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嵩明县农林局对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含农业、农机)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在精心组织、认真调查,严格评价的基础上,编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核查。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纳入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嵩明县农业局机关(行政);嵩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嵩明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和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嵩明县农机技术推广站;嵩明县种子管理站;嵩明县植保植检站;嵩明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嵩明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监测站;嵩明县经营管理站;嵩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嵩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嵩明县渔业渔政管理站。
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末人员编制数为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9人);至2017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事业人员93人)。
离退休人员 5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的农业开发战略发展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 研究拟定农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制定我县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推动农业向品种区域化、生产规模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3. 制定全县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兴林战略,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指导全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所业务工作。
4. 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负责农村信息统计和农业生产情况、农产品市场信息工作;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做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绿色食品的开发管理;负责全县农业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县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5. 负责农机化科研、推广、教育、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接受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维护农机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 研究制定全县渔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渔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渔政执法;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县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实施水生动物养殖的人才培养及新技术推广。
7.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农业总产值。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达27.4266亿元,比2016年的25.6638亿元增长6.87%。超额完成计划增6.5%的目标。
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为确保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年增长10%以上的目标任务,积极培育粮食、蔬菜、花卉、畜牧、烤烟、林产业等优势产业,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力度,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0元,比2016年的12200元增10%。
3、 粮食生产工作。粮食生产情况以高产创建作平台,科技创新为支撑,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全县计划粮食播种面积21.6万亩,总产考核6.77万吨。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6万亩,总产6.77万吨,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小春粮播面积10.3万亩,总产1.82万吨。完成大春粮播面积11.3万亩,占计划的100%,大春完成玉米高产创建2片,面积2万亩,占计划的100%;粮食作物间套种完成10万亩,占计划的100%。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7万亩,秸秆还田完成11万亩。
4、 蔬菜生产。2017年全县计划蔬菜播种面积29万亩,总产58万吨,产值7.9亿元;全县完成蔬菜播种面积29.3万亩,占计划的101%,总产58.7万吨,占计划的101.2%,产值7.978亿元,占计划的 100.98%。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5、 花卉生产。2017年全县计划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58万亩,鲜切花产量8.8亿枝,总产值5.5亿元。完成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6283万亩,占计划的101.87%,鲜切花产量达8.816亿枝,占计划的100.18 %,产值达5.5068亿元,占计划的100.12%。
6. 渔业养殖。2017年全县预计渔业养殖面7170亩,其中:池坝塘养殖面积3716亩;水库养殖面积3454亩,预计水产品总产量1500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共计检测21个样品,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做好2017年的长江禁渔工作,张贴各类长江禁渔宣传标语100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查处非法电捕作业人员2人,收缴非法电捕鱼器1台,对渔业违法人员取到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7、 农村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工作。2017年计划建设大中型沼气池1座、推广改造节能气化灶800眼,推广太阳能500套。完成建设大中型沼气池1座(嵩明会新奶牛专业合作社建设1000立方米大型沼气池一座),占计划的100%;完成改造节能气化灶800眼,占计划的100%;推广太阳能500套,占计划的100%。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围腰1000份、安全管理使用手则1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围腰1000份、安全管理使用手则1000余份;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7万亩,占计划的100%,秸秆还田完成11.09万亩,占计划的100.8%;全年完成饲料化秸秆资源化利用3.0146万吨,占计划的104.9%。完成计划目标。
8、 农机推广工作。全年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死亡指标控制在国家、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21.6万亩,大春种植10.3万亩,小春种植11.3万亩。其中,我县小麦种植面积 3.1万亩,机械收割 1.2万亩,机械收割率39% ;烤烟种植 2.61万亩,机耕 1.83万亩,深松0.8万亩,机械作业率 93.1% ;花卉、蔬菜机耕 16.3万亩,机耙5.8万亩,机械作业率 91.8% ,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54.1%。。
