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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503-9707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3-14 14:47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项目,农业,资金,元,建设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4 14:47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00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 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加挂审批科牌子)、法规科、人事财务科、农办秘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嵩明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3. 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4. 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5. 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6. 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

7. 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全力抓好农业生产。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2025年计划完成种植粮食作物18.3万亩,粮食总产5.1万吨以上。二是稳定畜牧业生产。按照“稳量、提质、增效”的要求,促进畜牧业发展行稳致远。2025年畜牧渔业产值计划完成6.50亿元。生猪存栏4.5万头,肥猪出栏7.2万头;牛存栏2.9万头,肉牛出栏1.45万头;羊存栏4.5万只,出栏3.15万只;禽存栏90万羽,出栏140万羽;肉类总产1.25万吨(其中猪肉产量6000吨),禽蛋产量2800吨,牛奶产量2.5万吨。三是做优特色农作物。2025年计划完成蔬菜播种面积63.3万亩、产量150.8万吨,农业产值17.50亿元,花卉种植面积3.5万亩、鲜切花产量10.6亿枝,产值25.60亿元;计划烤烟种植面积2.45万亩以上,收购任务6.99万担以上。四是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争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34%。

2. 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耕地保护责任制,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守底线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通知》(嵩办通〔2023〕26号)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嵩明县耕地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嵩办通〔2023〕33号)《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加强耕地保护十条措施〉的通知》(嵩办通〔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卫片图斑执法、耕地保护常态化巡查、耕地流出整改等工作,严查辖区范围内疑似存在耕地“非粮化”情况,继续推动涉农耕地保护问题整治整改工作,坚决遏制新增涉农耕地保护问题,妥善处理存量涉农耕地保护问题,坚决防止化解存量问题简单化、“一刀切”,把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源头监管,严格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逐级审批和备案机制,及时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录入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信息。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有效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相关整治整改工作。

3. 坚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一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计划实施测土配方施肥7万亩,水肥一体化种植11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11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00%,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00%。二是持续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2025年预计农膜使用量约1200吨,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3.00%以上,计划完成秸秆还田10万亩,保持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在90.00%以上。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计划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抽样750批次,定量检测750批次,完成“千人1.8批次”定量检测任务。继续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计划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个。四是持续抓好“十年禁渔”工作。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进一步完善牛栏江(嵩明段)流域涉及的属地政府(牛栏江镇、小街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建立长期“护渔员”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可垂钓范围,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巩固好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加快促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修复。

4. 有效推进振兴项目落实。一是持续开展“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结合2025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三个乡村旅居示范点(东村、西山和山脚)打造,细化目标任务,实施五堆清理、厕所革命、污水收集处理、线缆梳理、机制配套,打造一批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和美村庄典范,培育一批乡村振兴旅居村,推动乡村旅居产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对2024年度实施进度较慢的项目启动调整程序,对资金执行不理想的镇(街道)进行资金调整,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衔接资金支出进度达标;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审定”流程,严格开展产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入库审核,加大项目规划包装力度,切实提升项目的可行性、成熟度和收益率,强化项目片区联动性、三产融合度,下好项目预入库、预立项、预下达“先手棋”。三是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力度。发挥好招商引资专班作用,按照划分区域,全程跟进服务项目,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实时掌握招商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产业的研究,强化对特色产业、重点招商项目的精准研判,围绕在谈促签约项目、包装拟推介项目,持续推进精准招商,争取再签约一批项目。紧盯签约待落地项目,积极帮助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土地、资金、环评等问题,加快项目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向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果转化。

5. 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一是抓牢动态监测帮扶和消除关键环节。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村排查、乡审核、县审定的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村每周动态排查分析、乡半月研判、县每月督导调度”的常态化排查及研判工作制度,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严禁杜绝体外循环;及时核查完善相关台账资料数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定期分析研判帮扶成效,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返贫致贫风险“能消才消、应消尽消”。二是抓重点群体促增收。加强对重点群体的排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密切关注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对符合纳入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系统并制定相应帮扶措,力争脱贫人口纯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当地农民收入评价增速。三是抓产业项目促增收。按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要求,加快推进帮扶产业提档升级;紧抓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绿美乡村“绿色食品牌”等示范创建,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优做强龙头企业,实施重点园区提档升级行动和“主体倍增”计划;强化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模式。2025年,计划新增农业龙头企业2家。四是支持自主创业促增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贷免扶补、昆易贷、两权抵押、小额贴息贷款向创新型、成长型个体户、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倾斜,支持发展庭院经济。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7人。在职实有1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13辆,原因是2010年与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等部门车辆13辆,并入车辆未纳入编制。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1199827.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477767.64元,政府性基金20705145.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6914.56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1794175.72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两个一千万元的县级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182912.64元,其中:本年收入91182912.64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477767.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705145.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1777261.16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两个一千万元的县级项目。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199827.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91182912.64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4967.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77683.8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6427794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54945.00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两个一千万元的县级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80108信息化建设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

