-9703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7 10:28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健康,卫生,元,预算,支出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7 10:2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0000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表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新爱卫工程,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体推进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2.实施强县级工程,做强县域龙头。推进百县工程项目建设,加强一头一尾(危急重症的急救、转诊和康复治疗)能力建设,将县人民医院打造成辐射能力强、服务能力突出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县人民医院眼科、康复科、精神科等薄弱专科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支持镇(街道)卫生院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3.实施重妇幼工程,关爱妇幼健康。实施县级妇幼保健院提质达标工程,支持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迁建项目,打造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特色专科,巩固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效能。扩大宫颈癌筛查范围,提高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规范治疗率。

4.实施强人才工程,补齐结构短板。根据需要及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治医有方、业务精湛的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全县医疗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实施临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骨干医师培养计划,对县级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分年度开展能力提升培养,鼓励其积极参加省内外进修培训。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助政策和基层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加快推进基层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5.实施强信息工程,推动信息技术赋能。实施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新建医院核心信息系统,建成心电诊断中心、影像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体检中心、区域电子病历共享中心等资源共享中心5个,支持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支持远程心电诊断、影像诊断、检验诊断,支持电子病历共享调阅服务,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技术能力,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挂号时间长、排队时间长、缴费时间长、诊疗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等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6511887.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44839.78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67047.4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503893.17元,下降17.51%,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上缴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因此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减少。一般公共预算15544839.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854.73元,增长7.6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经费增加,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二是新招录人员,机构改革后,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改为事业单位,2024年新招录3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5744839.78元,其中:本年收入15744839.7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44839.7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7854.73元,增长1.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经费增加,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二是新招录人员,机构改革后,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改为事业单位,2024年新招录3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5年单位预算总支出16511887.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744839.78元,其中:基本支出6157329.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7844.73元,增长2.97%,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预算时有在职人员19人,年末预算2025年时有在职人员23人,新增一个事业单位--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项目支出95875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990.00元,下降0.8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市对下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结转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022年昆明市本土疫情及学生群体隔离观察场所中央补助经费等三项今年不再结转。二是下达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6843.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405.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人员,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91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工勤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4.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093734.0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以及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和部分津贴支出。

5.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今年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

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815220.00元,主要用于当年补助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岗人员经费及离岗人员补助。

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50000.00元,主要用于当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

9.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202112月至2022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

10.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296708.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机构运转。

11.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2837510.00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我县人口发展支持项目等。

1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7653.46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000.53元,用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3999.00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

1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21.28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

16.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杨林镇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

1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7729.60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单位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5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下降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25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0.00元,较上年减少750.00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根据政府对公务用车管理要求,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去年25000.00元的基础上,减少3.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卫生健康局申报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9387510.00元。经审核确定7个项目,资金9387510.00元,其中民生类3个资金2837510.00元,事业发展类2个资金2550000.00元,专项业务类2个资金4000000.00元。与上年的11相比,减少4个。具体项目如下:

1.2024年嵩明县支持人口发展(生育支持项目)经费1569200.00元。

2.2025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经费1190740.00元。

3.2025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77570.00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450000.00元。

5.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补助经费100000.00元。

6.嵩明县202112月至202212月集中隔离费用专项经费3000000.00元。

7.巩固国家卫生县建设成果工作经费100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715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76.00元,增长16.1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增加1人,新增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3人,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资产总额2420923.43元,其中,流动资产1952658.51元,固定资产463973.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91.65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46702.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89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01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预算公开表2025031409054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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