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嵩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嵩明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嵩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嵩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14:30点(星期四)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一)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30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征地补偿工作有关的人员5人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3人至5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一)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5日下午17:00。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网上、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件)。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楼202,邮编:651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传真至67921253;网上报名请登录嵩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kmsm.gov.cn/),在“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栏目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554218679@qq.com;现场报名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办公室咨询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8月1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嵩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娅楠;67923711。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