10、 向上争取资金工作。2016年我局紧紧抓住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和滇中产业新区发展的重要机遇,认真把握中央、省、市农林项目资金投向,坚持局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配合,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成立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2016年,农业预算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556.24万元,完成计划目标。
11、 中低产田改造工作。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建设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稳产粮田6667亩,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地方政府(省、市、县)投资200万元。项目 安排在嵩阳街道办事处东村村委会、杨林镇核桃村委会进行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设农田排灌沟渠7.258公里,机耕路9.611公里。完成计划目标。
13、 农业保险工作。2017年我县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面积20.8万亩,补贴资金1308万元。目前,正在通过“一折通”进行发放,预计年底前完成。全县种植业保险费为126.8977万元,其中: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120.5529万元(中央40%/省级25%/市级30%/县级5%),县级配套资金6.3448万元,投保面积76120亩,(其中水稻投保面积4323亩,玉米投保面积71797亩)。完成计划目标。
14、 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查处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制售假种子、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伤农行为;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让老百姓吃上健康、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全年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6000余份;高毒高残农药名录资料5000余份。2016年嵩明县成为云南省首批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获得县,2017年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又上一上新台阶。加大蔬菜农残检测力度,全年目标任务1200个样品,共抽检蔬菜1432个样,占计划的119.33%,合格率98.53%。完成计划目标。
15、 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017年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没有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签订了《嵩明县农林局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三农通”平台发送农机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参加嵩明县2017年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三是加大道路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共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261人次,检查拖拉机165余台次,查处违法行为20起(脱检9起、改拼装2起、无证驾驶5起)、扣留拖拉机7台,全部移送县交警部门处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查处整改。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稳步推进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县自2015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年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完成74个村(居)委会,占100%;村(居)民小组完成572个,占99.6%;确权面积36.5万亩,占91.3%。前期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二轮公示、数据库建立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结束,现已转入质检和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前期工作。完成计划目标。
17、 农业产业化发展
经多年努力。2017年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省级5家,市级25家,从事花卉蔬菜种植的17家,从事畜牧养殖的4家元)。蔬菜营销企业达14家。农村专业合作社182个(其中种植业151个,烤烟类5个,蔬菜类103个,花卉类7个,粮食类4个人,其他干果、鲜果、药材、苗木等31个。养殖业24个,包括渔业6个,兔业3个,奶牛3个,其他养殖类12个。服务类4个,其他3个。)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载体。根据云南省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方案的要求,规划10个都市农庄项目,昆明晨农精品农业科技示范园都市农庄建成营业,老金塘和菱荷水乡两上都市农庄正在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待省、市审批后实施。
(四)部门管理制度
近年来,嵩明县农林局主要制定和完善《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农林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农林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嵩明县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嵩明县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嵩明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嵩明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方案》
(五)部门资金来源
2017年农业局财务总收入384497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74497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00000元,支出总预算38449761元,本年收入占收入预算比重100%。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969561元,占收入预算比重49%。项目收入19480200元,占收入预算比重51%。
支出合计38449761元,其中,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969561元,占总支出的4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19480200万元,占总支出的51%。
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93003元:一是因公出国(境)费0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03元,三是公务接待费50100元,“三公经费”较2016年增加9203元,增加10.98%。
(六)政府采购
2017年涉及政府采购1项,即嵩明县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嵩明县公共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七)固定资产情况
二、 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体目标
根据《嵩明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在确保粮食总产稳定的基础上,加快以精品花卉和精细蔬菜为重点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实现农业总产值和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达6%和8%c以上。
(二)部门具体目标
1、 全县农业总产值增长6%以上
2、 农业增加值增速达7%
3、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4、 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900万元
5、 完成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18522万元
6、 粮食生产工作。2017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6万亩,总产达6.77万吨.其中,小春作物播种面积10.3万亩,大春粮食作物播种计划11.3万亩.
