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附表目录
二、封面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收支总表
八、收入总表
九、支出总表
十、“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嵩明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嵩明县供销社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3、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及要求。
4、开放办社,指导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个私经济加入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5、负责对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
6、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7、负责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对供销社合作社系统行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9、代表嵩明县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四个科室: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人事教育科
3、财会审计科
4、合作经济发展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不移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
2、加快社有企业的改革创新,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不断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4、加快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
5、抓好安全、维稳、信访工作,全力打造平安供销。
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云南省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1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3.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15万元(本级财力193.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3.1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05(款)”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5万元;“216(类)-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66.2万元;“221(类)-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2.1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3.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嵩明县供销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云南省嵩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政府采购预算。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供销社基本支出193.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一)行政运行支出增加2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有些预算指标标准调高。
(二)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三)养老保险缴费减少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动减少2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供销社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农资淡季储存项目去年财政补助10万元,今年该项目补助为0万元。2018年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确保基本支出需要,只能压缩各部门各单位的项目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6、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1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13、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14、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15、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供销社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嵩明县供销社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2: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供销社)(1)
供销社2018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