2.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76935.00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04098.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5482.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 2080801死亡抚恤69862.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6.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57.8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的缴纳;

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0788.1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72731.7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0958.1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5872.8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经费;

11. 2110302水体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资金200000.00元,2023年滇池流域及补水区减肥减药技术推广项目资金300000.00元。

12.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05145.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元,2022年嵩明县政府化债项目资金5145.00元;

13. 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旅居”试点村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0.00元,2025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0000000.00元;

14. 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嵩明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资金;

15.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级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16.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4887248.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574380.00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12868.00元;

17.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3983884.4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853419.40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70465.00元,以及老农机员生活补助经费1560000.00元;

18. 21308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3822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结余资金1282200.00元,嵩明县2022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及间套种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19. 2130108病虫害控制3035600.00元,主要用于动物防疫补助,以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20.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7765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三品一标认证补助,以及农产品定量检测试剂耗材;

21.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农业科技教育资金;

22. 2130112行业业务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涉农耕地保护问题零发生村(社区)奖励经费;

23. 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16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2021种植业结构调整项目专项资金;

24.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51327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等;

25.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02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0000.00元,2023年中央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培育专项资金140000.00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经费42800.00元;

26.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2904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高素质农民培育、“平安农机”创建、和美乡村建设等;

27. 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482500.00元,主要用于“两区”划定整改工作经费122500.00元,2022年市级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监测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2022年省级现代种业发展及市场与信息化资金260000.00元;

28. 2130148渔业发展2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

29. 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13585500.00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以及绿色农田示范项目;

30. 2130211动植物保护12425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云南省有害生物生防天敌扩繁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31.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2. 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6424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400.00元,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提前下达)资金550000.00元;

33.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90002.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省级(提前下达)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

34.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357500.00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对农业领域保险补助经费;

35. 2210201住房公积金1952947.5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750.00元,较上年减少14250.00元,下降1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0元,下降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38人次。

减少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2750.00元,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0.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750.00元,较上年减少2250.00元,下降0.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预算绩效项目支出64294859.56元,共94项,纳入重点项目预算9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2025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资金10000000. 00元,重点打造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个重点整治村。以点上引领、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为路径,统筹人力物力,资金资源集中推进。

2. “乡村旅居”试点村奖补项目资金10000000. 00元,根据“乡村旅居”试点村农房改造建设奖补。

3.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2000000. 00元,将在嵩明县建成16个和美乡村示范村。

4. 2021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204700. 00元,用于完成绿色农田项目阶段工作。

5. 嵩明县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340000.00元,用于新建高标准农田1.05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6. 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补助资金2140000.00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023.4亩。

7. 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5年)2000000. 00元,主要开展项目建设;雨露计划;防返贫动态监测;督促检查;考核考评;驻村工作;宣传、帮困等工作。

8. 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237400.00元,用于(1).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2).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3).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4).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9. 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经费376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支出。其中,种植业保险160000.00元,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3600000.00元。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133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567.00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办公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17094462.97元,其中,流动资产8428937.98元,固定资产8054966.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10558.81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43543.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80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25”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项目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5年“10+25”乡村振兴工程建设

二、 立项依据

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的“十大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10+25”乡村振兴工程建设。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接续抓好“10+25”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推进全域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7568805717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02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县级财政预算,村组自筹。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围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民生问题,统筹人力物力,资金资源集中推进,开展10个重点村打造、25个村整治提升,努力打造一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示范村,逐步实现一村美向全域美迈进。

五、 项目实施内容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整治、污水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公厕管护等,常态化开展村庄保洁,清理“五堆”(即柴堆、粪堆、土堆、料堆、垃圾堆),不留卫生死角,实现村庄整洁干净。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修补和硬化进村、入户道路,建设小广场等公共设施,提升村庄的基础设施水平。

(三)持续推进绿化美化。在保持村庄原有风貌的基础上,对村内空地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村庄的整体美观度。

(四)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群众积极参与到“10+25”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中来。

六、 资金安排情况

县委、县政府安排1000万用于“10+25”乡村建设,各镇(街道)充分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集中资源重点打造,调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筹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原则上按照每个重点村50万元、每个提升村25万元进行奖补。

七、 项目实施计划

充分考虑本地村庄特色优势、基础条件、发展定位、基层积极性,结合乡村旅居打造、绿美乡村创建、“千万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整合等工作,选择2025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村。建设村明确后,按照建设内容,制定时间线,按时间节点开展项目建设,计划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

八、 项目实施成效

(一)有效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农村道路硬化提升,打通入户“最后一米”,方便群众出行。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改善村民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二)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绿化美化亮化取得一定成效,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变,提升了村民的生活质量。

(三)长效机制更加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把“要我改”变为“我要改”,推动村(社区)实现自商自管自治。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2025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