7、 蔬菜生产工作。2017年全县计划蔬菜播种面积29万亩,总产58万吨,产值7.9亿元。
8、 花卉生产工作。2017年全县计划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58万亩,鲜切花产量8.8亿枝,总产值5.5亿元。
9、 农田建设: 2017年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6667亩,完成投资1000万元。
10、 农村能源和生态环境:计划完成省柴节煤炉灶800眼,推广太阳能200套;计划完成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7万亩,秸秆还田完成11.09万亩,饲料化秸秆资源化利用3.0146万吨。
11、 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8%以上
12、 农村土地确权:2017年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二轮公示、数据库建立等工作。
三、 评价的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的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的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嵩明县农林局对农业预算部门(含农业、农机)2017年财政性资金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在精心组织、认真调查,严格评价的基础上,编写绩效自评报告,报县财政局核查。
四、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论
经嵩明县农林局有关人员,严格按县财政局提供的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认真评价。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6年自评评价分数为97分,评价档次为优秀。详见附件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2、 主要绩效
(1)粮食生产: 2017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6万亩,占计划的100%,总产达6.77万吨,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小春作物播种面积10.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总产1.82万吨;完成大春粮食作物播种计划11.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大春总产4.95万吨。
(2)蔬菜生产: 2017年完成蔬菜播种面积29.03万亩,占计划的100.1%,总产达58.009万吨,占计划的100.01%,产值达8.34亿元,占计划的 105.56%。
(3)花卉生产: 2017年完成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6283万亩,占计划的101.87%,鲜切花产量达8.816亿枝,占计划的100.18 %,产值达5.5068亿元,占计划的100.12%。
(4)农田建设: 2017年在嵩阳街道办事处大坡、小街镇保旺、牛栏江镇水海、果子园、荒田5个村委会,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6667亩,完成投资1000万元。占计划的100%.
(5)农村能源和生态环境:完成省柴节煤炉灶完成800眼,占计划的100%。推广太阳能200套,占计划的100%;完成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7万亩,占计划的100%,秸秆还田完成11.09万亩,占计划的100.8%;全年完成饲料化秸秆资源化利用3.0146万吨,占计划的104.9%。
(6)农业机械化: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21.6万亩,大春种植10.3万亩,小春种植11.3万亩。其中,我县小麦种植面积 3.1万亩,机械收割 1.2万亩,机械收割率39% ;烤烟种植 2.61万亩,机耕 1.83万亩,深松0.8万亩,机械作业率 93.1% ;花卉、蔬菜种植 24.08万亩,机耕 16.3万亩,机耙5.8万亩,机械作业率 91.8% ,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1%。超计划52.8% 的目标.
(7)农村土地确权:2017年完成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二轮公示、数据库建立等工作全部完成。占工作计划的100%。
(8)农业生产总值: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达27.4266亿元,比2016年的25.6638亿元增长6.87%。完成计划农业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的目标。
(9)农业增加值: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增加值达16.2077亿元,比2016年的15.1354亿元增长7.08%。完成计划农业增加值达7%的目标
(10)农民人均纯收入: 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比2016年的1.2236万元增10.3%。完成计划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目标。
(11)争取上级投资: 2017年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计划1984.02万元,占局下达目标任务1900万元的100%。
(12)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值3分,得3分。2017年完成农业规模以上(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570万元,占计划18522万元的111.06%。
(二)具体绩效分析
1、 部门决策
1. 1部门目标
1. 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分值2分,得2分。根据《嵩明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目标明确;从实施情况分析,认为规划目标与实际实施情况稳合,规划合理。
1. 1.2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性与合理性:分值2分,得2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由嵩明县农林局在年初向县政府申报,由县政府下达,并及时下达各部门执行,做到工作目标明确,量化;工作目标与《嵩明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中长期规划一致。
1. 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分值2分,得2分。从实施结果分析,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一致。
1. 1.4绩效指标合理性:分值3分,得3分。绩效目标采用设定,与《嵩明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中长期规划一致;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一致。
1. 1.5绩效指标明确性:分值3分,得3分。绩效目标已细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细化为清晰、可衡量、可考核的量化指标,与部门工作计划相对应,与预算资金相适应。
1. 2部门职能
1. 2.1部门职能的明确生与科学性:分值1分,得1分。根据“三定”方案,预算部门涉及的单位职责明确、设定依据充分。
1. 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分值4分,得4分。预算部门涉及的单位,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1. 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分值4分,得4分。预算部门涉及的单位,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1. 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分值1分,得1分。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职责,是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具体、明确。
1. 3资源配置
1. 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分值2分,得2分。基本预算编制,是按核实人员情况,依据县人事、财政部门提供的编制依据,并报县财政局核实同意后进行实施,基本预算支出合法、合规。
