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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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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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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01-121948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1-16 15:12
名 称: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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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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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以来,我局以加强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公正、透明、廉政、高效为目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根据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省、市相关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1-67911244。

一、 基本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嵩明县人社局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内部运行机制》、《嵩明县人社局党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务舆情报告制度、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 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做到常年公开与定期和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且对已公开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新。在社保大厅大门上方LED显示屏及大厅便民服务展展板中及时公开社会保险服务指南和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同时,还组织人员编制了社会保障服务工作指南和服务流程,张贴在人社局办公大楼进行公示,方便来访群众办事。二是将就业培训、创业服务、小额贷款担保等办公流程进行上墙公示,方便群众阅览,将职业介绍等信息通过电视循环播放给群众。三是局机关将劳动仲裁、行政审批、劳动监察等服务事项公示在开栏上。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采用文件、会议、网络等形式将有关政务党务予以公布。凡涉及人事工作的,在局班子和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公开;涉及行政处罚工作的,及时向服务对象公开;各经办机构和业务科室还将办事所需的资料及流程等公示在网上,方便办事群众。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五是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在中国嵩明网公开信息401条(公告公示49条、部门动态17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民生服务(医疗服务20条、社保服务36条、就业服务13条)、场景服务(我要办保险1条、我要就业8条)、重点服务事项(离休退休3条)、政府文件7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预决算公开1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保信息39条、就业创业10条,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开5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11条),共发放各类政策法规宣传资料10000余份。

三、 其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开展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赋予人社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各二级局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经梳理,形成《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8类,151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19项,行政征收类6项,行政给付类9项,行政检查类2项,行政确认类7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行政职权类7项,就每个事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并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人社部门职能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根据《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份,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电子文本在中国·嵩明网上对外进行公布。

(三)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通过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全面落实人社部规定的“五制”、“四公开”、“三亮明”要求,结合实际印发《服务规范》《办事指南》,在服务大厅制挂公示栏、张贴宣传画,精简办事流程,优化服务窗口设置等具体措施,努力实现 “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到现场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四)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排队长、缴费慢、参保缴费困难的问题,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 开通“昆明人社通”手机APP和“云南人社12333”手机APP缴费,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享用信息化的便捷性和高效性,把以往繁琐的参保缴费“嫁接”到了用户的手机端,以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轻松办理参保缴费业务,让参保人轻松即可实现“掌上窗口”操作办理。为方便社会各界人士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我局分别在局办公区及杨桥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各配置了一台社会保险自助查询一体机。广大群众通过身份证或参保卡即可以轻松便捷的利用该机实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保险参保证明、参保明细的查询及打印,个人权益查询、参保基本信息及缴费明细查询、待遇信息及账户收支明细查询、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及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等自助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社保)”网上申报工作,组织网上申报培训。

(五)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探索法制宣传新思路。我县首家建立劳动保障“QQ交流群”、开通嵩明县劳动监察大队官方微博,以文字、图片、视频多种形态对企业及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受教育职工1200余人次。以私信、留言、评论等方式受理网民举报和建议,回复政策咨询,借助微博群开展舆情监测,关切劳动者诉求,回应区域热点。

(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建立健全信访制度。2018年共处理信访件81件,其中信访系统受理11件,省人社厅交办1件,市人社局交办件8件,县信访局交办件10件,县长热线办交办50件,其它交办件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批41人次,群众来信来访直复率达100%。

(七)加强行政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快全县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重要依据,建立守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估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县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讨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工程总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由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依法向社会公布。今年,依法将云南长松园陵园责任有限公司、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垠森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列为重大劳动保障行为违法企业,并上报昆明市人社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曝光。

(八)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在中国·嵩明网发布工作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

四、 存在问题

虽然今年我局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们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个别科室、经办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更新不够及时、全面。

五、 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二是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不断完善网络公开,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6日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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