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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102-57021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08 16:30
名 称: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8 16:30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700000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3.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比上年增减0个。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下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本年度局机关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

2.负责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

3.全年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保障我县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文化站(室)免费提供演出、培训、展览、阅读等公共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兰茂文化节等活动,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是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嵩明县图书馆、嵩明县文化馆、嵩明县文物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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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51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10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49万元。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3.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3.8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9.51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105万元,人员经费减少5.49万元。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3.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49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增,职务职级、级别档次晋升,工资增加。我单位退休两人,新增一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5万元,增长200.1%,其中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增加30万元,文物保护经费增加5万元,文物维修建设经费增加45万元,全省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经费增加5万元,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兰茂文化节补助等经费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积极配合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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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共计498.02万元;

2.“2070104图书馆”支出,主要反映图书馆的支出,共计95.29万元;

3.“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主要反映群众文化的支出,共计378.53万元;

4.“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其他文化和旅游的支出,共计15万元;

5.“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主要反映文物保护的支出,共计112.81万元;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56.55万元;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44.67万元;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共计98.13万元;

9.“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共计94.8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39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85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74.34万元(基本支出1074.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57.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91.7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支出138.0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07.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4.4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4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94.8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2.36万元(基本支出72.36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108.8万元(基本支出23.8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城乡住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省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经费项目、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补助经费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嵩明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30203咨询费支出1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30213维修(护)费5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物维修建设经费项目、文物保护经费项目;

30216培训费支出9.8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支出13.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6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等。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15万元(基本支出92.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支出14.5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支出75.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支出2.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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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1年预算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1年预算中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1年预算中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1年预算中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4次,金额为2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次,金额为1万元;其他清洁用具10批,金额为0.05万元;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20批,金额为4万元;笔200支,金额为0.05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50个,金额为0.1万元;鼓粉盒30盒,金额为0.6万元;复印纸100包,金额为0.8万元;台式计算机2台,金额为1万元;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5次,金额为0.5万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5次,金额为0.5万元;复印纸8箱,金额为0.14万元;鼓粉盒1个,金额为0.15万元;粉盒10个,金额为0.5万元;笔30支,金额为0.01万元;文具1批,0.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台,金额为0.5万元;粉盒3个,金额为0.09万元;木制台、桌类2张,金额为0.3万元;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2套,金额0.1万元;复印纸1批,金额为0.2万元;金属质柜类2个,金额为0.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度申报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细如下:

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资金安排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安排1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基地)建设予以重点扶持,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予以扶持,对文艺精品创作予以扶持和奖励;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展会、节庆演出的文创企业、团体和个人,取得较好效益和反响的,经申报并评审通过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包装策划、重点文创企业的技术创新、重点文化市场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文物保护经费,资金安排10万元,该款项用于全县文物保护工作。

4.图书购置经费,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增加图书馆藏书量及种类,满足读者需求。

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保护我县几近消失,亟待保护的活态文化,使嵩明县的传统文化能够一代一代传承,守住嵩明文化的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6.文物维修建设经费,资金安排4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积极配合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魁星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盟台·诸葛武侯祠”、“小街圆通寺魁阁”的保护利用工作。

7.全省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经费,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资金作为游客购物发生退货的先行垫付资金。

8.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兰茂文化节补助等经费2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举办嵩明县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文化活动和兰茂文化节等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建党100周年“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比赛、嵩明县农村文艺调演等大型活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22万元,增长20.48%,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957.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8.54万元,占资产总计的48.46%;固定资产1008.97万元,占资产总计的51.54%。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平方数)为:局机关1,079.99㎡、文管所1,274㎡、图书馆967㎡、文化馆2,200㎡,价值57.75万元;车辆数为1辆,价值13.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总价值937.5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基本支出1238.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9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

1.工资标准调增,职务职级、级别档次晋升,工资增加。

2.我单位退休两人,新增一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项目支出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

1.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智慧化建设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

2.积极推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魁星阁、董官营观音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盟台·诸葛武侯祠”、“小街圆通寺魁阁”、“官渡灯棚碑”的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资金作为游客购物发生退货的先行垫付资金,把实施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建设作为推动地方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700111

附件4: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1020809011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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