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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1810-10536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0-12 09:06
名 称: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2 09:06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4101000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查出违反《档案法》的事件。

2.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3.对各乡(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组织并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

5.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接收、收集、征集乡(镇)、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8.搞好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9.搞好馆内档案信息化资源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全力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馆藏档案数量和结构实现双突破,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建设,完成21家单位复查、6家申报。加强乡(镇)档案资源建设。积极推动村级档案管理。加强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全年共抢救35卷1000多页 。完成对1043卷54000余件民国档案的文件级清点工作,完成录入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12000条,档案原文扫描15万页。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档案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财政收入合计159.5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6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6年对比2017年单位实际收入比上年减少489.2946万元,减少75.4%。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市级配套新档案馆建设资金以拨付完成、未有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离休干部自然减少,单位职工调出2人,同时公务用车取消报废没有公车运行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59.569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59.56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支出159.5697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万元,本年度其他资金结余0万元。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减少489.2946万元,减少75.4%,收入减少主要原因为:2017年没有市级配套新档案馆建设资金及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档案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422万元,2016年111.0306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1.61万元,增加1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档案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3.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新档案馆建设市级配套资金502万元及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5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6年度支出648.8643万元,2017年度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489.2946万元,减少的全为上级财政拨款资金。主要原因减少了新档案馆建设市级配套资金502万元及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6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814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1346万元,支出决算为0.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9384万元,减少8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364万元,下降8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2万元,下降0.014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报废,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不超预算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346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46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134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4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业务检查指导及县内其他单位检查调研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档案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8万元,与上年24.21万元对比增加9.75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扶贫队员工作经费、办公设备增加等费用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经费、水电费、网费、电话费、杂志报刊征订费、培训费、工作软件服务费、差率费、公务接待支出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档案局资产总额1510.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05万元,固定资产67.57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95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3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5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9.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

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10. 6

48. 05

7. 63

0

0

0

67. 58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嵩明县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 2016〕98号)执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详情见附件《嵩明县档案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嵩明县档案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4101111

             附件1:2017年决算公开表(嵩明县档案局)20181011053901325

2017年决算公开表(嵩明县档案局)20181011053901325

嵩明县档案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嵩明县档案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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