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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2-84075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8 16:40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元,农业,万元,农村,资金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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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 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加挂审批科牌子)、法规科、人事财务科、农办秘书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 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嵩明县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3. 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

4. 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5. 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6. 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

7. 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聚焦“守底线”,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一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抓好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产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18.3万亩、产量5.1万吨以上。二是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深入落实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政策,坚决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做好农村占耕建房排查整治、化解工作。三是统筹做好农产品调控。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实现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产值稳中有增,确保农业固投不低于5.00亿元。

2. 聚焦“强产业”,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一是发展高效现代设施农业。扶持建设一批高端化、智能化蔬菜大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设施农业投资,完成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2024年新增高标准农田1万亩以上。二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打造嵩明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加强优质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嵩系”特色新品种,依托“嵩菜”“嵩花”两大特色支柱产业,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化加工链、延长利益链,推动传统蔬菜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2024年计划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三是加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

3. 聚焦“促致富”,多措并举助力强村富民。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增收三年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速不低于市级要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00%。一是抓务工就业增收,把稳定就业作为关键,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坚持帮助就近就业、强化劳务输出两手抓,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兜底作用。二是抓产业项目增收。按照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要求,积极谋划推进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个产业项目建设,力争完成烤烟种植面积2.45万亩,实现烟农交售收入1.20亿元。三是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支持村集体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发展仓储冷链、推动大棚水肥一体改造提升、粪污资源循环利用,逐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个。支持“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集体企业”规范发展,力争行政村集体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四是支持创业增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推动贷免扶补、昆易贷、两权抵押、小额贴息贷款向创新型、成长型个体户、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倾斜,支持发展庭院经济。

4. 聚焦“增活力”,持续创新推进乡村建设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开展农村改厕技术服务专项行动和农村公厕管护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村公厕日常保洁责任制度。2023年计划新建农村公厕14座,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2%以上,行政村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0%以上。二是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抓好2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打造,将绿美乡村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聚焦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打造省、市绿美村庄45个以上。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7人。在职实有1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13辆,原因是2010年与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等部门车辆13辆,并入车辆未纳入编制。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4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91.57万元,政府性基金64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4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4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40.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4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40.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4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409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30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2.97万元,其中包括行政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7.24万元,其中包括事业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5.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4、 2080801死亡抚恤8.55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的一次性、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5、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的缴纳;

6、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9.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4.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的缴纳;

9、 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649.00万元,其中包括:2024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资金500.00万元,嵩明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49.00万元;

10、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是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11、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518.57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47.15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1.42万元;

12、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576.6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269.11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1.58万元,以及老农机员生活补助经费176万元;

13、 21308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87.20万元,其中包括: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137.20万元,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专项经费6.00万元,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及间套种项目专项资金44.00万元;

14、 2130108病虫害控制123.34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渔业方面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兽医实验室改造设备购置、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等方面;

15、 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78.18万元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以及“千人一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补助资金;

16、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5.00万元是财务管理及农经统计、固定观察点、清产核资统计工作补助经费;

17、 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20.00万元是嵩明县种植业结构调整项目专项资金;

18、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65.88万元,其中包括:嵩明县烤烟扶持资金2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90.08万元,家庭农场补助资金21.00万元,嵩明县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专项资金50.00万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市本级部分)对下补助资金20.32万元,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20.00万元,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种苗经费10.00万元,农药减量与农药风险监测经费10.00万元,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专项资金7.98万元,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资金6.50万元,嵩明县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嵩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00万元;

19、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6.96万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经费;

20、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391.00万元,其中包括: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10.00万元,绿美乡村创建奖补资金80.00万元,嵩明县村庄保洁补助经费200.00万元,嵩明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00.00万元,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

21、 2130135农业生态资源保护10.28万元是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专项资金;

22、 2130153农田建设1339.49万元,其中包括:2021年省市级绿色农田示范项目市级补助资金355.75万元,2021年市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71.7万元,嵩明县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00.00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187.79万元,2022年昆明市农田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49.26万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一批省级专项资金69.69万元,嵩明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8.00万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管护补助经费29.00万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资金10.00万元,2022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补助资金4.00万元,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省级补助资金4.30万元;

23、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00万元是“两区”划定整改工作经费;

24、 2130211动植物保护75.75万元是云南省有害生物生防天敌扩繁基地建设项目资金;

25、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0万元是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6、 2130599 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7.20万元是1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

27、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49.22万元是嵩明县2024年度农业保险补助经费;

28、 2210201住房公积金213.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7.8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万元,较上年减少0.90万元,下降23.0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482人次。

减少原因为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预算绩效项目支出4092.30万元,共53项,纳入重点项目预算6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 2024年“10+25”乡村振兴示范工程资金500. 00万元,重点打造建设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5个重点整治村。以点上引领、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为路径,统筹人力物力,资金资源集中推进。

2. 嵩明县2024年村庄保洁补助经费200. 00万元,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2021年度下达计划。

3. 嵩明县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00. 00万元,对2023年创建的2个示范村(小街镇积德村、嵩阳街道东村)进行提升,以及对2024年创建的4个示范村(小街镇哈前、杨林镇官渡、杨桥街道龙街、杨桥街道西山)进行奖补。

4. 嵩明县种植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补助经费188.47万元,包含种植业、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5. 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4年)500. 00万元,主要开展项目建设;雨露计划;防返贫动态监测;督促检查;考核考评;驻村工作;宣传、帮困等工作。

6. 2024年嵩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计划2024年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1.7万亩。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3.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6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173.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66万元,固定资产833.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2.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2.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2.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11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4预算预算公开表202402270416380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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