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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1270014340100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0-18 11:32
名 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8 11:32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000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3)承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4)处理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5)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6)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年度工作目标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定、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10)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滇中新区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11)负责拟订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内容审核,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12)负责群众来信、来信、来访的处理转办。(13)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14)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5)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定额标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事宜及公务用车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相关公务接待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负责县、镇(街道)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等,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平台车辆。(4)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务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5)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水电工程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调整和分配,以及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工作。(7)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和车辆的更新、维护等工作。(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围绕中心工作,团结进取,求实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强化领导,大力提升机关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开展专题研讨4次,集中学习4次,党员进行心得交流30余人次。坚持守牢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决策制度、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规范权利运行机制。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27次,集体研究决策单位重大事项109项,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坚持抓好责任落实,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4次,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坚持支部建在科室、支部即是专班的工作方法,突出党支部在引领业务工作水平提升上的驱动力,以及在重点工作、专项工作推进上的破题攻坚力。坚持用活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积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反诈宣传教育、全民参保动员等主题活动16次,突出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先锋作用。坚持走好群众路线,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直接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作用。今年来,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7个,科级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8个,领导干部带头到联系点讲党课12次。开展调研恳谈活动14次,现场解决问题诉求7个。党组织到常住地社区报到6次,累计服务时长18小时。在职党员完成“三双”活动106人次,累计服务时长308.7小时。主题教育启动以来,各党支部围绕社区综合治理、留守儿童关爱、挂钩社区帮扶完成“为民解忧”事项5项,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活动3次。

(2)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重点督办。对县政府重要决策进行跟踪督办,全年跟踪督办政府常务会落实情况22期、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周报22期。对项目入库、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县领导批示等进度滞后的单项工作,以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经济运行分析会等专题会议推进工作进行重点盯办。交办人大建议121件、政协提案11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

(3)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00条,依申请公开信件62件。公开政策文件5份,分别采用图片、访谈、问答多元化解读6次。政务公开范围延伸至村级,编制目录85份,创建供水、供气、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2份。重新编制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191份,涉及公开内容1900余项。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对全县25个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督促整改严重表述错误问题260余次,督促做好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作20余次。编发《嵩明政务信息》38期,上报市政府约稿信息213期,被市政府采用政务信息203期。

(4)抓好热线接访工作。截至12月底,县政府办公室县长热线办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0335件,其中系统下派9993件(含中国政府网留言件142件)。“67912345”接受群众来电500余个,县长信箱接收电子邮件108件,参与处理群体性上访10余批次,所有来电、来信、来访均有效答复办结。编辑《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周报》30期。收到群众表扬件12件,电话表扬22件,承办信任度和处置质量满意度持续上升。

(5)抓好应急值守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上传下达快捷有序,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截至目前,共接到各类突发事件信息1000余条,公安信息快报273期,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信息62期,编报《2023年值班报告》62期,处理突发事件16起,配合协调政务服务热线转警18起,未发生瞒报、漏报情况,全县经济社会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值班值守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6)抓好机关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及办公区住宿区申请使用程序,严格把控办公经费支出。全县保留公务用车100%纳入公车平台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编制、配备、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对无任务出行开展工作提醒20次,节假日开展公车封存检查5次,圆满完成46次调研督查等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综合科、县长热线电话办公室、办文科、政务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行政后勤科、督查科、机关事务管理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2.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337.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4.41万元,下降25.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4.41万元,下降25.7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2023年度调出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未发放目标考核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今年因财政困难大力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33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92万元,占总支出的78.49%;项目支出287.65万元,占总支出的21.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6.83万元,下降26.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76万元,下降8.12%;项目支出减少384.07万元,下降57.18%;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出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未发放目标考核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今年因财政困难大力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9.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办公区物业管理补助经费:办公区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费,全年支出24.27万元。

总体目标:办公室日常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等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令133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嵩政发[2019]14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运转,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

 预期实现的效益:一是认真抓好办公区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畅通应急处突渠道,快速、有效、高质的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做好群众接访工作。所有群众来访诉求均得到较好处理;三是做好动态实情掌握工作。及时对日常工作中的新做法、新亮点进行凝练、提升和宣传,办公室安全系数进一步提高。

(2)12345热线、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值班应急等重点工作业务补助经费:因办公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年初预算安排专项业务费保证办公室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年支出24.99元。

  总体目标:县政府办作为县政府的神经和中枢,除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外,重点做好上呈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应急、政务督查督办、电子政务运行维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预期实现的效益:大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涉稳舆情处置率达100%;确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层层下达,全年下达督查督办件全部完成;确保年度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信息网络建设和日常业务运行正常,严控系统性故障现象发生;加强对老旧办公设备的检修,及时更新淘汰,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做好年度值班值守,保证24小时不空档。

(3)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结合车辆缺编实际,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配备应急保障用车一辆,共计支出21.20万元。

总体目标及预期实现的效益: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紧缺导致出行难、调度难等问题,在公务用车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向市车编办申请,通过政府采购解决实际用车困难。

(4)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运维、周转房物业、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补助经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做好县级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并抓好我县周转房管理、调配、维修、设施更新,做好县内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等工作,全年共安排217.19万元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总体目标:确保公务用车平台平稳有序运行,全县周转房及部分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预期实现的效益:公务用车使用规范,车辆定位系统运行稳定,日常监控精准到位,不发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周转房安排使用合理,管理规范,较好解决异地来嵩交流干部、挂职干部及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确保全县部分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修缮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7.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76.83元,下降26.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调出人员较上年增加,同时未发放目标考核经费,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今年因财政困难积大力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1%。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万元,决算为4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万元,决算为46.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万元,决算为4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99万元,增长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99万元,增长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弹性支出,无公务接待支出;另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方面,县政府办车辆编制共6辆,实有车辆3辆,缺编3辆,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配备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购置费反映在运维费中。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3辆,缺编3辆,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配备应急保障用车一辆,较好解决单位日常公务出行难问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部门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0万元,比上年增减少24.30万元,下降15.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因财政困难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日常办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32万元、水费6.81万元、电费4.37万元、邮电费2.04万元、差旅费13.41万元、维修(护)费0.04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劳务费9.11万元、福利费7.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40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4万元,固定资产392.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111

附件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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