1. 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分值4分,得4分。每个项目在申报时,要求实施单位(或监管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报经县农林局会议批准,公示无意见后,组织资料申报,经省、市、县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严格按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
1. 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分值2分,得1分。经多年的运行,总体上人力资源投入合理,但已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职人员比确定的编制人员少19人,在人员平均年龄在50多岁,人员老化现象突出。
1. 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分值2分,得1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野外工作多,县级预算的办公经费无法满足正常的业务工作需求。由于办公经费不足,办公设施老化,不能满足发展现代农业需求。
1. 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分值3分,得3分。2017年涉及县级重点项目1个,是嵩明县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项目于2017年3月竣工,投入使用。项目由省农业厅、省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和实施方案批复,在实施中严格按批复计划执行。
2、 部门管理
2. 1预算管理
2. 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值1分,得1分。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
2. 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分值4分,得4分。2017年省、市下达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项目现17个,资金1948.02万元,实际完成16个,完成投资1946.02万元,占总投资的99.9%。
2. 1.3“三公经费”控制率: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93003元:一是因公出国(境)费0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03元,三是公务接待费50100元,“三公经费”较2016年增加9203元,增加10.98%。
2. 1.4预算调整情况: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在年初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及时申报预算,并经县财政局批准后,认真执行。根据有关政策,需进行预算调整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调整方案,批准后严格执行。
2. 2财务管理
2. 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多年来从事资金管理,根据省、市农业部门,以及县财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 2.2资金使用合规性质:分值4分,得4分。经每年查检、审计,没有发展违规违纪行为,资金管理使用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2. 2.3财务监管的有效性:分值1分,得1分。在省、市农业部门,以及县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内部已设立了多项监管制度,并安排县农林局财会科进行监管,监管、监控措施有力。
2. 3人力资源管理
2. 3.1在职人员控制率: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末人员编制数为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9人);至2017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事业人员93人)。在职人员比编制人员少19人,各类人员都没有超编。
2. 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率: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林局完善和制定了《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取得了很好效果。
2. 4资产管理
2. 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林局完善和制定了《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加强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2. 4.2固定资产在用率:分值1分,得1分。经调查,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固定资产达100%。
2. 5业务管理
2. 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分值1分,得1分。嵩明县农林局完善和制定了《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农林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农林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嵩明县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嵩明县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嵩明县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嵩明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方案》,加强业务管理,并认真执行。
2. 5.2政府采购规范性: 分值1分,得1分。2017年嵩明县农业局涉及的政府采购主要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部分农业科技推广物资的采购,采购中严格执行市、县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农业科技推广物资采购,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后,在嵩明县农林局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规范。
3、 部门绩效
3. 1部门产出
3. 1.1粮食生产:分值4分,得4分。粮食生产情况以高产创建作平台,科技创新为支撑,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1.6万亩,占计划的100%,总产达6.77万吨,占计划的100%。其中,完成小春作物播种面积10.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总产1.82万吨;完成大春粮食作物播种计划11.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大春总产4.95万吨。大春完成玉米高产创建2片,面积2万亩,占计划的100%粮食作物间套种完成10万亩,占计划的100%。
3. 1.2蔬菜生产: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全县计划蔬菜播种面积29万亩,总产58万吨,产值7.9亿元。完成蔬菜播种面积29.03万亩,占计划的100.1%,总产达58.009万吨,占计划的100.01%,产值达8.34亿元,占计划的 105.56%。
3. 1.3花卉生产: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全县计划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58万亩,鲜切花产量8.8亿枝,总产值5.5亿元。完成花卉园艺种植面积2.6283万亩,占计划的101.87%,鲜切花产量达8.816亿枝,占计划的100.18 %,产值达5.5068亿元,占计划的100.12%。
3. 1.4农田建设:分值2分,得2分。2017年在嵩阳街道办事处大坡、小街镇保旺、牛栏江镇水海、果子园、荒田5个村委会,完成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6667亩,完成投资1000万元。
3. 1.5农村能源和生态环境:分值3分,得3分。完成省柴节煤炉灶完成800眼,占计划的100%。推广太阳能200套,占计划的100%。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宣传围腰1000份、安全管理使用手则1000余份;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7万亩,占计划的100%,秸秆还田完成11.09万亩,占计划的100.8%;全年完成饲料化秸秆资源化利用3.0146万吨,占计划的104.9%。
