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0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12703100011000
嵩明县2020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嵩明县2020年度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严峻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要求,高质量组织财政收入,高精准推进财政改革,圆满完成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0年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0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4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9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调入资金14467万元,收入方总计34901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4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03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219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36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支出方总计346226万元;年终结余2785万元,全部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结转下年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县本级支出为206810万元,分别是:年初预算176792万元,上级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支出2.88亿元、追加预算979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8万元、上级固定补助调列专项补助支出869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79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33万元,上年结余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941万元,调入资金8259万元,收入方总计25255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642万元(县本级支出1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16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3200万元,支出方总计239258万元;年终结余13296万元。
年终补助资金与上解资金相抵后,上级财政欠拨嵩明县财政资金973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82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21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级以上统筹,县级年末滚存结余9915万元。
(五)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决议,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3.09亿元调整为13.1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7.68亿元调整为20.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2亿元调整为14.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1.48亿元调整为19.5亿元。县政府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方案,执行数与调整数一致。
(六)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0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35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7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5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4亿元。当年拨付各预算单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7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785万元。
拨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教育支出1.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09万元,农林水支出3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7万元。
拨付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是教育支出40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4万元、农林水支出1.1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1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97万元。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8亿元的1%设置预备费1780万元,安排使用700.84万元,分别是:疫情防控工作经费600.84万元,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万元,剩余1079.16万元,调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做好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强统筹,保收入。持续加强综合治税协调统筹,推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预期目标顺利推进。加强税源管理,强化挖潜堵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清理,确保重大项目税收应收尽收。全面落实非税收入征管要求,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征缴纪律,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1亿元。二是盘存量,增收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100余万元。三是调结构,优支出。持续加大对农业、社保、科技、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民生支出21.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5亿元的86.27%。严控一般性支出,采用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编制全年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约束性。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压减8.67%,切实将“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到实处。2020年上级直达资金8919.1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28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重大民生支出,执行率达100%。四是重监测,守底线。加强库款运行监测管理,统筹做好“三保”支出库款需求分析、测算和研判,严格按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支,确保“三保”支出足额落实。
(二)纾困解难,保障市场主体平稳运行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减税降费2.64亿元、各项社保减免约1.17亿元、为企业减免电费2097.91万元。二是全面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印发《关于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的通知》,减免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承租我县经营性房租1985.49万元,拨付企业补助资金7265万元。
(三)遏制增量,全力以赴化解存量债务
始终把做好债务风险防控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按照“一县一策、一企一策、一债项一方案”及“统筹资金偿还一批、资产处置减少一批、项目运营消化一批、债务置换展期一批、引入资本转换一批”等措施要求,逐项逐条分析,锁定资产资源,匹配化债措施,实行“项目化运作、清单化分解、制度化推进”机制,细化化债“施工图”,明确任务“时间表”,全年统筹资金化解存量债务4.46亿元。
(四)强化监管,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及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省、市有关预决算公开的规定,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决算制度,稳步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确保预决算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从健全制度机制、绩效目标和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提质增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2020年纳入重点评价金额5.86亿元,同比增长232.95%,其中涉及中期实施的政府债务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县级重点建设项目重点评价金额5.35亿元,占全部重点评价金额的90%。
(五)健全机制,稳步推进国企改革
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分清管理权限,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逐步建立从管企业向管资本为主转变的授权经营体制,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按照“1+1”框架体系确定县属企业集团,明确企业发展的资产、资源支撑,制定县属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有序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0年接收中央、省、市、县(区)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615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虽然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债务偿还压力大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我县经济基础薄弱,税源结构单一,无固定税源,增收空间小,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加之我县属“三保”中风险地区,可用财力的增量难抵预计支出的增量,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另一方面,我县是昆明市唯一债务红色预警县,棚改债务资产盘活处置力度不够、国有企业盘活收益偿债进展缓慢,财政可统筹资金较少,偿债压力大。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县人大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财政管理工作。
(一)压实责任,抓好收入组织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税源摸排,加强欠缴、漏缴税款征收工作,特别是对部分欠缴税收的房地产项目要抽调精干力量,对欠税收进行排查清收;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税收源头控管,堵塞征管漏洞。二是严格政策执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提高收入质量。深入研究组织税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判断税收走势,深入分析税源分布情况,全面评估各增减因素的消长对比状况,积极探索克服不利因素影响的途径和方法,谋划好今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协调力度推进恒大文旅等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应收尽收。四是加大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及支出进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资金。
(二)依法依规,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一是紧紧围绕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好支出进度,保障基本支出,认真落实“三保”责任,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重点项目、重大支出日常绩效跟踪检查。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整,增强预算执行严肃性,确保新增财力向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经济发展等领域倾斜。二是按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快财政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的支出进度,提升支出效率,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三是统筹计划好项目,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及时实现支付,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多措并举,做好债务化解工作。明确债务化解责任主体,建立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到期债务提示、预警、督办管理,及时掌握偿债资金的筹措进度、具体渠道、潜在风险等情况。做好债务化解跟踪监控,进一步强化偿债计划硬约束,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商业配套及可出售资源的跟踪监管、加强对土地收储成本返还资金的使用监管,严防对应债务悬空。抓好政府投资项目前置论证、审查和审批工作,结合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新增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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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0315_2020年政府决算公开_生成表20211103031602664 - 副本20211202025620011
嵩明县2020年度政府决算公开说明20211124103147517 - 副本20211202025646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