建成10个重点村和25个整治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成10个重点村,25个整治村

=

建成10个重点村,25个整治村

定量指标

建成10个重点村,25个整治村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5年12月31日完成

=

2025年12月31日完成

定量指标

2025年12月31日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提升

=

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提升

完成

定性指标

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

85

%

定性指标

群众满意度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旅居”试点村奖补项目

一、 项目名称

“乡村旅居”试点村奖补项目

二、 立项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旅居发展的部署要求,根据《嵩明县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力发展乡村旅居业态,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7568805717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02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县级财政预算,村组自筹。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大力实施村庄规划完善、人居环境提升、富民产业增收、文明乡风培育四大工程,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绿美乡镇、绿美村庄,打造一批乡村特色旅居村,培育一批乡村旅居发展运营模式,申报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成一批乡村旅居风景线、乡村旅游精品线,加快推动形成“一村”(东村)、“一群”(县城北部旅居群)、“一带”(沿牛栏江旅居产业带)的乡村旅居发展格局,大力发展乡村旅居业态,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三年内全县培育省级乡村旅居重点村10个以上。

五、 项目实施内容

(一)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大力开展绿美乡村建设,提升绿化质量,为乡村旅居发展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等,不断完善村庄基础设施。

(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陶渊明”式旅居为引领,探索走出一条以旅居产业带动乡村振兴的发展新路子。集中资金、集中项目、集中政策,加快农村变景区、农房变客房、一产变三产、土特产变金饭碗“四变”进程,着力培育形成一批乡村旅居聚集区。

六、 资金安排情况

坚持政府扶持、金融支持相结合,对试点区域实施财政专项激励,建立“1213”扶持机制,乡村旅居资金10000000(即:农村居民自有住房向经营主体流转一户,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农村居民按试点建设规划自行改造提升流转1户给予20000元一次性奖励。三年100000元以内贷款授信,三年内财政每年贷款利率贴息)。

七、 项目实施计划

(一)抓谋划:2025年1月—2025年5月。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乡村旅居资源摸底,全面梳理适合开发旅居产业的自然村,积极寻找客户资源广、营销方式好、运营理念新的乡村旅居开发主体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分批有序制定发展计划。

(二)树典型:2025年6月—2025年12月。坚持典型引路,鼓励各地用好丰富乡村资源,植入先进理念,兼顾群众、集体、企业利益,探索多种合作建设模式,打造东村、山脚、新春邑等乡村旅居特色村,总结提炼典型示范,加大宣传推广,让各地学有参考、干有示范。

(三)提规模:2026年1月—2026年12月。围绕“四变”目标任务,建立完善乡村旅居发展实施路径,不断推广复制更多旅居村,推动以点上的突破牵引面上的提升,全县培育10个以上乡村旅居重点村,走上“盘活一批闲置住房、用活一批低效土地、实施一批旅居项目、发展一批致富产业”路子,促进嵩明县乡村旅居业态健康稳定发展。

八、 项目实施成效

建设一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绿美乡镇、绿美村庄,打造一批乡村特色旅居村,培育一批乡村旅居发展运营模式,申报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建成一批乡村旅居风景线、乡村旅游精品线,加快推动形成“一村”(东村)、“一群”(县城北部旅居群)、“一带”(沿牛栏江旅居产业带)的乡村旅居发展格局。村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田园与人文底蕴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乡村旅居”试点村奖补项目资金

“乡村旅居”试点村农房改造建设奖补。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育形成10个以上省级乡村旅居重点村。

=

10

定量指标

培育形成10个以上省级乡村旅居重点村。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拉动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

拉动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定性指标

拉动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

80

%

定性指标

群众满意度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一、 项目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二、 立项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后续的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性文件,均明确提出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目标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和美乡村建设,推动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乡村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人才流失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而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正是为了补齐这些短板,提升乡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措施,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乡村特色品牌,吸引人才和企业入驻,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本项目主要涉及嵩明县小街镇、牛栏江镇,2个乡镇16个村,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7568805717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02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自筹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乡村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人才流失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而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正是为了补齐这些短板,提升乡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措施,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乡村特色品牌,吸引人才和企业入驻,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本项目主要涉及嵩明县小街镇、牛栏江镇,2个乡镇16个村,具体建设地点为:小街镇甸丰村、积德村、本纳克村、阿古龙村、福海村、墩白村、保旺村、五条沟村;牛栏江镇四营村、罗帮村、海潮村、河西村、水海村、下马坊村、小新街村、果子园村。

五、 项目实施内容

1. DN300HDPE、DN400HDPE、DN500HDPE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2.DN160、DN110UPVC管;3.Φ700成品塑料流槽检查井、成品塑料沉泥检查井、Φ315成品检查井;4.提升泵新建;5.氧化塘新建及升级改造;6.氧化池新建及改造;7.新增太阳能路灯;8.道路硬化、提升改造等;9.沟渠改建及加装盖板;10.新增垃圾棚、垃圾收集站、中转站;11.安全护栏。

