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系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教育系统主要职能
嵩明县教育系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嵩明县教育局加强对县直各学校党的工作和群团组织管理;基本建立教育公平的有效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城乡、学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组织2017年度教师招聘、培训工作;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办学水平评估,完成省、市教育督导任务,并结合全县实际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导;负责嵩明县2017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教育经费统计;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保卫、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完成嵩明县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验收工作,深入实施“三名”工程,形成 “以名校长带动名教师打造名校”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预算收支总额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1.收入情况。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年初财政预算数为49989.274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68038.36万元,年末决算数为68038.36万元,其中,一般财政预算收入68017.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1万元。
2.支出情况。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总支出74182.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44244.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73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14264.78万元。
(四)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一般支出67091.3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为系统内教职工工资开支,做到了全年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支出,保障了全县教职工的权益;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教育局机关在内的22家单位日常办公、水电及“三公”经费等开支,维持学校日常运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为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资金等,补助按春秋两学期按时足额拨付。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根据年初计划的重点工作,通过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取得了以下绩效:顺利完成了嵩明县义务教育均衡督导验收;按时足额拨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等;嵩明县第一中学申报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并通过了市级评审;推进“三名”工程,完成引进名校长、名师任务。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取得的经验。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及资金备案文件,对建设类项目及金额较大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打包立项,统一招标、统一建立、统一实施。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节省建设项目前期办理手续时间,对食堂设备采购等提前做好统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由于建设类项目前期手续繁杂,导致办理时间较长;部分项目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导致项目进度拖延。教育系统学校较多,设备采购需求申报统计时出现学校漏报情况,导致二次统计购买。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节省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采购统计时,提前通知到各学校,做好统计工作。
评价报告
一、教育系统概况
(一)教育系统机构设置、编制
截止2017年底,嵩明县教育系统共设有22家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21个(嵩明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嵩明县职业高级中学、嵩明县第一中学、嵩明县实验中学、嵩明县第四中学、嵩阳一中、嵩阳街道第二初级中学、嵩阳街道第三初级中学、杨林镇初级中学、小街镇第一初级中学、小街镇第二初级中学、牛栏江镇第一初级中学、牛栏江镇第二初级中学、嵩阳一小、嵩阳二小、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杨林镇中心学校、小街镇中心学校、牛栏江镇中心学校、职教基地一小)。在编在职教师3047人。
(二)嵩明县教育系统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加强对县直各学校党的工作和群团组织管理,充分发挥群团作用。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嵩明县教育系统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全年按时足额拨付各类学生补助:一是5038名幼儿享受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二是14645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5004名,初中9641名);三是34058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小学22875名,初中11183名);四是916名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五是3689名学生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7425名学生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六是34140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小学23015名,初中11125名)。
2017年,嵩明县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累计拨付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10193.99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缩小了城乡学校间差距,同时顺利通过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验收;嵩明县第一中学申报一级三等普通高中,并通过市级评审,等待省级验收;积极推进“三名”工程,完成引进名校长、名师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印发《嵩明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嵩办发(2016)36号),调整制度、建设机制,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公平等。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嵩明县教育系统印发了《关于嵩明县教育系统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的通知》(嵩教发(2016)28号),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资金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项目拨款结余。整年支出资金74182.20万元,一般支出67091.36万元,项目支出7090.84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共计报批采购金额约1185.99万元。采购物品主要是课桌椅、书架、电脑等,逐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年末价值111934.51万元。房屋面积63.64万平方米,价值100347.45万元;公务用车17辆,合计价值269.7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317.34万元,在建工程1847.79万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嵩明县教育系统在嵩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以迎接省、国家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为重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稳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
2.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工程,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强“三防”建设。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4.扎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师队伍的建设。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依据《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全面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嵩政发〔2017〕42号)及部门2017年度年初预算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按指标体系逐项评价并打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2017年嵩明县教育系统总体按照预算计划按期完成,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前期手续、资金、土地等原因,项目进度较慢。整体绩效评分93.4分。
2.主要绩效。教育系统坚持“育人为本”,教育结构和资源不断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城乡差距缩小,教育事业发展呈良好趋势:一是教育系统加强党建工作及党的思想建设工作;二是深化改革,各类教育稳步发展;三是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四是强化硬件设施,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五是深入实施“三名”工程,不断提升教育软实力;六是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学生各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自评(35分)。嵩明教育系统中长期目标明确,符合嵩明县整体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县教育局及下属各学校具体职能明确,保证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相适应;预算支出、人力资源等分配合理。教育系统自评分34分。
2.部门管理自评(20分)。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及业务管理。嵩明县教育系统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针对资产管理,对已有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结合各学校实际需求进行人力资源安排,保障人力资源的合理安排运用。教育系统自评分19分。
3.部门绩效自评(45分)。主要包括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针对这三方面,嵩明县教育系统从重点建设项目、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府采购、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进行考察。教育系统自评分40.4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及资金备案文件,对建设类项目及金额较大的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打包立项,统一招标、统一建立、统一实施。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节省建设项目前期办理手续时间。系统内部各学校、机关科室间积极沟通,对项目做到提前计划,合理分工,对设备采购等提前做好统计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设类项目前期手续繁杂,导致办理时间较长;部分项目存在资金不足问题,导致项目进度拖延;教育系统学校较多,设备采购需求申报统计时出现学校漏报情况,导致二次统计购买;教师队伍结构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留守学生数量增多,学校安全工作有待加强;从横向上看,嵩明县教育教学质量在昆明市的排名仅处于中等水平,优质教育资源缺乏。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节省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采购统计时,提前通知到各学校,做好统计工作,嵩明县教育系统将会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把控资金,做到按项目进度拨付款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广开选拔,引进优秀教师渠道,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针对学校安全工作,建议全县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形成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教育工作新格局,加大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对破坏校园环境、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给予重拳出击,共同为学生创造安静、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针对如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系统将健全和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实施“三名”工程,引进智力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国内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推动人才培养,教师交流研修、合作办学等方面工作。
“全面改薄”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学前教育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