3. 1.6农业机械化:分值2分,得2分。计划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2.8%以上。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21.6万亩,大春种植10.3万亩,小春种植11.3万亩。其中,我县小麦种植面积 3.1万亩,机械收割 1.2万亩,机械收割率39% ;烤烟种植 2.61万亩,机耕 1.83万亩,深松0.8万亩,机械作业率 93.1% ;花卉、蔬菜种植 24.08万亩,机耕 16.3万亩,机耙5.8万亩,机械作业率 91.8% ,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1%。
3. 1.7农村土地确权:分值2分,得2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稳步推进全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县自2015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完成《入户调查表》74个村(居)委会,占计划的100%;外业调查测绘工作完成74个村(居)委会,占计划的100%;确权面积39.0299万亩,占国土二调面积的98.9%,占承包地面的187%。入户调查、数据录入、二轮公示、数据库建立等工作全部完成。占工作计划的100%。
3. 2部门效果
3. 2.1农业生产总值: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达27.4266亿元,比2016年的25.6638亿元增长6.87%。完成计划农业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的目标。
3. 2.2农业增加值:分值4分,得4分。2017年,积极培育粮、烟、畜、菜、花、渔、林等产业,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上年有较大提高,全县农林牧渔增加值达16.2077亿元,比2016年的15.1354亿元增长7.08%。完成计划农业增加值达7%的目标
3. 2.3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值4分,得4分。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万元,比2016年的1.2236万元增10.3%。完成计划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的目标。
3. 2.4争取上级投资:分值3分,得3分。2017年,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计划1984.02万元,占局下达目标任务1900万元的100%。
3. 2.5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值3分,得3分。2017年完成农业规模以上(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570万元,占计划18522万元的111.06%。
3. 3部门可持续发展
3. 3.1队伍建设情况:分值2分,得1分。嵩明县农林局利用会议、影视等方式,对全体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同时省、市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的同时,组织有关项目实施或监管部门进行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全体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 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分值2分,得1分。根据市、县有关部门的要求,嵩明县农林局利用多种方式,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农林信息》、嵩明县农业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
3. 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分值2分,得1分。嵩明县农林局完善和制定了《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农林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农林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创新,取得实效。
五、 主要经验做法
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预算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在嵩明县农林局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评价,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效果,为今后部门管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我们主要做法是:
1、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嵩明县农林局对项目的绩效评价高度重视,以(嵩农林发〔2017〕16号)文件精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副局长为副组织,各项目实施(或监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林局财会科,负责项目日常工作。把绩效评价工作,做为实施管理重要工作,进行常态化抓紧抓好。
2、 制定有关制度。在2017年中,嵩明县农林局制定和完善了《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农林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农林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为进行绩效评价提供了依据。
3、 加强管理。在人员管理方面,严格按《农林局内部管理制度》、《农林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做到前期有计划目标,中期有检查,后期有考核。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人员到位,圆满完成了省、市、县下达的各项任务。在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要求,以及《农林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农林局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加强项目管理的同时,严格项目绩效管理。在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时,把主要绩效目标与实施方案同时进行评审,并把主要绩效目标在实施方案批复中下达;项目验收时,把项目绩效进行同时验收。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的管理。
4、 认真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在实施单位进行自评,编写自评报告基础,报局评价小组审核后,经局领导批准上报。在评价中,做到谁实施、谁评价、谁负责要求,确保数据准确、评价真实。
六、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人员缺编和人员老化问题严重。
1、 人员缺编严重。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末人员编制数为13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2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9人);至2017年12月31日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04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事业人员93人)。在职人员比编制人员少19人。
2、 人员老化问题严重。嵩明县农业局预算部门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6人,平均年龄50多岁,人员年龄偏高。为确保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议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增加人员。
嵩明县农林局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