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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901-121712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1-15 08:57
名 称: 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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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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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水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述

2018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情况,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县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之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负责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做到组织机构健全,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县水务局把《条例》作为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深化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维护与更新等业务技能的学习,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业务保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明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完善网上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网上公开的信息由局领导层层严格审核把关。建立健全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县水务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在对现行运转有效的文件等信息清理、分类、登记的基础上,对有变化的《嵩明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嵩明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一大批信息作了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五)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刊、简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对有关水利业务信息进行即时查询。三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月”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现场活动中向群众发放各种普法小册子、海报、宣传单等资料,宣传涉水法律法规,提高群众节水及保护水资源意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据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水务局累计主动共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47条,在中国嵩明网网站公开信息147条,重点工作通报信息70条,重要事项公示信息48条。嵩明县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县水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重点工作、发展规划、法律依据、机构职能、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水务文化、便民服务、单位规章、工作动态、降雨蓄水情况和法律法规等12个类别。

(三)公开形式

县水务局在“嵩明县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xxgk.yn.gov.cn/Z_M_004/?departmentid=10230此外,还将通过简报、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收到申请及处理情况

2018年,嵩明县水务局没有收到申请,没有处理情况。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嵩明县水务局没有收到咨询情况。

四、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水务局没有发布任何政策性法规文件,所以没有政策解读情况发布。

五、 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本单位制定了《嵩明县水务局政务舆情报告制度》,安排有专人负责政务舆情的监管、处理,2018年没有发现水利行业舆情及社会重大关切问题。

六、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2件,均按规定要求按时办结并予以网上发布。回复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满意率100%。

七、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八、 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台了《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审核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及时性。

九、 其它报告事项

无其它报告事项。

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在明年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将改进完善,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

水务局将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嵩明县水务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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