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供销社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嵩明县供销社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出色的完成了2017年绩效管理工作,将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我单位将一如既往,在新的一年里更上新台阶。
一、供销社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及要求。
(四)开放办社,指导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个私经济加入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负责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六)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负责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八)对供销社合作社系统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九)代表嵩明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四个科室:党政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会审计、合作经济发展科。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末实有编制人员9人,离退休人员17人,遗属7人,2016年10月车改后车辆没有保留。
三、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安排预算收入211.45万元。其中:商业服务等预算160.63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收入11.8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94万元,其它商品流通事务20万元。预算调整增加原因为工资调增。
四、单位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197.07万元。其中:商业服务等支出16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4.56万元。其它商品流通事务20万元,尚未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员经费支出17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万元。
2017年我单位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基本上符合政策要求,合理合法,使用有效,管理较规范,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优”。
嵩明县供销社
2017年12月25日
嵩明县供销社2017年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