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402-83989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7 16:30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元,健康,卫生,万元,预算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16:3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0000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凝心聚力,抓党建工作提效能压实责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创新党建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行业特色,全力打造卫健系统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

2.真抓实干,着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利用互联网+医疗技术,搭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省市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联盟,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3.全力以赴,着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其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发挥领头雁作用。健全疾控机构和各级医院联动工作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

4.稳中求进,扎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始终坚持机制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聚焦做实、做优、做强,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国家卫生县成果,将健康县城建设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绿美乡镇深度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7个专项行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与健康新风尚,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参与新高潮。

5.多措并举,有序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健全防贫预警监测帮扶机制,做好防贫预警工作。继续落实已脱贫建档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站式服务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县域内人民群众医疗需求。

6.多管齐下,着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继续开展卫生院优质基层行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和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保持母婴安全稳中向好态势,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儿童营养改善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创新举措,着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域紧密型医疗共同体,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和县域内就诊率较2022年提高,引导有序就医。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为抓手,推进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和信息化支撑,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8.规范管理,着力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智能化、数字化,探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综合监管协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三级综合监督体系,做好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县内医疗机构平稳、有序、合法开展诊疗活动。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下的公共场所、二次供水单位、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日常监督工作。积极与医保部门配合,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0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4.70万元,政府性基金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3.7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3.14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2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根据上级要求,新增人口发展支持项目(计划生育)经费100.00万元和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44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86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增加,即2024年根据上级要求,新增人口发展支持项目(计划生育)经费100.00万元;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44.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4.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5.02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分析新增人口发展支持项目(计划生育)经费100.00万元;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1.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4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7.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89万元,减少15.6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2024年预算时有在职人员19人,而202324人;二是部分退休人员死亡。项目支出946.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部分民生项目由于政策性增加;二是新增人口发展支持项目(计划生育)经费100.00万元;三是根据当前工作,新增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艾滋病防治项目10.00万元,市对下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60.00万元,结转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48.75万元,2022年昆明市本土疫情及学生群体隔离观察场所中央补助经费75.00万元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1.3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56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人员,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工勤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4.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282.14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机构工作人员工资和部分津贴支出。

5.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人员经费补助。

6.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0.00万元,属市对下提前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医共体建设的信息化。

7.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支出95.22万元,主要用于当年补助卫生室乡村医生在岗人员经费及离岗人员补助

8.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69.7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县级配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9.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

10.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7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11.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23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以及我县人口发展支持项目等。

1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32万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医疗费用。

1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

1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1.5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15.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杨林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项,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卫生健康申报1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403.63万元。经审核确定11个项目,资金1403.63万元,其中民生类3个资金363.00万元,事业发展类5个资金583.75万元,专项业务类3个资金456.88万元。与上年的4个相比,增加7个。具体项目如下: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221.00万元。

2.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132.00万元。

3.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补助经费10.00万元。

4.2024年嵩明县支持人口发展(生育支持项目)经费100.00万元。

5.杨林镇卫生院住院楼二期建设项目经费100.00万元。

6.昆明市本土疫情及学生群体隔离观察场所中央补助经费75.00万元。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资金248.75万元。

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60.00万元。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经费20.83万元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级补助经费383.74万元。

11.年度爱国卫生运动及七个专项经费52.31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9万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分析机关工作人员减少导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开支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资产总额65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0.05万元,固定资产56.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5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2.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001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303262567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