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102-50274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08 09:02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业,农村,预算,公开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8 09:02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00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六、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十一、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二、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八、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九、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 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 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下设1个行政机关、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嵩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嵩明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嵩明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嵩明县种子管理站;嵩明县植保植检站;嵩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嵩明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监测站;嵩明县经营管理站;嵩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嵩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嵩明县渔业渔政管理站;嵩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嵩明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嵩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整合项目资金,推动乡村振兴。认真梳理县农业农村局可整合的项目资金,选取一批基础条件好,村组干部优、积极性高的村委会开展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打造特色亮点,推动工作见实效、出成绩。如2021年我县已成功创建小街镇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镇,市级配套资金1000万。正在努力争创杨林镇官渡村委会和小街镇哈前村委会为市级美丽宜居精品示范村,市级配套资金600万。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已制定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工作方案和创建指标,计划打造5—10个示范点,同时计划打造1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县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计划统筹以上项目实施,整合各块资金,缓解县级财政压力,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撬动各方资金,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以项目为巩固拓展的有力抓手,重点抓实小街、牛栏江镇等6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活用好后续扶贫专项扶贫,做强做大产业扶贫项目,集中支持一批美好生活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3.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结合2020年省、市督查考核嵩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明确工作目标,研究谋划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提出未来五年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4+2”工作目标,以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和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为工作重点,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三是2021年实现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均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且正常使用,巩固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群众满意度95%以上。所有公厕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比例达到100%,户厕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比例达到90%以上。

4.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重点项目建设3个,一是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02万亩,投资15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37.8万元(已到县财政局),省级财政补助158.9万元,市级财政配套266.64万元,要求县级财政配套66.66万元。项目在罗帮、甸丰、保旺、大庄4个村委会实施。二是嵩明县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1.15万亩,投资17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7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439.8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11.11万元,在古城、小新街、阿里塘、老余屯4个村委会组织实施。三是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0.5万亩,投资7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7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4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6万元。在五条沟、李官2个村委会组织实施。

5. 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2021年计划完成种植粮食作物18.4万亩,力争粮食总产5.1万吨。二是大力发展精品花卉。2021年计划完成花卉园艺种植2.82万亩,鲜切花产量9.3亿枝,产值9.87亿元。三是打造健康蔬菜品牌。培育嵩明蔬菜这一名牌产品,蔬菜产业链有效延长,2021年计划完成蔬菜播种面积33万亩,完成产量66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四是发展特色畜牧业。按照“稳量、提质、增效”的要求,促进畜牧业发展行稳致远。2021年计划畜牧业产值6.3亿元。计划完成肉类总产1.4万吨,奶产量17000吨,蛋产量3000吨。五是发展特色渔业。持续开展嵩明县牛栏江(嵩明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保护渔业资源。2021年计划全县渔业养殖面积4300亩,稻田养鱼200亩,水产品总产量1150吨。巩固种植中药材面积1400亩。

6.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作为供给目标,坚持产管并重,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2021年计划蔬菜快速检测样品5000个,计划“三品一标”认证7个。实施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1万亩,推广生物降解膜500亩,农作物秸秆还田计划1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计划7万亩,回收地膜1187.2吨以上,秸秆、地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比例达到100%。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2%以上。

7. 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企业参加“10大名品”评选,计划培育打造1—2家“一村一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1—2家,培育家庭农场10个,培养高素质农民150人。

8. 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制定并印发《嵩明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嵩换届办〔2020〕8号),全县7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591个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部纳入换届选举范围。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在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变更及登记证书的印制、颁发。

9. 认真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和集中免疫相结合的方式,以镇(街道)为单位统一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总结前期防控经验,坚持常态化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场、点)环境采样监测,严防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三是积极推进无疫小区建设。以种畜禽场为重点,落实畜禽养殖场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和疫病净化技术规范,推进无非洲猪瘟小区建设。

10. 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充分运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引导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强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22人)。在职实有1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图片1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4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4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9.9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4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47.7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47.7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09.9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分析职工工资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47.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4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4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分析为招录增加人员及人员调整工资增资;项目支出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分析政府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项目经费的投入上有所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为94.08万元;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为138.01万元;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为253.70万元;

4. “213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616.32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3.46万元,共计699.78万元;

5. “2130104事业运行”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10.39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7.48万元,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专项经费15.00万元,共计1832.87万元;

6. “2130110执法监管”主要用于2021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支出为5.00万元;

7.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主要用于烤烟生产补助经费支出为90.00万元;

8.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主要用于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及农经统计培训专项资金支出为2.00万元;

9.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主要用于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补助经费100.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180.0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00万元,共计297.00万元;

10.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嵩明县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支出为451.00万元;

11.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主要用于驻村扶贫队员经费支出为43.80万元;

