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土储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8年,县土储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工作任务的原则,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了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更新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包括《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信息发布网站管理办法》、《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使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监督与考核。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定《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关于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关于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工作的考核办法》,对科室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9条。主要为部门动态、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资金信息、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经费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公开等。
同时,与国土部门有承接关联的工作信息,如征地公告等,由县国土局进行整合后发布。
三、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县土储中心办理的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04号代表建议,因涉及村组预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经保密审查,未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办理复文。
四、 政策解读情况
县土储中心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相关要求,建立了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有明确的新闻发言人,2018年未制定规范性政策文件,没有规范性政策文件解读相关工作。仅对土地储备工作中适用的新政策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如: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五、 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县土储中心属政务服务保障类事业单位,无行政职权职能,未涉及权责清单公布工作。
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经核查,县土储中心仅有嵩明县电子政务网办公系统,无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企鹅号、美篇、抖音、火山小视频、快手等政务新媒体。
2018年县土储中心认真做好“96128”和“12345”政务热线工作,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长热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县长热线办理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热线第一责任人参与到热线工作处理中。2018年未收到市(县)长热线交办件。
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县土储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情况、无申请处理情况、无咨询处理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述的情况。
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县土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照《条例》要求,还存有不足之处。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达不到专业性要求;三是信息领域的全面性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19年,县土储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公开质量;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