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关于购买“长征:我们的记忆”主题视频拍摄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预购买“长征:我们的故事”主题视频拍摄制作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嵩明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现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视频拍摄制作合作服务,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征:我们的故事”主题视频拍摄制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三、主要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时间节点,围绕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过云南,威逼昆明、巧渡金沙江历史主线,积极组织策划主题短视频创作,聚焦传承红色基因、新时代奋斗践行等内容,深入宣传宣讲红军长征伟大历史史诗,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嵩明篇章。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以实际拍摄情况按协议价结算为准。
五、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由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制作服务费用。
七、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0871-67910250
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