(一) 村庄公共设施:

1. 道路硬化87662.4平方米;

2. 路面修复1923.35平方米;

3. 路面提升改造8500平方米;

4. 场地硬化670平方米;

5. 太阳能路灯840盏;

6. 安全护栏1200米。

(二)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 新建污水管网118.34千米;

2. PVC管74.62千米;

3. 成品塑料流槽检查井1057座,沉泥检查井1201座,成品塑料检查井1162座;

4. 新建氧化池7座,改造1座;

5. 新建氧化塘3座,改造3座;

6. 提升泵新建1座;

7. 沟渠改建500米,沟盖板1158米。

(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1. 垃圾棚32座;

2. 垃圾收集站3个;

3. 垃圾中转站160平方米。

六、 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0000元,地方资金由县级财政预算和村集体自筹资金组成,共20060000元;资金筹措共计100060000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1. 项目周期

项目总周期为2024年10月至2026年12月,共27个月。

2. 项目前期工作

2024 年10月-2025年4月,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等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

3. 工程施工期

2025 年5月-2026年12月,完成项目工程施工,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个月,分为两期建设,其中:

一期:2025 年,主要进行大部分污水设施建设,当年年底前完成60%以上建设任务;

二期:2026年,进行剩余污水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

八、 项目实施成效

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将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包括施工期间的劳动力需求以及项目完成后设施的日常维护和运营。此外,随着和美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将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带动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提升乡村的整体形象和吸引力,为吸引外部投资创造有利条件。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将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前来投资兴业,推动当地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也将为其他类似项目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推动乡村建设的全面升级。

社会效益:本项目在嵩明县16个两千人以上集聚提升类村庄实施和美乡村建设,通过公共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将显著提升乡村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道路建设将优化交通条件,提高村民出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太阳能路灯的安装将改善夜间照明状况,为村民提供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安全护栏的设置将进一步保障村民的生命安全。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

建成16个和美乡村示范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6个和美村庄

=

16个和美村庄

定量指标

16个和美村庄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高,建成宜居和美村庄。

=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高,建成宜居和美村庄。

完成

定性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高,建成宜居和美村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达85%以上

>=

85

%

定性指标

满意度达85%以上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 立项依据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5 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25〕1号)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56880571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13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县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核心目标是为了支持脱贫人口增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培育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 项目实施内容

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方面,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六、 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批复 2025 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嵩财预〔2025〕1号)文件要求,安排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等工作。

七、 项目实施计划

通过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八、 项目实施成效

正在实施中,暂无成效。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完成

定量指标

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受益乡镇(街道)

>=

5

定量指标

受益乡镇(街道)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户收入

=

显著提升

完成

定性指标

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户收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脱贫群众更加幸福

=

100

%

定性指标

群众生活美满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

一、 项目名称

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二、 立项依据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昆财金〔2023〕88号下达资金223.74万元,用于县级农业保险配套设施,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确保灾害及时恢复生产,保障农户利益。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7568805717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黄龙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02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县级配套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云财规〔202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增加农业抗风险能力,为嵩明县农业发展做更好保障。

五、 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种植业保险主要实施内容: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特定的农作物因遭受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六、 资金安排情况

昆财金〔2023〕88号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23.74万元,用于县级农业保险保费配套补助资金,加强我县农业保险保障,为老百姓保驾护航。

七、 项目实施计划

1. 农业保险以村为单位开展投保工作,种植业合作社及种粮大户可直接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他农户可由镇(街道)协助投保,出现受灾情况统一拨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报案电话95500或联系各村农科员进行报案。

2. 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广泛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内容及农业保险的主要意义,认真摸清农业保险的面积、种类,确保应报尽报,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国家农业保险实惠。

3. 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农业保险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投保农户花名册、投保理赔等工作,制度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农业保险。

4. 农业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强,按照分工不同,积极配合,发生灾情及时上报,确保老百姓防灾减损,把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八、 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各级各部门联合协调,农业保险给投保农户放心的保障,遇到不可预测的灾害有政府兜底,确保农业发生的风险,为老百姓农业生产做保障,减少经济损失,稳定农业生产。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2023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1.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2. 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

3. 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4. 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种植业投保覆盖面积

>=

4

万亩

定量指标

种植业投保覆盖面积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养殖业投保覆盖数量

>=

1. 4万头

万头

定量指标

养殖业投保覆盖数量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

=

100

%

定量指标

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参保农户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参保农户满意度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补助经费项目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经费

二、 立项依据

为进一步推动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上级下达农业种植业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保险资金376万元,用于县级农业保险配套设施,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确保灾害及时恢复生产,保障农户利益。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7568805717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黄龙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1020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县级配套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进一步做好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长效机制,增加农业抗风险能力,为嵩明县农业发展做更好保障。为进一步健全蔬菜产业金融配套支持政策,利用农业保险“保收入”的创新模式,推进农业种植及蔬菜生产由“小而散”向“大主体、大平台”模式转变,品种由“无公害”向“绿色、有机”方向提升,实现我县种植业及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五、 项目实施内容

