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是县文化体育事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
2.机构情况。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4个,比上年增减0个。局机关属行政管理机构,下属单位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本年度局机关执行行政会计制度,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全局编制数72人,其中行政13人,参公管理8人,事业编制51人。年末实有84人,在职60人,离休1人,退休23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全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元旦环城赛跑、四下乡、山地自行车比赛、乡村大舞台、三八节趣味运动会、花灯广场舞大赛、中秋洞经音乐会、文化大篷车、“公路杯”全民健身综合运动会等文体活动项目,打造了春节文化旅游活动、十一黄金周文化旅游活动、全民健身体育活动等特色品牌;完成了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等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2,092,88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2,880.00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5.36%,主要原因在于上级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2,092,8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330,300.00元,占总支出的60.6%;项目支出4,762,580.00元,占总支出的39.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5.36%,主要原因在于上级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30,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1.9%,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工资改革而引起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5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6.7%,主要原因在于上级拨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63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7.8%,主要原因上级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06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各项活动开展、住房改革等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47,164.00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车运行费维护费为25,16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00.00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履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及次数,提倡绿色出行。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7568.6元,下降2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499元,下降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9元,下降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履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及次数,提倡绿色出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64.00元,占53.4%;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0.00元,占46.6%。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52.27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16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项活动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2,000.00(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项活动开展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部门决算: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1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2
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3
附件1: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文广局)
附件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