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嵩明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的政策解读
嵩明县2023年11月1日发布了《嵩明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针对《工作方案》中民众可能不明白的问题,县教育体育局梳理了相关的“七问七答”,以供大家查阅了解:
一、为什么要出台《嵩明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根据《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昆明市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及其他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涉校涉生事故的发生,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校园安全实际情况出台了《嵩明县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二、校园安全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的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学校“三防”基础建设、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六方面的内容。
三、《工作方案》阶段目标是什么?
依据《工作方案》的要求,方案设定三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到2023年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率等4个100%持续巩固,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第二阶段到2024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80%,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有效提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全县“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持续下降,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
四、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方案》的总体目标,具体是如何组织开展的?
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方案》的三年总体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等25个县直部门和16个乡镇(街道)组成的嵩明县校园安全委员会,由副县长孔令梅同志担任委员会主任,明确相关职责,精准各种措施,强化检查督导,更好地完成《工作方案》的三年总体目标。
五、如何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是由县教育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落实《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严格执行嵩明县校园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及动态管理机制;二是由县教育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建立常态化检查通报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舍安全鉴定制度,强化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进学校宿舍“六T”实务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全覆盖;三是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坚持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构建联合调查处理机制,规范事故处置,健全调解制度,组建工作机构,完善赔偿机制。
六、推进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全县安全事故的特点,校园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主要包括“防溺水”专项行动、“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防欺凌”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实训和消防安全管理六个方面。
七、如何更好地铸牢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强化校园安全教育培训。由县教育体育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探索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副校长制度,通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民国防教育、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各学校按照“1530”教育模式,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进行全方位100%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干部培训力度,每学期开展1次全覆盖业务培训;二是抓实应急演练。由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完善各类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事故、地震消防、食品安全、疫情防控、防范暴恐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等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三是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将学校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学校风险防控的着力点,按照“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防控要求,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整改校园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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