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关于购买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培育合作服务的计划
为着力提升全县各单位(部门)、各实践所(站)项目包装意识及项目策划运营能力,打造一批具有嵩明特色、示范性强、可复制推广的精品项目,推动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提质增效,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培育合作服务,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购买文明实践项目孵化培育合作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2026年12月—2027年12月期间,紧扣中央、省、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部署,立足本土资源,开展项目挖掘培育、策划设计、孵化包装、推报参评等全流程业务指导,提升项目专业化、精品化水平,保障项目孵化扶持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地见效。
四、预算资金
1.项目金额:5万元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合作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县委文明办 67911104
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