12.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240.5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414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7.74万元,项目支出86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831.28万元(基本支出283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709.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651.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333.9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317.0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7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2.4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240.5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屠宰场临聘人员工资72.00万元及乡镇农机站定补工资46.64万元。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18.74万元(基本支出199.74万元,项目支出319.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02.80万元(基本支出82.8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基本支出的办公费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水电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是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及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经费支出;

30216培训费44.18万元(基本支出25.18万元,项目支出19.00万元),基本支出的培训费主要用于职工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各类培训费用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会展经费支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经费支出及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及农经统计培训经费支出;

30226劳务费28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及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支出;

30229福利费31.0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各种费用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7.6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单位的公务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生猪屠宰场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72万元(基本支出256.72万元,项目支出9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离休费15.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的发放;

30302退休费188.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除社保发放的工资以外的补助工资的发放;

30305生活补助9.0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贴的发放;

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0.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烤烟生产补助;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

4. 310-资本性支出451.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1.00万元):

31005资本性支出451.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是2021年嵩明县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机动车保险服务1年,金额1.5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1年,金额2.50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年,金额5万元;复印机1台,金额2万元;复印纸320件,金额2.84万元;其他办公设备2台,金额0.40万元;金属质柜25台,金额2.50万元;喷墨打印机21台,金额2.76万元;木制台桌12台,金额0.96万元;木骨架为主的椅凳19个,金额0.95万元;便携式计算机7台,金额4.90万元;数字照相机1台,金额0.80万元;台式计算机35台,金额17.50万元;投影幕1个,金额0.20万元;其他办公消耗物品及类似物品1批,金额20万元;投影仪1台,金额1万元;激光打印机1台,金额0.12万元;扫描仪1台,金额0.18万元;不间断电源(UPS)1个,金额0.20万元;速印机1台,金额1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按照三年省级要求及市级下达指标,推荐申报县级美丽村庄,经市、省级评定确定后进行适当一次性奖补。在全县12个村委会中评选出3个村委会进行奖补,按村级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录入,州市级审核,省级审定,省级公示。通过奖补资金实施,为申报市级美丽乡村创造条件。

(二)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专项经费15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组织四十家企业参加十六届农博会、丰收节等展会,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展会费,特装费等,通过参展展示展销我县“十大品牌”,“绿色食品牌”及各种优质农副产品。

(三)2021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在嵩明县牛栏江流域建立“十年禁渔”长效机制,牛栏江(嵩明段)及29座饮用水源水库渔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物得到持续发展,提升沿江群众对牛栏江流域生态恢复满意度。

(四)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补助经费1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嵩明县所辖区域各自然村均设有保洁员及配备垃圾清运设施,做到村庄清洁,农村居民满意度达95%以上。

(五)嵩明县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451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用于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建设及扶贫工作经费支出,项目申报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己开展了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精准性、可行性、必要性、有效性、项目规划与巩固脱贫成效的匹配度,年度投入计划情况、贫困人口受益情况等前期工作,计划硬化村组道路23000平方米,产业项目建设2个,群众满意度达到98%。

(六)烤烟生产补助经费9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嵩明县计划烤烟种植面积24000亩,烟叶收购计划6.596万担。实现烟税收2300万元。

(七)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18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整理全县5.6万户农户确权档案整理,严格按照省市档案整理规范进行,做好土地档案整理,降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户满意度达90%以上。

(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宣传、培训、案件纠纷调处仲裁及仲裁庭设备购置,有效减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农户满意度90%以上。

(九)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及农经统计培训专项资金2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结合村干部换届选举,需对新选举出的村干部、报帐员等进行财务会计培训;为提高每年统计报表质量需进行专题农经统计培训,减少涉及农村财务信访件率,农户对财务管理满意度及上级部门对报表满意度达90%以上。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6万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合计898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71.30万元,占资产合计的94.24%,包含:货币资金7878.42万元,应收账款净额157.12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426.67万元,存货8.19万元,待摊费用0.90万元;非流动资产517.64万元,占资产合计的5.76%,包含:固定资产448.27万元,占资产合计的4.99%,其中,房屋及构筑物为347.13万元,车辆16辆价值1.42万元(只有1辆车未完折旧),其他固定资产99.72万元;无形资产69.37万元,占资产合计的0.77%。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基本支出3287.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4万元,增长0.1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招录增加人员及人员调整工资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86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5.00万元,增幅13.9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 新增2021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

2. 新增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15.00万元;

3. 新增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补助经费100.00万元;

4. 新增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180.00万元;

5. 新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00万元;

6. 新增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及农经统计培训专项资金2.00万元;

7. 2021年度扶贫专项资金比2020年度增加1.00万元;

8. 减少农村厕所革命专项经费200.00万元。


附件4:嵩明县农业农村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111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