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嵩明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合署办公。其主要工作职责是:(1)负责拟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及其措施,制定县级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并于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监督各镇(街道)牵头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审查和上报全县扶贫开发项目。(3)安排扶贫专项资金计划和管理整村推进扶贫、易地开发扶贫、金融信贷扶贫、省扶贫重点扶持村、省扶贫安居温饱扶持村和水电路基础设施及五个一批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县财政局负责扶贫专户的科室对接,及时申请拨付资金。(4)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对口扶贫及党员干部结对扶贫。(5)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6)配合民政、残联开展救灾救济扶贫工作;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对扶贫资金的投放管理;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7)开展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8)负责管理嵩明县人民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的日常事务。(9)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嵩明县扶贫办(烟办)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2017年年末,嵩明县扶贫办(烟办)行政编制数为3人,实有3人,其中,干部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在职3人,退休1人。单位预算层次为1,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级次为县级。
2017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联席办、县烟办等均设在县扶贫办,加之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原有职工3人已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后借调、抽调共计12人扩充到我单位各科室,截止2017年12月,我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其中编制内3人、农林局内部借调8人、组织部选派抽调4人。下辖5个部门科室,为综合科、联席办、财务科、督评科和项目科。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 精准制定政策情况。一是把精准要求全面落实到脱贫攻坚各环节,实现源头精准、过程精准、结果精准。制定出台了《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嵩明县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等10多个配套文件和具体任务“作战图”,明确了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措施、路径,全面落实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帮扶责任、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把巩固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为核心,全面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和金融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全面落实“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嵩明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嵩明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在返贫致贫预警机制指导下,明确返贫、贫困等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达到标准的应退尽退。
2、 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开展情况。2017年度我县投入财政专线扶贫资金1845万元,其中: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78万元、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1万元。用于36个自然村开展42个扶贫开发项目(其中中央资金用于24个扶贫开发项目,省级资金用于5个扶贫开发项目,市级资金用于8个扶贫开发项目,县级资金用于5个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能源建设:新建公厕15个,垃圾房20个,路灯196盏;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庄道路30.2178千米,111718.6平方米;铺设饮水管网16.093千米、取水口、蓄水池760立方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室1891平方米,活动场所6033平方米;牲畜厩、养殖鸡舍建设13580平方米,改造牲畜厩5个;项目公告牌39个,小额贷款贴息30万元,均已按省市要求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东村干河菜籽箐易地搬迁配套牲畜厩正在建设,小街镇养殖鸡舍建设由于建设用地审批不符合相关土地政惩治调整为菌类种植,正在做建设准备工作,牛栏江水海村委会肉鸡养殖项目由于用地问题更改在荒田村委会,建设地点己确定,正在做建设准备工作;大火地易地搬迁配套牲畜厩正在建设中;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人工菌种植3个点8.7亩的试种,并取得了初步成功;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上荒田、下荒田、田坝、大麦地、大山、大湾、徐家村小组垃圾池没有完成建设、路灯安装后没有拉电线,其他项目建设均已按省市要求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 易地扶贫搬迁进展情况。我县搬迁户指标72户251人于2017年全部实施完成,安置方式均为集中安置,其中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干河菜子箐安置点52户193人,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火地安置点20户58人。
4、 小额扶贫到户贷款项目。信贷扶贫是落实扶贫到户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以农户增收为目标,以省市重点贫困村为重点,以支持贫困农户开展多种经营为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地扶持农户发展经济,自救脱贫,主要投向贫困村农户的烤烟、花卉、蔬菜种植、经济果林、养殖等行业。2017年,县信用联社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核实,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01万元,小额贷款贴息30万元,扶持83户增收发展。
5、 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按照“五查五看”和“三评四定”原则,及省贫困人口“6项”脱贫指标,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识别办法,全县新识别纳入贫困户104户331人、剔除户9户41人、脱贫返贫户21户78人。2017年9月,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认定嵩明县的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均为零。2017年,嵩明县实现贫困人口26户73人脱贫,并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及已出列的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
6、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情况。(1)2017年上半年挂联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计141次,制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措施178项,入户走访1974人次,单位直接投入资金215万元,协调到位资金249.47万元,动员社会力量投入120.2万元,援助物资折算27.5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38期4590人,帮扶巩固脱贫户1449人。(2)2017年我县结合脱贫不脱钩、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稳定脱贫攻坚成果,全县72家单位挂联41个行政村,43名县级领导挂联46个自然村(组),642名帮户干部全覆盖帮扶987户建档立卡户,组建驻村工作队33支68人。(3)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县扶贫办拟定了《嵩明县脱贫攻坚宣传手册》,详细汇编了我县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同时,为进一步严格要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拟定了《嵩明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挂包帮工作责任清、措施明、靶向准,县联席办制定了《嵩明县“挂包帮”“转走访”帮扶手册》,进一完善挂钩帮扶痕迹管理。(4)严格驻村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员职能职责,同时,加强驻村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大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的督查力度。县扶贫、县纪委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切实落实考核制度。
