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6年10月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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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有关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联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了2026年10月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现公告如下:
一、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新识别认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1户。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镇(街道)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数 | 主要风险类型 | 帮扶计划 |
1 | 嵩阳街道 | 董早 | 3 | 因缺劳动力 | 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补贴 2.低保 |
2 | 嵩阳街道 | 王丽萍 | 3 | 因缺劳动力 | 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补贴 2.低保 |
3 | 嵩阳街道 | 董海明 | 3 | 因残、因缺劳动力 | 1.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补贴 2.低保 3.落实残疾人补贴 |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及时完成系统操作。各乡镇(街道)要精心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7天内将新识别认定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信息全面、准确地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同步完成人口自然变更等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并持续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分析帮扶成效。
(二)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各相关行业部门单位,要及时协调落实既定的相关帮扶措施,并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通过有效帮扶,尽快稳定消除风险有序退出。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