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计划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财政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嵩明县财政局拟开展法律顾问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嵩明县财政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嵩明县财政局
三、服务期限
2026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四、购买服务内容
(一)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合同协议签订、行政复议处置、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嵩明县财政局涉及的法律事项,研究执法机制和流程,系统规范涉法文书,按年度出具制度、流程优化的法律建议书。
(三)以代理人身份代理嵩明县财政局进行的诉讼、仲裁案件。
(四)提供法律知识讲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讲座等服务。
(五)办理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办理的法律事务。
五、项目预算
(一)项目金额:每年不超过2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须具备《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厅字〔2017〕36号)、《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以及昆明市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的条件。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嵩明县财政局按照内控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一次招标购买服务、两年内分年签订服务协议、分年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1-67911983。
嵩明县财政局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