7、 协同推进“七个一批”。嵩明县成立了县级脱贫攻坚指挥部和13个分指挥部,实行县级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协同推进“七个一批”。依托于传统产业,优化产业结构,种植烤烟2.651万亩、车厘子2130亩、中草药500亩、苹果200亩,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8万亩,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960人,累计实现新增转移收入1.14亿元,取得“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840元/年,发放60岁以上、二级残疾以上人员门诊医疗救助资金134.88万元;提升基层医疗条件,新建村卫生所2294平方米,改建1257平方米,深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救助3969人,救助医疗费445.3万元,资助城乡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15033人、参保参合225.5万元;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5大类27项,惠及16个村(居)委会,51个村(组),投入项目资金共1721.18万元;审核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72户251人在嵩阳街道办麦冲及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大火地进行集中安置。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机关形象,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主要有《嵩明县农林局内部管理规定》、《嵩明县农林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嵩明县农林局内部控制制度》、《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办公室单位支出管理制度》、《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办公室收入管理制度》、《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有效。
(五)部门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情况。
1、 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概况。
本年共收到各级安排资金2395.5042万元,支出2395.5042元,分别占总收入和总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5.3242万元,分别占总收入和总支出的1.9%;项目支出2350.18万元,分别占总收入和总支出的98.1%。
(1)基本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嵩明县扶贫办(烟办)共收到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收入45.3242万元,支出45.3242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类,社会保障收支4.7703万元,住房保障收支2.9447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人员经费收支42.60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收支2.72万元。
(2)行政事业项目经费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事业项目经费收入支出为2350.18万元,其中:上级下拨我县的2017年度资金2089.18万元,县级配套261万元。
按拨款专户统计,拨入财政局扶贫专户1815万元,其中:上级拨款1554万元,县级配套26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建设;拨入扶贫办账户上级拨款扶贫资金58.79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经费;拨入烟办账户烤烟生产资金收入支出共计476.39万元,用于烤烟生产补助支出。
(3)预决算编制、公开情况。
按照嵩明县财政局“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预算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并根据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预算公开。
(4)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遵守嵩明县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规现象。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我办历来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项目科、财务科为主,相关科室配合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验收工作。二是依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现行财务制度,按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列出了支出绩效评价的项目清单,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分别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三是在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组织人员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通过自查和抽查,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项目规划组织实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七)政府采购情况。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先后借调、抽调共计12人扩充到我单位各科室。人员增加后,办公设备不足,县扶贫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批准采购了一批打印机、扫描仪、电脑、桌椅、档案柜等,合计价值13.625万元。
(八)固定资产情况。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时资产658.26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1768万元,较上年减少15.4578万元,减少33.15%。2017年年初县扶贫办(烟办)固定资产为46.6346万元,在2017年工作开展过程中,固定资产有增有减,增加:县扶贫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批准采购了一批打印机、扫描仪、电脑;减少:购于2002年4月20日的雅阁牌HG7200型广州本田轿车价值为29.0828万元,于2017年4月10日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已报废减少,资产处置收入0.02万元已上缴嵩明县财政局。2017年末,县扶贫办财政供养车辆为0辆。2017年年末扶贫办(烟办)固定资产为31.1768万元。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 评价结果。2017年,综合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等5个部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总体得分93.5分,符合预期目标。
2. 主要绩效。
财政局扶贫专户资金1815万元另作项目绩效评价。
拨入扶贫办账户上级拨款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农户开展多种经营为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地扶持农户发展经济,自救脱贫,主要投向贫困村农户的烤烟、花卉、蔬菜种植、经济果林、养殖等行业;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分解下拨三镇一街道,保证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经费,拨付实施易地搬迁的嵩阳、牛栏江镇,用于易地扶贫搬迁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扶贫办用于扶贫工作检查、验收及材料的印制,保证了扶贫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拨入烟办账户烤烟生产资金收入支出共计476.39万元,用于烤烟生产补助支出,完成全县烟叶生产种植面积2.651万亩,完成7.71万担的收购任务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1、 绩效目标