农业种植业保险主要实施内容:水稻、玉米、小麦、油菜、马铃薯。蔬菜方面主要是大白菜、娃娃菜、黄白菜、油麦菜、生菜、上海青、香菜、芹菜进行投保。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特定的农作物因遭受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大白菜)是我县主要特色产业,为提升蔬菜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投保主体按照设施农业、高端农业方向发展,优先承包生产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生产生产基地,由点到面扩大投保面积,稳定我县农业生产。

六、 资金安排情况

2025年种植业保险县级配套部分保费测算16万元;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大白菜类)县级配套部分保费测算360万元,总资金376万元。根据去年投保情况,2025年参保农户会更多,充分体现农业保险的实惠性,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受益。

七、 项目实施计划

1. 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村为单位开展投保工作,种植业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可直接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他农户可由镇(街道)协助投保,出现受灾情况统一拨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报案电话95500或联系各村农科员进行报案。

2. 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广泛宣传农业保险和地方优势特色保险政策内容及农业保险的主要意义,认真摸清保险项目的面积、种类、农户信息等,确保应保尽保,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国家农业保险实惠。

3. 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农业保险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投保农户花名册、投保理赔等工作,制度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农业保险。

4. 我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时效性强,按照分工不同,积极配合,发生灾情及时上报,确保老百姓防灾减损,把保险工作落到实处。……

八、 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各级各部门联合协调,地方特色保险(大白菜)给投保农户放心的保障,遇到不可预测的灾害有政府兜底,确保农业发生的风险,为老百姓农业生产做保障,减少经济损失,稳定农业生产。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经费

农业保险保费支出。其中,种植业保险16万元,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36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5年度保险费支出

=

376

万元

定量指标

2025年度保险费支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抓好嵩明县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及畜牧业生产安全

>=

90

%

定量指标

抓好嵩明县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市级补助资金项目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1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

二、 立项依据

为打造云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样板,省市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到嵩明县实地调查,与县政府和有关领导协商,并报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计划2022年投资2516万元,在嵩明县嵩阳街道雷打坑片区(含山脚、新春邑、普渡3个居委会)建设绿色农田5000亩。以建成“生态好、农田美、产品优、农民富”的绿色田园样板,为云南省、昆明市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做好示范。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56880571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3251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嵩明县2022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建设面积0.5万亩,建设投资25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省级资金300万元,市级资金166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建设地点为嵩阳街道普渡、新春邑、山脚社区。

五、 项目实施内容

1. 普渡片区:

智慧灌排工程:新建0.35m×0.35m生态排水沟884.13m,0.5m×0.5m生态排水沟870.18 m,穿路涵洞3座,新建200m3蓄水池1座。

田间生态工程:土壤改良:增施生物有机肥1316.38亩。

生态路网工程:改建田间道路2020m,改建生产道路235m。

一体化动态监测工程:新建绿色农田质量固定监测点1个,占地面积1100m2。

2. 蛤蟆井片区:

生态水源工程:(1)新建一级常规泵站1座,新建1#提水管1032.15米,材质为镀锌钢管。(2)新建二级光伏泵站1座,新建2#提水管2133.3米,材质为镀锌钢管。

智慧灌排工程:(1)新建智能输水管线8191.78m。(2)新建1000m3水池1座。(3)新建500m3水池2座。(4)新建200m3水池3座。(5)配套阀门井43座,出水口25座。

田间生态工程:土地平整3201.07亩,土壤改良:增施生物有机肥(菌肥)3201.07亩,施用石灰调节土壤pH共计467.54亩。

生态路网工程:

新建田间道路3835.25m。改建田间道路7016.46m。

新建生产道路748.33m。改建生产道路1304.52m。

新建生态廊道1567m,新建田间休憩亭(长4m宽4m高3.6m)2座。

绿色能源示范工程:新建蛤蟆井二级泵站光伏发电站1座,装机规模328.51kW。

一体化动态监测工程:新建绿色农田质量固定监测点1个,占地面积1100m2。新建监测用房1间,面积40m2。

监测点配置以下监测设备:远程农业综合环境气象监测站1个。远程无线土壤墒情监测站1个。高清图像采集设备1套。土壤水分仪2个。作物种植长势监测系统。农业气象虫情病情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高清数字显示屏1台。专用电脑1台。

其他工程:高标准绿色农田标志牌1个。

六、 资金安排情况

嵩明县2022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投资25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0万元,省级资金300万元,市级资金1666万元,县级资金100万元。建筑工程部分投资1809.4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364.8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38.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2.87万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建设内容,在相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框架内编制合理、可行、合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施工和保质保量的合格工程。

