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16:56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于 2026年 10 月 29日10时00分,在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关于赵加文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6年10月23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嵩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 刁刚 联系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水真路45号
联系电话:0871-67920905 邮政编码:6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