Ⅰ、 部门总目标。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按时足额发放干部职工工资福利,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全县烟叶生产种植面积2.651万亩,完成7.71万担的收购任务。
Ⅱ、 部门项目具体计划完成情况。
①2017年度我县已分别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共计1815万元(财政局专户资金),其中:中央资金1078万元,省级资金224万元,市级资金25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1万元,用于36个自然村开展41个扶贫开发项目(其中中央资金用于24个扶贫开发项目,省级资金用于5个扶贫开发项目,市级资金用于7个扶贫开发项目,县级资金用于5个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为生态能源建设:新建公厕15个,垃圾房20个,路灯196盏;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庄道路30.2178千米,111718.6平方米;铺设饮水管网16.093千米、取水口、蓄水池760立方米;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活动室1891平方米,活动场所6033平方米;牲畜厩、养殖鸡舍建设13580平方米,改造牲畜厩5个;人工菌种植40亩80个大棚;项目公告碑39个,均已按省市要求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扶持,自然村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扶持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巩固已脱贫成果,并解决好142户379人未脱贫问题。
②拨入扶贫办账户上级拨款扶贫资金58.79万元,其中扶贫小额信贷贴息30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20万,已分解下拨三镇一街道;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经费5.79万,已拨付嵩阳、牛栏江镇,用于易地搬迁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经费3万,扶贫办用于扶贫工作检查、验收及材料的印制;
③拨入烟办账户烤烟生产资金收入支出共计476.39万元,用于烤烟生产补助支出,完成全县烟叶生产种植面积2.651万亩,完成7.71万担的收购任务。
2、 评价思路和过程
Ⅰ、 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Ⅱ、 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评价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以及《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18〕51号)文件精神,逐步对照部门绩效评分表,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4、 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嵩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纳入县级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的部门整体支出资金。即2017年部门决算基本支出,主要包括2017年度部门决算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扶贫资金及烤烟生产资金。
评价时段:我单位绩效评价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Ⅰ、 前期准备。
①成立评价小组。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收集、核对等工作。
②确定评价方案。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
③汇总整理资料。将所提交的资料、数据整理,并归纳总结,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Ⅱ、 组织实施。
按照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Ⅲ、 分析评价。
①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②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③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三、 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高位推动抓脱贫。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双组长”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二是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和13个脱贫攻坚分指挥部,三是定期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议。
2. 规划引领抓脱贫。县级层面,印发《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嵩明县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等10个配套文件和具体任务“作战图”。印发《嵩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试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及规定,建立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四到县”财政管理新体制。
3. 精准识别抓脱贫。采取精准普查、精准核查、精准审查三步识贫工作法,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认定嵩明县的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均为0。
4. 精准施策抓脱贫。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出列指标,聚焦精准施策,印发了《嵩明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开列工作清单40项。将2014年建档以来的贫困户以五色卡标识进行分类管理,构建以红蓝紫黄绿“五色卡”为主体的卡内卡外人口分类识别管理体系,实现分层施策、对症下药,建立致贫、返贫预警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 挂钩帮扶抓脱贫。建立健全“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机制,累计开展“挂包帮”“转走访”走访贫困户2890人次,挂钩单位累计召开扶贫专题会议204次,投入帮扶资金、物资折合约145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 由于部分项目各镇(街道)申报时间太晚,导致后续立项批复顺延,项目实施在下半年,造成部分项目集中赶工期的不利局面。
2、 个别镇(街道)存在着项目工程建设记录、资料搜集整理不及时,项目跟踪管理及后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也导致一项一评的绩效工作集中在年底。
3、 部分资金11月、12月才到县级财政,到位较晚。
4、 近年来,扶贫项目呈现项目多、资金少、地点分散等状态,财政部门只能是对报账手续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无法对项目具体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导致财政监管力度不够。同时,扶贫项目对于规划编制人员知识化、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基层审批项目的监管难度加大,培训力度不够。加之上级要求越来越专业化、技术化、信息化,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资金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5、 年终各级相关部门考核、检查较多,导致扶贫部门工作量加大。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 由于部分项目上级下达时间较晚,造成部分项目出现年底尚未结算,加之考核任务重、工作多,绩效考评时间过早导致部分成效难以统计、脱离实际。建议合理规划绩效评价工作时间安排,不要在目尚未验收审计的时候加重基层单位工作负担,避免出现项目未完工应付上级、未经实地检查验收就自行填报等情况。
2、 扶贫项目及绩效考评工作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知识化、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基层项目绩效评价难度加大,尤其涉及财政专业知识近几年都没有组织相关培训,培训力度不够,导致绩效评价表格到了基层单位无法填报。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业的财务预算知识及绩效评价系统培训,财政部门要大指导力度,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高质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