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于2022年8月19日前全面竣工投入发挥其效益。施工历时严格按照计划120日历天,根据工程任务,现将施工进度安排如下:

(1)2022年01月-2022年04月施工前准备,包括项目区的组织宣传发动,招(投)标,落实施工企业,落实施工任务。

(2)2022年4月1日-2022年8月19日完成总工程量,工程基本结束。

(3)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审计,省、市、县验收,上图入库工作,并投入使用。

八、 项目实施成效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灌溉面积4374.82亩,项目实施后作物单产1200kg/亩,比项目实施前作物单产1000 kg /亩增200kg/亩, 项目实施后作物种植比例250%,总增产实物量439.64万kg,提升效益791.36万元。

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使区内土地资源、水资源等得到充分利用,灌溉排水和道路系统配套完善后,低产地灌溉条件将得到改善,区内种植条件有极大提升,有利于增强农业后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地方脱贫致富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当地农民奔小康的步伐。项目的实施有效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

生态效益。项目建成后,可以通过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工程有机结合, 通过生物、工程措施,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可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防止土地退化和土壤污染,增强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使洪涝灾害频率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提高土地产出率。

九、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2021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前期工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该阶段工作

=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该阶段工作

定性指标

依据文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该阶段工作

=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该阶段工作

定性指标

完成绿色农田项目该阶段工作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一、 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 立项依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下达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1.58万亩,其中新建1.26万亩,提升改造0.32万亩,高效节水0.4万亩。

三、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56880571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3251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 项目基本概况

2024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2个社区和4个村委会,具体建设地点位于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上马坊村委会,小街镇匡郎村委会,嵩阳街道山脚社区、倚伴社区,杨林镇核桃村委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项目区建设内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工程管理要求三大板块进行设计。

项目区总建设面积15800亩,含新建面积12600亩和提升改造3200亩,其中新建面积含高效节水灌溉片区面积4000亩,其余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面积12600亩。

五、 项目实施内容

(一)高效节水(4000亩)

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高效节水2393亩):新建3条排灌沟渠,总长度为0.254km,采用C20混凝土衬砌,断面尺寸为60×80cm、80×80cm。新建盖板涵1道,断面尺寸300×150cm。新建500m³圆形蓄水池2座、200m³圆形蓄水池1座、泵站2座;新建提水主管DN200热镀锌钢管573m、输水主管DN250热镀锌钢管2036m、干管控制井2个、灌溉干管DN90100级PE管3823.60m。新建田间取水闸阀井35座。

杨林镇核桃村委会(高效节水1607亩):新建300m3圆形蓄水池3座、500m3圆形蓄水池2座,新建泵站1座,新建提水主管内外衬塑钢管DN110(2.0MPa)1809.90m、提水主管内外衬塑钢管DN150(3.0MPa)3504.60m、灌溉干管PE100级DN125(1.25MPa)4825.81m、灌溉干管PE100级DN90(1.25MPa)3044.53m、干管控制井8座、取水闸阀井50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

1. 高标准农田(11800亩)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

嵩阳街道山脚社区(新建894.74亩):新建排灌沟渠11条,总长2.151km,采用C20混凝土衬砌,断面尺寸为40×50cm、80×80cm、60×80cm。

嵩阳街道倚伴社区(新建4031.05亩):新建9条排灌沟渠,总长度为2.347km,采用C20混凝土衬砌,断面尺寸为60×80cm、80×80cm、80×100cm、100×100cm、100×120cm、120×120cm。

牛栏江镇海潮村委会(新建2970.64亩):新建7条排灌沟渠,总长度为1.51km,采用C20混凝土衬砌,断面尺寸为80×80cm、100×120cm、100×150cm、120×120cm、150×160cm。

小街镇匡郎村委会(提升改造3200.14亩):新建2条排灌沟渠,总长度为0.376km,采用C20混凝土衬砌,断面尺寸为50×50cm、60×80cm。新建500方圆形蓄水池1座,取水池2座,修缮现状水窖13个,新建输水主管热镀锌钢管(DN150×4.0)4396.35m、支管100级PE管DN90(1.0MPa)2813.4m、钢筋混凝土田间取水闸阀井145座、镇墩52座、干管控制井(Ⅱ型水表井)14个。

②田间道路工程

嵩阳街道山脚社区(新建894.74亩):新建2条机耕路,共计长0.628km,机耕路路面宽度3.5~4.0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嵩阳街道倚伴社区(新建4031.05亩):新建17条机耕路,共计长6.927km,机耕路路面宽度3.5~5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牛栏江镇海潮村委会(新建2970.64亩):新建15条机耕路,共计长5.630km,机耕路路面宽度3.5~6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牛栏江镇上马坊村委会(新建703.58亩):新建10条机耕路,共计长4.703km,机耕路路面宽度3~6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小街镇匡郎村委会(提升改造3200.14亩):提升改造18条机耕路,共计长9.196km,机耕路路面宽度3~4.5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

