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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609-111754 主题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9-24 12:09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行政处罚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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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相关规定,现将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日,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监督电话:昆明市嵩明县应急管理局,0871-67925735。

附件: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附件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企业

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李明隆、李建民

时间

2026年9月

执法部门名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嵩)应急罚〔2026〕29号

违法事项

经调查,2026年8月26日10时许,云南某汽车有限公司正在从事特种作业(运输车辆冷藏箱体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员工杨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条A档裁量标准,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1000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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