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0000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宣传和综合执法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嵩明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行业监管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考核细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督促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抓好清单的制定和推广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2.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紧盯汛期、防火期、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顿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统筹推进我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救援装备、应急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和器材。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县、镇(街道)的灾害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四是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开展好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情核查、上报能力,按照要求开展好冬春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二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根据各级部署要求,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并以之为根本遵循,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其中一辆为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随着职能职责的变化,县民政局移交我单位民政救灾公务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3.1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由于工作业务变化原因,2024年项目预算对比2023年增加了12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3.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3.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0.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由于工作业务变化原因,2024年项目预算对比2023年增加了122.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3.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项目支出30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业务变化原因,2024年项目预算对比2023年增加了122.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退休人员经费及管理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6.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3.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52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应急管理等行政运行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0.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生育支出。
9.“2240106安全监管”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聘请第三方服务经费支出。
10.“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房火灾保险支出。
11.“2240109应急管理”支出42.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专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6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12.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6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下降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2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财政预算调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经费8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聘请专家对400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家数为400家,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隐患排查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5%。
2. 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2.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时完成支付,维护社会稳定,支付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3. 民房火灾保险经费3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4年民房火灾保险购买。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时完成保险购买,全县民房火灾有保险赔付,购买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4. 应急管理专项经费15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保障2024年安全生产、安全检查、应急管理等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高质量完成2024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社会稳定,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其他交通费用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87.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69万元,固定资产548.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7.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0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60418392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