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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303-67428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03 15:44
名 称: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万元,健康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3 15:4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200000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

2.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妇幼健康信息的管理、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营养保健管理、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儿童保健部和后勤保障部。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组织职工新冠核酸采样培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实行保健与临床紧密结合

医院始终坚持把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工作方针作为医院发展方向的引领,优化配置内部资源,细化人员岗位,明确功能定位,规范全县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流程,紧扣各项考核指标,强化辖区群体保健服务管理,履行医院公共卫生职责,突出群体保健功能,实现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持续稳定向好。

3.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级各项目工作规范和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逐级签订《妇幼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加大对基层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4.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

督促村医及时发现孕妇,及时追踪建册,规范进行产后访视。各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及民营医院严把产检质量关,重点加强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和专案管理,做好信息登记上报,强化母婴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技能培训,提高抢救能力。落实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患儿抢救补助,以杜绝危重孕产妇和儿童因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等导致的死亡。

5.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继续开展以居住地为主的儿童健康管理和定期体检、高危体弱儿童的筛查随访等工作,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儿童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资源,建立运行规范、服务顺畅、简洁高效的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7.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证、章分开管理,严禁空白证上盖章,空白证件由专人专柜上锁管理。

8.加强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

严格按照省市级下达的任务和指标要求,切实加强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和各级职责,把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有机结合,并把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落实消除三病认证工作方案,并要求各机构制定本院消除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每季度定期开展督查,规范开展一系列工作,圆满完成工作指标和任务,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认证达到省市级规范要求

9.认真开展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按照国家、省、市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要求,切实做好产后及人工流产后及时落实高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有效避免非意愿妊娠的发生,降低人工流产率。严格避孕药具仓储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开展免费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10做好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促进妇女生殖健康

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省市要求,负责全辖区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日常事物,对筛查工作实施监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11.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

托幼机构是儿童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确保集体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12.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把预防疾病、增进健康的妇幼卫生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儿童体格发育水平,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13.认真开展三网监测及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

按照三网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加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及时反馈信息。建立及时、准确的报告及评审制度,每月收集监测资料,及时组织开展补漏调查。组织召开孕产妇死亡及儿童死亡评审会议,认真分析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因素,为上级部门制定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在职实有1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49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32.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3.1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2444.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1130.40万元对比增加250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32.75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444.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4.83万元主要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政策性增资2023年单位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3.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3.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130.40万元对比增加32.75万元,主要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政策性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32.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15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支出1110.40万元对比增加42.75万元,主要是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嵩明财力紧张,财政核减免费婚检项目经费1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支出金额36.45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金额111.7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支出金额4.89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预算支出金额806.10万元,主要反映妇幼保健机构正常支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796.10万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10.00万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金额91.94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金额1.52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7.2210201住户公积金支出,预算支出金额110.46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53.15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10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130101基本工资32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2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津贴补贴和乡镇岗位补助

330103奖金4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基层8名专干财政目标考核奖;

430107绩效工资3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工资;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本单位财政供养事业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830113住房公积金11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按规定缴交职工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明细如下:

130201办公费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费;

230216培训费1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

330218专用材料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用于本单位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试剂和卫生材料费;

430229福利费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妇幼计生专干8人国家法定节日福利费;

5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本单位公车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过路费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5生活补助”支出3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本单位财政供养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4.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0万元,下降16.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上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上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标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嵩明县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补助经费10.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资产总额2978.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1.57万元,固定资产430.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6.9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3139.5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90万元,其中固定减少124.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200111

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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