(三)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农田地力提升面积14220亩,其中8532亩施用有机肥,计划每亩平均增施有机肥约425kg;5688亩施用种植绿肥,计划每亩平均种植绿肥籽种 6.5kg。布设6个耕地质量调查样点,每个点位2次采集与项目信息调查,共需检测12个土壤样品;耕地质量评估报告6套。

(四)其他工程

大标识牌6个,小标识牌349个,交通标牌18块。

六、 资金安排情况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15800亩;计划总投资为466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投资,其中:中央资金3502.00万元,地方资金1158.00万元。

本项目配套资金为上级财政支持,项目投资资金在确保中央财政配套、地方财政配套构成,其中:

(一)新建部分:亩均3000元/亩,中央财政资金:2400元+地方资金:600元。

(二)改造提升部分:亩均2750元/亩,中央财政资金:2500元+地方资金:250元。

七、 项目实施计划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于2024年12月31日全面竣工投入发挥其效益。施工历时严格按照计划90日历天,根据工程任务,现将施工进度安排如下:

(一)2024年08月-2024年09月施工前准备,包括项目区的组织宣传发动,招(投)标,落实施工企业,落实施工任务。

(二)2024年10月1日-2024年12月15日完成总工程量,工程基本结束。

(三)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审计,省、市、县验收,上图入库工作,并投入使用。详见图1.4-1所示的施工进度安排横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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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1. 增产增收效益

项目区通过建设后,将建立以高效高产、优质作物为主导的农业结构。项目区总建设面积为15800亩,通过灌溉排水改造、机耕路修建、地力培肥等措施使土地利用率增加、产量增加项目实施前后年效益增加,项目原有农用地年净产值为21891.605 万元,项目实施后农用地净产值为22736.106万元,总增产效益为844.501万元,按0.65分摊,净增效益548.633万元。

2. 农民收入水平

项目区涉及人口数为22850人,项目区年收入增量为844.501万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量为369.58元/人,项目产生了实际经济效益。

3. 国民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6.55%,经济净现值为295.48万元,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04,投资回收期14.44年。根据新规范社会折现率Is=6%进行经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满足规范要求,经济净现值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三项指标均满足国民经济评价规范要求,说明该工程在经济上是合理的,是可以产生效益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提高,是项目区农民日夜期盼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二)社会效益

1. 增强资源保障

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产业,吸纳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农村就业压力。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当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供和积累经验,能够为高产农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并为今后实现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将极大的增加粮食产量并减少农业生产成本,为其他地区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一个显著的示范作用,同时也是国家保证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

2.促进粮食安全

项目实施后,通过对农田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对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项目实施后,将形成较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项目区内目前耕作不便及受洪涝影响严重的状况将得到彻底改变;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将得到治理;提高了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中低产田得到改造,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耕地将达到旱涝保收的土地标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夯实了农业基础,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发展后劲,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配套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

15800

定量指标

嵩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完成

定性指标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项目区群众满意度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云农建〔2023〕8号)文件,下达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2.5万亩,其中新建2.35万亩,提升改造0.15万亩,高效节水0.37万亩。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组织机构代码:56880571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联系电话:0871--67913251

法人代表:李加发

经费来源:上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的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工作,承担 “三农”政策落实、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乡村振兴推进 等核心职能,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行政主体。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4个乡镇3个社区和7个村委会,具体建设地点位于嵩明县牛栏江镇(古城、果子园村委会)、小街镇(大桥、哈前村委会)、杨桥街道(月家社区)、杨林镇(杨林社区、老城社区、张官营村委会、大树营村委会、落水洞村委会)。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项目区建设内容主要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涉及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和工程管理要求三大板块进行设计。

项目区总建设面积25000亩,含新建面积23500亩和提升改造1500亩,其中新建面积含高效节水灌溉片区面积3750亩,其余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面积21250亩。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高效节水灌溉片区

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023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片区)建设范围涉及1个乡镇(牛栏江镇)1个村委会(果子园村委会),共计建设面积4101.6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措施覆盖面积3750亩。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

1000m3圆形蓄水池1座;500m3圆形蓄水池1座;一体化泵站1座(38m扬程);现状泵房安装泵机1项(135m扬程);现状小水池、水窖修复60座;提水主管PE100级DN200(1.6MPa)1698.41m,PE100级DN160(1.6MPa)555.32m,PE100级DN110(1.25MPa)500.28m;输水主管PE100级DN160(1.25MPa)1944.69m;引水主管PE100级DN200(1.25MPa)2701.05m;配水干管PE100级DN140(1.0MPa)1800.68m,PE100级DN125(1.0MPa)4403.16m,PE100级DN110(1.0MPa)2663.58m,PE100级DN90(1.0MPa)845.81m;配套闸阀井99座。

②田间道路工程:

果子园村委会修建2条机耕路,共计长1.992Km,机耕路路面宽度3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并设置路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

