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附表目录
二、 封面
三、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 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收支总表
八、 收入总表
九、 支出总表
十、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二、 单位基本信息表
十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 政府采购预算表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文件(昆财预[2018] 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嵩明县财政局文件(嵩财预[2018] 001号),《关于批复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结合单位实际,现将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部门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各项有关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2、 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规划,并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 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领导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与教育相关的各项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教育方面的综合改革;
5、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等。
(二)、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嵩明县教育局加强对县直各学校党的工作和群团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的管理,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管理和指导全县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机构。管理县直 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乡镇初级中学的校长聘任、教师调配、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招生计划安排与监管;负责管理县本级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对学校及其他教育单位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按管理权限负责教育资金的审计工作; 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学校特别是乡镇一级学校的基本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的配置,组织协调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学校的国有资产;统筹规划教育行政干部的配备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按规定召开教师招聘选拔工作;组织2018年度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推广普通话工作;代县政府管理教育督导室,拟订实施全县教育督导计划、制度、评估 指标体系;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执行教育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 全县办学水平评估,完成省、市教育督导任务,并根据全县实际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督导;负责嵩明县2018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调查、教育经费统计;指导全县中小学校的保卫、安全、稳定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开展“三名”工程,提升嵩明高中教学质量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编制:县教育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属于全额财政供给单位。嵩明县共有22家学校,均属于全额财政供给单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嵩明县教育局现有编制23人,实有18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工勤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财政全供养18人,退休17人。财政补助人员591人,为嵩明县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聘用的保安及食堂工作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2家学校现有在职人员共3028名,实有车辆15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嵩明县教育局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70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702.4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预算支出总计56702.4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70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91.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主要反映教育类支出,如,“20502”为普通教育支出,包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及其他教育等。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嵩明县教育系统无市对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48万,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物价水平提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嵩明县教育系统主要涉及了学校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的采购,2018年嵩明县教育系统采购计划主要采取询价采购的形式。教育局本级采购经费来源主要为办公费、高中学校及县直机关幼儿园采购经费来源为非税收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购经费来源主要公用经费。
八、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教育系统基本支出53322.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09.1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依政策调整增加、学生资助费用增加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教育系统项目支出33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已完工等。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预算为308.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67万元,主要原因为嵩明县教育局人员增加且包含嵩明县教研室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办公、水电等开支,教育局将会严格执行八项管理规定,减少不必要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教育局国有资产总额13,171.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10.88万元,固定资产260.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教育系统资产总额134854.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71.69万元,固定资产111934.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847.8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6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33.11万元。2018年国有资产情况待2018年决算完成后才能统计相关数据并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 详见附件
教育系统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