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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402-84121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7 16:16
名 称: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支出,预算,林业,草原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16:1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审批与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2.嵩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3.嵩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4.嵩明县长松园林场;

5.嵩明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森林植被恢复面积694亩;

2.森林管护:完成2024年天保工程管护工作,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5.19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集体林管护面积28.02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森林病害、虫害的调查,研究,勘测,防治等工作,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监测点建设,监测范围4.00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面积、蓄积的勘查、调查、统计,林地的管理;

5.森林防火:全县森林防火的宣传、监测及火灾的扑救;

6.开展当年林长制宣传工作;

7.完成当年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作;

8.完成林长制考核互联网+义务植树2024年义务植树启动仪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2023年森林防火车辆资产盘盈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4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5.65万元,政府性基金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4.01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务总收入预算1742.51万元,财务总收入增加 107.15万元,增幅6.15%,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植被恢复项目预算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5.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5.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29万元,增幅7.76%,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预算经费118.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49.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88万元,增加4.55%,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人员增加1人,事业职工转正3人,职工工资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947.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50万元,增幅10.81%,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预算经费118.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201)支出14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支出412.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1)支出35.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津贴补助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2)支出29.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津贴补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7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死亡抚恤(功能科目:2080801)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的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089999)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失业保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支出19.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2)支出48.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科目:2101199)支出0.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工伤保险支出;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功能科目:2120816)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已完成的森林资源培育项目工程支出;

森林资源培育(功能科目:2130205)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林长制考核互联网+义务植树2024年义务植树启动仪式苗木资金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功能科目:2130207)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2023年公示牌维护、宣传费及APP智慧管理平台运行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347.00万元,用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含森林防火、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经费支出300.00万元,用于2024年嵩明县林地地类认定技术服务支出20.00万元,用于2022年名木古树保护项目支出27.00万元;

执法与监督(功能科目:2130213)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案件查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支出;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功能科目:2130234)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支出;

行业业务管理(功能科目:2130237)支出39.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生态建设项目调查规划设计支出、2024年增加项目审计、审查、验收支出;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功能科目:2130237)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森林火灾保险支出;

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7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27.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83.6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上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没有按计划支出,本年减少此项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  2023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1辆,增加的原因是森林防火车辆盘盈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有、灌、未林地:指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5.23万元,与上年51.96万元对比,增加3.27万元,同比增长6.29%,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419.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91万元,固定资产326.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26.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111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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