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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9-111835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30 14:40
名 称: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09-3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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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为:

1.依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3.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执法工作经验。

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嵩明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的三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车辆未超编。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化

聚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向好态势。2025年嵩明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348天,其中优238天,良102天,轻度污染8天(臭氧超标),优良率为97.7%,PM2.5年均浓度17.5µg/m³。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在大气污染敏感时期及时印发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统一调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污染源管控,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组织开展企业检查150余家次,督促企业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三是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检查餐饮商户40余家次,发放整改告知书60余份,督促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维护。四是推进VOCs治理,持续实施2家企业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总量。五是加强移动源监管,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2025年共完成5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并发放环保登记号码。

(二)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

以牛栏江流域治理为核心,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2025年嵩明县“一江八河”9个断面平均水质达标率达89%,仅弥良河不达标,超标因子为总磷,较2024年明显下降,大石头水库年均水质稳定为III类。一是强化流域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牛栏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共计排查河道145.1公里,排查溯源入河排污口180余个,发现入河排污口问题7余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围绕水质提升工作,针对水质超标问题加强监测溯源,累计获取有效监测数据3480余个,编制并提供溯源报告80余份,全面梳理流域问题,为精准实施治理措施提供支撑。三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巡查保护。共开展巡查22次,及时排查并消除水源地周边潜在污染隐患,定期开展水质监测评估,动态掌握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保障饮用水安全。四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冷链物流企业监管,开展2轮雨污分流排查,检查企业3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件。五是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组织开展日常巡查30余次。2025年全县新增完成8个行政村污水治理,74个行政村共有64个完成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6.5%。六是争取中央水污染治理资金427万元,持续推进牛栏江—滇池补水区(嵩明段)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湿地净化项目和嵩明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七是重点谋划推进嵩明县入河排污口(弥良河杨桥段)整治及规范化建设项目、嵩明杨林经开区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中央水污染资金工作。

(三)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土壤污染监管,持续推进“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二是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大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案件4件,督促清运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744.95吨。三是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督促和指导25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申报登记,170余家医疗机构均与具备处理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2025年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14616.66吨、医疗废物145.8吨,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100%。四是推进“无废园区”建设,积极推进云南省花卉园区“无废园区”示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市局审查,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前准备工作。五是开展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核查交办疑似倾倒固体废物线索23条,其中属实2个已立行立改;对辖区昆明福嵩建材、昆明盈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违法处置情况。

(四)优化服务提效能,提升环境管理质效

一是强化项目精准服务,坚持提前介入、精准帮扶原则,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依法依规审批建设项目环评71件,昆自储能、龙马集团等13个重大项目落地审批服务到位率100%。二是推行“1121”环评服务机制,创新实施“1张清单”一次性告知材料、“1项优化”实施告知承诺制、“两证联办”并联审查、“1次免评估”减免轻微影响项目技术评估的“1121”环评服务模式,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请材料,提升审批效率,2025年共完成“两证联办”5项、免于技术审查2项、告知承诺制3项。三是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规范企业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25年共核发排污许可111家,首次申请18家,变更申请29家,重新申请64家。四是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行政处罚“暖企行动”,共计服务企业150余家次,及时纠正整改环境问题45余个,从轻处罚案件14件,涉及金额47.9万元,减轻处罚案件5件,涉及金额16.6万元,不予处罚案件1件,涉及金额0.47万元。

(五)严格执法守底线,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采取“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无人机巡查、信息化平台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覆盖面。对杨林经开区、职教新城及牛栏江沿岸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26家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非法倾倒、偷排漏排、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2025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5起,罚款入库金额382.3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三是畅通投诉渠道,2025年共受理信访投诉件331件,其中有网络舆情4件,做到了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2025年共计核发14件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新申请8家、延续3家、重新申请3家,完成放射远射源收储2枚,Ⅲ类射线装置报废1枚,4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五是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企业隐患排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增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及实战能力,2025年完成辖区84家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六是着力化解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债务风险,2025年化债涉及15家企业8个项目,已完成清偿2000余万元,剩余约300万元转入2026年进行。

(六)扎实推进督察整改,补齐生态短板

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狠抓问题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39件、反馈问题16项全部完成整改。云南省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6件投诉问题、反馈37件问题(共性问题26项,个性问题11项)全部完成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嵩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附近大量生活污水通过3处溢流口直排二桥河”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交办33件投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市级验收22件;反馈12件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6件,其余稳步推进整改。中央巡视组交办污水乱排放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全面推行“全员执法”模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25年3月获生态环境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县级表现突出集体”表彰,2025年8月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三等功”表彰。二是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嵩明水中重金属专项监测站建设,2025年完成扩项11项,基本实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金属指标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嵩明生态环境监测站资质认定监测能力范围增加至88项、71个监测方法。三是提升宣传教育能力。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立足“进社区、进企业”双阵地,结合“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开展宣教活动,配合宣教中心成功举办2025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系统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昆明主场活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报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做法、简讯110余篇,先后在中国网、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微信公众号、昆明生态环境、等媒体平台报道刊登80余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预算与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三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一级预算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本单位2025年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389410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4107.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72.94元,下降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272.94元,下降0.2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有工作人员退休和调动,新入职2名工作人员工资基数低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3894107.84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107.8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272.94元,下降0.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72.94元,下降0.29%;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有工作人员退休和调动,新入职2名工作人员工资基数低导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4107.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13826.16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0281.68元,占基本支出的9.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4107.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减少11272.94元,下降0.29%,完成年初预算的85.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81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完成年初预算的50.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人员变动,调出后不再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61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完成年初预算的87.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人员变动,调出后不再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08611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5%,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污染减排的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人员变动,调出后导致工资总数减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5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完成年初预算的61.0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人员变动,以及缴费基数调整,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未发生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281.68元,比上年减少10750.32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资产总额233963.66元,其中,流动资产63152.03元,固定资产170811.6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13.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23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嵩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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