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嵩明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国土局2016年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县国土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制度。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 规范建设,提高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制定了《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土地出让转让公告、办事流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 用好载体,体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多样性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网站、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嵩明网、嵩明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最新公示公告、工作动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听证等栏目,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到目前为止,通过门户网站共公开74条信息,具体包含土地招拍挂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包括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出让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了土地供应全过程信息。设立局长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具体改正落实工作,服务群众。二是充分利用窗口、办事大厅、局内宣传栏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三是结合五六普法土地日宣传等活动,发放图文宣传册,使群众能够更直观、更容易理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让土地法律法规法宣传进到人民群众中去。四是进一步发挥“12345”、“96128”等政务热线电话的服务功能。利用“12345”、“96128”专线接听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咨询的政策,第一时间掌握基本情况,若涉及到政策法规咨询的,通过热线接听解决,若涉及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的,以便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增进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五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土地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 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使政务公开要点更加具体、更加明朗化。
五、 存在不足
(一)人员不足,网管技术人员仍达不到专业要求,无专人管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需要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网站公开内容,但因国土资源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信息更新快等特点,现有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二)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三)网站信息更新速度慢,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国土资源动态信息。
六、 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行政事项,修改完善和细化办事流程,促使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素质。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结合实际情况,对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让涉及信息公开的的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6年,我们严格执行《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嵩政办通〔2016〕39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得到落实,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