2023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片区涉及4个乡镇9个村委会。具体目标为:通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工程的灌溉效益,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片区,灌水率为0.19,灌溉水利用率达到0.75,道路通达率达到90%。

a.灌溉与排水工程:

新建1000m3圆形蓄水池1座;500m3圆形蓄水池1座;一体化泵站1座(110m扬程);提水主管PE100级DN160(1.6MPa)580m;输水主管PE100级DN200(1.25MPa)4848.4m;配套闸阀井10座;

根据项目区地形改建排灌沟20条,总长12.08Km,并配置简易人行盖板。

b.田间道路工程:

古城村委会修建12条机耕路,长9.159Km;小街镇大桥委会修建10条机耕路,长3.118Km;小街镇哈前村委会修建7条机耕路,长1.975Km;杨桥街道月家社区修建5条机耕路,长3.554Km;杨林镇杨林社区、老城社区修建9条机耕路,长6.113Km;杨林镇张官营村委会、大树营村委会修建11条机耕路,长4.676Km,机耕路路面宽度3m-4.5m,路面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杨林镇落水洞村委会修建5条机耕路,长2.739Km机耕路路面宽度3m,路面1#-4#机耕路为泥结碎石路面,5#机耕路为20cm厚C25混凝土路面。

c.农田输配电工程:

农田输配电工程共涉及1个村委会,即小街镇大桥村委会,本次共涉及3处变压器配电工程,分别为龙喜闸抽水站新建1×250kVA变压器配电工程,董官营大村抽水站新建1×250kVA变压器配电工程,董官营六队抽水站新建1×250kVA变压器配电工程。

(三)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本项目建设总面积为25023.40亩,本次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实施覆盖面积22521.06亩,通过增施商品有机肥为主的技术措施提升土壤肥力;对项目区的耕地平均每1000亩布设一个调查点位,共布设调查点为25个,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建成前和建成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科技推广,开展技术培训360人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4675.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147.78万元,(含农田基础设施建工程3675.06万元、农田地力提升工程472.72万元),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费用67.13万元,临时工程费用25.29万元,独立费用334.42万元,基本预备费100.99万元。

2023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25000亩,其中新建23500亩,改造提升1500亩,计划总投资为4675.61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投资。其中:

(1)新建部分:中央和省级资金3528.4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23.31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54;亩均1900元/亩。

(2)改造提升部分:中央和省级资金146.27万元,(按新建的65%计);市级配套资金52.5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50;亩均1375元/亩。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建设内容,在相关施工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框架内编制合理、可行、合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施工和保质保量的合格工程。

1.根据建设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业主。

2.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和后期竣工资料的提交内容。

3.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于2023年12月15日全面竣工投入发挥其效益。施工历时严格按照计划90日历天,根据工程任务,现将施工进度安排如下:

(1)2023年07月-2023年08月施工前准备,包括项目区的组织宣传发动,招(投)标,落实施工企业,落实施工任务。

(2)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15日完成总工程量,工程基本结束。

(3)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审计,省、市、县验收,上图入库工作,并投入使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经济效益

1. 增产增收效益

项目区通过建设后,将建立以高效高产、优质作物为主导的农业结构。项目区总建设面积为25000亩,通过灌溉排水改造、机耕路修建、地力培肥等措施使土地利用率增加、产量增加项目实施前后年效益增加,项目原有农用地年净产值为31787.79 万元,项目实施后农用地净产值为32683.76万元,总增产效益为895.97万元,按0.65分摊,净增效益582.38万元。

2. 农民收入水平

项目区涉及人口数为41614人,项目区年收入增量为895.97万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量为215.3元/人,项目产生了实际经济效益。

3. 国民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8.24%,经济净现值为849.32万元,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15,投资回收期13.37年。根据新规范社会折现率Is=6%进行经济评价,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满足规范要求,经济净现值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三项指标均满足国民经济评价规范要求,说明该工程在经济上是合理的,是可以产生效益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提高,是项目区农民日夜期盼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

(二)社会效益

1. 增强资源保障

通过项目实施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从事农业产业,吸纳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减轻农村就业压力。本项目的实施,将为当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提供和积累经验,能够为高产农田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并为今后实现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的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将极大的增加粮食产量并减少农业生产成本,为其他地区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一个显著的示范作用,同时也是国家保证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

2.促进粮食安全

项目实施后,通过对农田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对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项目实施后,将形成较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项目区内目前耕作不便及受洪涝影响严重的状况将得到彻底改变;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将得到治理;提高了耕地的保水保肥能力,中低产田得到改造,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耕地将达到旱涝保收的土地标准;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夯实了农业基础,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能力和发展后劲,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补助资金

2023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建后管护补助资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

25023. 4亩

定量指标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

>=

4675. 61万元

万元

定量指标

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0

%

定性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11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5预算预算公开表2025031409513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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